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西昌市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信访局职能简介。西昌市信访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西昌市信访工作,是全市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的来信来电及来访工作;
2、负责向各乡镇、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转送、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4、协调督导全市的重要信访事项;
5、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6、研究、分析、排查信访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7、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
8、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信访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西昌市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1、更加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2、增强政治敏锐度,加强社情民意分析研判。
3、综合施策处理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4、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提升工作质效。
5、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能力建设提升。
6、加快推进便民“微型信访超市”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西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西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预算列入局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17.0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缴费增加与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单位缴费增加与基础绩效奖纳入增加了78.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317.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317.03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3万元,占88.96%;项目支出35万元,占11.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0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缴费增加与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3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3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7.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缴费增加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31万元,占77.69%;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17.88万元,占5.64%;住房保障支出23.53万元,占7.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全市信访工作的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全市信访工作的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序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活动及福利等相关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7.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9.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8.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2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干部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71万元,津贴补贴31.36万元,奖金56.03万元,绩效工资22.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8万元,住房公积金23.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
(二)公用经费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16万元、电费1.44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6.5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福利费3.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参照2022年实际产生接待费用,更准确预算“三公”经费开支。
(二)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西昌市信访局及下属西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2.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2.34万元,上升46.92%。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西昌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西昌市信访局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特定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