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西昌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水利局职能简介。西昌市水利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水利工作,是全市水利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水利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河湖公园建设。
邛海:
开工建设邛海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先期启动、完成邛海湿地航道疏浚、官坝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邛海生态清淤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招标工作。
东西海三河:
全面推进东西海“三河”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堤带路工程及截污干管工程、河道治理工程。
完成海河防洪治理工程(泸黄高速-安宁河汇口)。
三河六岸一期工程开工建设。
5.开工建设西河右岸四合桥头至宁远桥头堤带路工程。
6.加快东河水库前期,力争开工建设。
7.完成海河口丹桂桥上游调蓄闸建设前期工作。
安宁河流域:
完成安宁河大德阿七段堤防二期工程。
完成拖琅河琅环镇桃园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10.完成成凉园区“5+2”(5条山溪河、团结河、复兴堰)水系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按照统一规划,两年实施的原则,力争开工建设3-4条河、堰改建。
11.完成安宁河干流堤防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安宁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太和大桥至鑫源养殖场河段)开工建设。
12.完成西溪河三期防洪治理工程、泸黄高速改扩建蒋家河治理工程等山溪河治理前期工作。
13.做好安远堰取水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准备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民生水利项目建设
城乡饮水工程建设。
14.全面推进大桥水库引调水工程项目续建。
围绕农业、林业园区建设,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15.推进成昆铁路水系恢复工程,完成其余5段方案修改完善,做好项目实施准备。
16.完成开元片区“补天窗”水系配套工程建设。
17.完成月华乡万亩果园配套水利设施工程建设。
18.完成开元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19.完成西溪堰纽整治工程建设。
20.完成周公堰纽整治工程建设。
三是全面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消防水池)建设项目、泸山抢险救灾能力提升森林防火及育林水源建设工程、泸山森林火灾灾后重建项目 (水网工程)。
四是全力做好全市防汛、水利岁修工作:渠道主干渠维修、清淤;防汛水毁岁修项目等;做好防汛应急减灾、抗旱工作。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持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坚持“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人和”,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四)坚持“水利行业强监管”,持续抓好水资源管理。
(五)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7148.4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5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预算控制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17148.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840.20万元,占74.8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8.24万元,占24.5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0.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1714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24万元,占5.88%;项目支出16140.2万元,占94.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48.4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5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预算控制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01.3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12398.00万、上年其他资金结转44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9,住房保障支出88.50、节能环保支出700.00、城乡社区支出100.00、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91.58万元、农林水支出15979.96万元。(各部门(单位)按本部门预算分类自行补充填写)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08.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504.8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预算控制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9,住房保障支出88.50、节能环保支出700.00、农林水支出3231.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会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工会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8.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保障单位职工退休后的退休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0.3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保障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伤残人员抚恤金。保障退休伤残人员的抚恤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54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保障行政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5.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保障事业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70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保障西昌市开元片区“补天窗”水系配套工程所需资金。
9、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10、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68.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11、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宁镇康宁村山坪塘整治工程,整治山坪塘大坝,保障0.1万亩农田灌溉,保护下游近万人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12、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盐中片区水管站、南宁片区水管站、高枧片区水管站、黑沙河管理站正常运转经费及水利防洪岁专项经费。保障水管单位的正常运行;保证辖区河道、渠系水流畅通、卫生、整洁,确保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423.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储备项目前期,监理等费用。保障水利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费用,做好项目储备,争取上级资金,改善水环境。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1年预算数为6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及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护、西昌市深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保障为确保行政审批科学、客观、准确,需委托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的资金;为掌握水土流失基础数据,需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点进行常年监测的监测费用;建设西昌市深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所需地方配套资金。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水资源现状调查,年度取水、用水、耗水、分配进行统计以及合理性分析。保障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及科学考察所需经费。
16、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4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费、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报酬、防汛专项经费、防汛物资费用、2021年安远堰挡水工程资金。保障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资金用于自动网站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预警设施设备配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内容。防汛专项经费,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的及时上传下达;整治安远堰挡水建筑物,保障1.04万亩农田灌溉。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430.0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运行经费、西昌市山溪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一河一策编制经费、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经费。保障开展河长制“六进”宣传活动、开展“一河一档”建档工作、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开展河湖调查测绘、洪水分析、范围划定、打桩定界等工作。
18、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2019年度、2020年度农村饮水进度款、裕隆乡供水站工程进度款。保障保护水源点植被及环境不被破坏,改善提高项目区群众生活水平。
19、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4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场所租赁费、物管费、办公场所日常维护费用等、西昌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专项经费、水利机关运行经费、邛海水利风景区管护经费、东西海三河的管护经费、西昌市东西海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月亮湖湿地公园)剩余工程海河清淤及左岸附属工程清淤场地租赁费、宁远桥头、胜利路文化公园至四合桥头堤带路工程2标段工程费用。保障保障水利办公用房,机关正常运行;有效开展西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护流域生物多样性,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改善东西海三河水生态环境;完成宁远桥头至胜利路文化公园450余米堤防、道路及绿化建设,改善沿河交通状况,提高群众出行效率。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保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8.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96
万元,津贴补贴74.65万元,奖金22.58万元,绩效工资132.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8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退休费0.21万元,生活补助10.39万元,抚恤金3.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
(二)公用经费13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4.11万元、差旅费23.29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劳务费3.60万元、其他交通费13.26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9.56万元、福利费1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
(二)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上升5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增加了1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客车0辆,货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XX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等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1年共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96.68.00万元。其中: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上年结转数83.68万元;主要用于:西昌市樟木箐镇斯阿祖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四川省西昌市安宁河谷“农、文、旅”生态走廊樟木试验段一期工程,解决8500亩土地节水灌溉及3300人安全饮水问题,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上年结转数:813.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省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盐中灌区水利工程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水利局下属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0.00万元,上升66.67%。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邛海水利风景区管护、西昌市山溪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一河一策编制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2021年安远堰挡水工程项目及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水利局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各预算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考对口州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填列)
如: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3、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检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管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0、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1、农林水(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
22、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