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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实施情况

来源:市国动办

时间:2026-01-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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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年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序号


领域


部门

行政执法

总数(万

件)

行政许

(件)

行政处罚(件)


行政强制(件)


日常检查(次)

行政确认(件)

行政给付(件)

行政征收(件)

行政征用(件)

行政裁决(件)

总数

罚没数额(万元)

不予

(免

予)

从轻

减轻

从重

总数

不予实施

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总数

非现

场检

现场检查数

双随

机检

专项检查

综合

查一

34

人防

市国动办(人防

0.0085

11

0

0

0

0

0

0

0

0

0

0

57

0

57

1

56

0

0

0

17

0

0

合计:


)
























联系人: 莫文金 联系电话:18280313337

填表说明:1.行政处罚总数=不予(免予)处罚数+从轻处罚数+减轻处罚数+从重处罚数:

2.行政强制总数=不予实施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检查总数=现场检查数+非现场检查数;

4.行政执法总数=行政许可数+行政处罚数+行政强制数+行政检查数+行政确认数+行政给付数+行政征收数+行政征用数+行政裁决数;

附件3

(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序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11513401680415874M

西昌市人民政国防员办公室(西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1




11




11




0




0

合计






填表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 延续和不予变更 延续的数量 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二)2025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检查总数

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数

双随机检查

专项检查

综合查一次



11513401680415874M

西昌市人民政府防动员办公(西昌市人民防

空办公室)


57


0


57


1


56


0

合计







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的,计为开展1次行政检查;

3.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为查证违法事实而开展调查的,不计入检查次数。


(三)2025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罚没金

额(万

元)


备注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

法所得

、没收

非法财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



行政拘



其他行政处罚



(件)





11513401680415874M

西昌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西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填表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

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许可证件,(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9)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四)2025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





扣押财物





冻结存

款、汇





其他行

政强制

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

滞纳金





划拨存

款、汇



拍卖或

者依法

处理查

封、扣

押的场

所、设

施或者

财物





排除妨害、恢

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

制执行

方式




11513401680415874M

西办公西市人室)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填表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 ,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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