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西昌市水利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水利局职能简介。西昌市水利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水利工作,是全市水利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申报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后扶人口指标;按季度审核全市后扶人口;指导、审核项目业主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核准申报工作;指导编制、审核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移民安置规划的调查、咨询和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建设。负责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开展移民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市水利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配合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因灾人员伤亡。进一步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对山洪灾害隐患点、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及沿河村组等重点隐患点检查排查,按期完成水毁修复及应急抢险任务。加强防汛减灾督导检查和隐患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启动全市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山洪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规划。
2.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东西海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邛海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官坝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大桥引调水工程、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引水上山)、拖琅河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东西海三河六岸生态治理二期工程、邛海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生态清淤)、泸山水网二期工程及泸山东麓水系治理、安宁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菜子山大桥-马裕大桥河段)、邛海北岸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落地实施,争取东河水库等项目早日动工建设。依申报情况推进乡村水务试点县建设。
3.坚持“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人和”,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污水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小河湖综合治理、农村水环境整治,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持续实施河湖治理保护。完成2023年度省州河湖健康评价任务。依托省、州级河长制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完善西昌市“智慧河长”系统。
4.坚持“水利行业强监管”,持续抓好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涉河工程项目、水资源取用、水土保持等审批,持续加强河道采砂、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水土保持落实、非法取水、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水库运行安全、河道行洪安全等的重点领域监管。
5.坚持“稳得住,能发展”,持续保障移民安居乐业。按期完成白鹤滩水电站阿七镇大田移民安置点109栋安置房屋质量问题整改;做好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收尾工作;按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时间节点开展建设征地搬迁安置工作;继续推进2022年扶持项目实施,根据州局安排完成2023年后持项目申报并启动建设;推进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关注库区特别是白鹤滩移民稳定,做到“大事不出、中事避免、小事可控”,稳定移民安置区,确保移民群众在安定、和谐的环境中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西昌市水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包括:西昌市三河管理中心、西昌市安宁河应急抢险队、西昌市盐中片区水管站、西昌市高枧片区水管站、西昌市南宁片区水管站、西昌市黑沙河管理站、西昌市水政监察大队。7个下属其他事业单位预算列入局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904.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305.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上年结转数减少,基本支出增加306.8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612.1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4904.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5.36万元,占15.6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2.48万元,占84.06%;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50万元,占0.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490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8万元,占26.97%;项目支出2816.50万元,占57.43%,结转下年765.36万元,占15.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22.4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08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上年结转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80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2.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08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上年结转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3801.69万元,占9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0万元,占3.14%;卫生健康支出91.39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100万元,占2.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66.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6.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等。保障行政退休人员正常开展退休活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等。保障事业退休人员正常开展退休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单位职工退休后的退休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伤残人员伤残补助。保障退休伤残人员的抚恤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行政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事业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287.79万元,主要用于:西昌市2015年东河西河南安河整治工程、西昌市西河防洪治理和道路工程(宁远桥-五一桥)。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66.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盐中片区水管站、南宁片区水管站、高枧片区水管站、黑沙河管理站正常运转经费及水利防洪水专项经费。保障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行;保证辖区河道、渠系水流畅通、卫生、整洁,确保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水库管理人员工资补助及15座水库日常管理维护、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费用,推进东河水库工程,太和大桥-鑫源养殖场,东西海三河六岸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3年预算数为41.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及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护、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保障为确保行政审批科学、客观、准确,需委托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的资金;为掌握水土流失基础数据,需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点进行常年监测的监测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主要用于:对水资源现状调查,年度取水、用水、耗水、分配进行统计以及合理性分析。保障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及科学考察所需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3.56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建设、防汛专项经费、防汛物资费用、2023年水利岁修资金、团结渠(总部经济3号路-北环路段)改造整治工程、安远堰临时挡水工程资金。保障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资金用于自动网站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预警设施设备配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内容。防汛专项经费,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的及时上传下达;整治安远堰挡水建筑物,保障1.04万亩农田灌溉。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00万元,主要用于:马厂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服务费,开展邛海河湖健康评价,确定邛海整体水生态情况,剖析邛海存在的问题。需现场踏勘、编制内业资料、向社会公布,报编制报;用于河长制日常办公,包含购买办公用品、出差、培训、巡河APP费用、宣传、会议、检查等。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西昌市裕隆乡供水站水质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黄联水厂扩建工程监理费、西昌市黄水乡水厂扩建工程,财评计算尾款。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8.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场所租赁费、物管费、办公场所日常维护费用等、水利机关运行经费、邛海水利风景区管护经费、东西海三河的管护经费、西昌市东西海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月亮湖湿地公园)剩余工程海河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清淤场地租赁费、西昌市海南街道大石板乡村振兴-鹅掌河生态修复与治理一期工程、凉山州防震减灾局围墙及门卫室工程、西昌市海河挡洪闸新上160kVA箱变工程等项目。保障水利办公用房,机关正常运行。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2.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4.84万元,津贴补贴102.93万元,奖金216.35万元,绩效工资13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2万元,离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10.34万元,奖励金0万元,抚恤金:4.33万元,退休费0.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用经费13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20.0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专用燃料费5.70万元,其他交通费15.06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0.80万元、福利费17.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23年保持经费预算不增长。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0万元不变。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客车0辆,货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等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西昌市水利局下属西昌市水利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西昌市三河管理中心、西昌市安宁河应急抢险队、西昌市盐中片区水管站、西昌市高枧片区水管站、西昌市南宁片区水管站、西昌市黑沙河管理站、西昌市水政监察大队7个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0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西昌市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9.00万元,水利(局)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防汛物资、工程项目、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西昌市水利局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 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检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管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9.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 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农林水(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
21.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2.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