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西昌市银厂乡人民政府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民兵训练、血防、国土、民政、统计、护林防火、防洪、抗旱、群团、信访维稳、科技培训、禁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关工委、群众文化等工作,是全乡综合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抢险救灾,实施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开展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西昌市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按照西组通〔2020〕27号文件要求,原巴汝乡、白马乡、银厂乡撤销,合并设立巴汝镇,党委、政府要牢牢抓住脱贫攻坚这个牛鼻子,开展全乡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一超六有”,“一低七有”等要求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再次学习了党章、党规、积极参加乡纪委组织的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会议精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各自发挥职能优势,特别是在配合做好移风易俗和控辍保学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结合本市2020年度工作实际,作出以下重大任务:
1. 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深入村组、农户家中核实贫困户信息,做到精准帮扶。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不断巩固提升;三是对每个民政兜底保障对象进行信息化管理,并造册建卡,做到民政工作心里明、民政对象一目清,使最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
2.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不断壮大发展现有花椒、核桃产业,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贫困户畜圈建设,并积极探索性发展新性产业,增加人民群众收入。
3.住房保障:全面梳理贫困户安全住房,对安全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结合危房改造、三建四改工作,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全面如期完成三类人员危房改造,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乡重点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村级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5. 加大法政政府建设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乡,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6、教育和卫生工作:切实控制我乡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现象,防止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出现反弹;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生育秩序整治。
7、易风移俗和“四好”创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开展易风移俗和“四好”创建工作,完成哨房村、马鹿村州级四好村创建。并加大禁毒防艾工作力度,不新增吸毒人员。
8、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加强护林防火、防汛、地质灾害防范和管控,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爱家乡、保护生态的理念,确保生态得到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汝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有2个服务中心(西昌市巴汝镇农业服务中心、西昌市巴汝镇村镇规划建设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汝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10.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5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02万元、农林水支出68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1695.0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1695.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0.63万元,占12.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43万元,占87.5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169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97万元,占50.67%;项目支出836.10万元,占49.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5.0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4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5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02万元、农林水支出68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4.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54.87万元,主要是“一站一所一中心”及职工周转房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52万元,占37.96%;外交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35万元,占0.02%;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8万元,占3.52%;卫生健康支出40.17万元,占2.37%;城乡社区支出215.02万元,占12.69%;农林水支出681.61万元,占40.21%;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0年预算数为8.8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保障巴汝镇人大工作落实。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41.73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人员经费及办公开支,保障巴汝镇行政职工工资、办公等工作落实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87.97万元, 主要用于护林防火、民政、抗旱、防汛、信访、禁毒、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工程。保障巴汝镇民兵训练、血防、国土、民政、统计、护林防火、防汛、抗旱、修建一站一所一中心及职工周转房等工作落实。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组织事务支出。保障巴汝镇群团工作正常开展。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2020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保障巴汝镇民兵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乡四个村范围内科学技术普及及科普活动等方面支出。保障巴汝镇科技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会费、福利费、活动费。保障巴汝镇退休人员工作正常开展。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8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会费、福利费、活动费。保障巴汝镇退休人员工作正常开展。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巴汝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3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巴汝镇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保障巴汝镇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10万元,主要用于巴汝镇修建。保障巴汝镇大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河边村三五六组农业灌溉用水改造工程等工作正开展。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保障巴汝镇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办公等工作正常开展。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21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群团干部生活补助和各村的办公经费。保障巴汝镇四个村村组干部生活补助及办公工作正常开展。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公共运行维护支出。保障巴汝镇境内14个村基层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7万元,主要用于交管办人员支出和办公费。保障巴汝镇农村道路交通疏导工作正常开展。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9.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巴汝镇职工住房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00万元、津贴补贴11.47万元、奖金13.92万元、绩效工资13.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万元、住房公积金49.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40万元、退休费0.08万元、生活补助182.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万元。
公用经费17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53万元、印刷费5.01万元、电费2.80万元、邮电费0.86万、取暖费0.06万元、差旅费26.93、维修(护)费0.80万元、会议4.28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7.78万元、福利费8.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其他交通费27.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职工下村、护林防火、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巴汝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巴汝镇2020年共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如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则只需说明:巴汝镇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巴汝镇人民政府下属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79万元,增加12.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巴汝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巴汝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巴汝镇人民政府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8.9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的项目资金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国防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 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