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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3-04-2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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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配套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表彰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退役军人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8,负责烈士及退役局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初审上报拟列入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9,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对双拥工作、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工作部署,高质量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1.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成立于新时代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不断涵养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做好双拥工作,服务部队练兵打仗。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化拥军企业联盟并积极发挥作用。建立战时支前机构,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建设双拥街、双拥路、双拥桥等工程,完善双拥主题航天公园标志设施、提升双拥形象。继续尝试建设荣军疗养院。开展好春节、八一部队慰问及军人、军属、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积极协调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解决军人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练兵打仗。

3.持续做好优待工作,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及时按月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医疗补助、残疾军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工作,开展重点优抚对象一人一档建设,重点做好无军籍职工、军休士官、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

4.持续抓好培训安置,促进退役军人就业。认真做好2023年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做好转业军官及符合条件士官的政策解释工作。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针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努力创办更优质的技能培训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搭建创业就业舞台、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5.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认真落实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配齐相应基础硬件设施,推动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完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继续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走访慰问等常态化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落实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基层服务工作运转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6.持续抓好政治教育,引导退役军人思想建设。在退役军人中广泛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军史教育,特别是全覆盖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抓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意识形态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政策解释,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问题,认真抓好维稳工作。

7.持续深化纪念褒扬,营造浓厚崇军氛围。深化西昌烈士陵园建设,抓好丁佑君烈士陵园纪念馆改造,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作用,拓宽宣传教育方式,探索“褒烈育人”新路子;认真组织和保障好节日期间的祭扫活动、烈士纪念日的公祭活动;做好烈士家属的接待工作。

8.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续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情况。

9.注重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方案、措施,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排查、值班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西昌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和西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列入局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4万元。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29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3118.83万元,增加1176.17万元,主要是因为自然增长机制,专项经费增加了1025.5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0.6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4531.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6.74万元,占5.22%;当年预算拨款收入4295万元,占94.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45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4万元,占9.26%;项目支出4112.3万元,占9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9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8.83万元,增加1176.17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增加了1025.5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0.6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当年财政拨款42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118.83万元,增加1176.17万元。主要是自然机制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8.45万元,占94.03%,卫生健康支出222.81万元,占5.19%,住房保障支出33.74万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2801行政运行、2082850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323.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整个单位正常运转。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0.12万元,主要退休人员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4、20808抚恤金,2023年预算数1877.9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正常支出。

5、20809退役安置预算数1143.3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支出。

6、2082804拥军优属预算数32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30.6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8、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2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预算数2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33.7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基本支出419.44万元:

(一)人员经费37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2万元,津贴补贴42.94万元,奖金80.01万元,绩效工资3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5万元,住房公积金33.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离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用经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4.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护(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9.6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45万元、福利费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4.2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23年保持经费预算下降了1.9万元。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预算数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其他车型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等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西昌市退役军人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比2022年预算27.6万元增长2.4万元,增长8%。主要是2023年调入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两节慰问驻昌部队采购物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财政供养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0辆、巡逻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西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个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