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中共西昌市委群众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信访局职能简介。西昌市信访局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信访工作,是全市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负责处理全市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建议。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市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工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
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及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信访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全市重点工作,更加发挥好信访职能职责,助力西昌“铂金十年”发展。
1、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解决农村突出矛盾。
2、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
3、结合依法治市工作,做好依法治访。
(二)继续在责任信访上抓落实,督促各职能部门攻坚克难,发挥好主体作用。
1、跟进督导,更加明确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责任。
2、是聚焦难点,更加发挥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优势。
3、强化联动,更加带动各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整体效应。
(三)继续抓好能力建设,强化主动作为。
1、搭建平台,继续推行律师和专业人士参与信访工作,助力基层信访法制化。
2、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3、持续推行“互联网+信访”模式,提高网上信访工作能力。
4、把现有积案化解好,把重点问题解决好,着力推动“事要解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西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预算列入局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委群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群工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94.6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9.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行政在职人员1名基本支出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减少,结转上年修建信访大楼、消防队等经费。分别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收入预算1194.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84.93万元,占82.4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71万元,占17.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支出预算119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1万元,占12.53%;项目支出1044.92万元,占87.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4.6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79.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行政在职人员1名基本支出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减少,结转上年修建信访大楼、消防队等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71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984.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8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7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一名基本支出增加,工作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8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占5.45%;住房保障支出13.38万元,占6.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保障信访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2.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支出。保障退休人员的交通补助及日常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保障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保障行政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保障事业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49万元,津贴补贴23.32万元,奖金3.79万元,绩效工资1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2万元,住房公积金13.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退休费0.18万元。
(二)公用经费1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4.09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福利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2019年保持经费预算不增长。
(二)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委群工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西昌市委群工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87万元,下降比例为41.55%,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西昌市群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西昌市委群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西昌市委群工局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收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教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