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2022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管理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全市各类救济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农村敬老院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发放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款及临时救济款。
4、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审批和实施,承担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救助管理工作。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界线变更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年检、协调和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
6、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拟订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7、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9、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协调监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和技术改造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组织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制定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指导乡镇做好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具体办理民政信访维稳事项。
12、指导和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西昌市救助管理站
2. 西昌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3. 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
4. 西昌市殡仪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034.2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1.81万元,增长9.63%。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救助站消防改造工程、敬老院二期完工拨付项目进度款及殡仪馆存放室装饰装修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8,9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89.29万元,占8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1.5万元,占1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8,98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97万元,占9.8%;项目支出17,130.58万元,占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80.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1.81万元,增长9.63%。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救助站消防改造工程、敬老院二期完工拨付项目进度款及殡仪馆存放室装饰装修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55万元,下降0.45%。主要变动原因是护林防火期间下雨较多,下乡支出和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49.79万元,占99.2%;卫生健康支出65.13万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74.37万元,占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78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2年决算数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2年决算数为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22年决算数为32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决算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2年决算数为526.81万元,完成预算100%;老年福利(项):2022年决算数为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殡葬(项):2022年决算数为1451.5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2年决算数为7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养老服务(项):2022年决算数为673.0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2年决算数为127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10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4953.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34.22万元,完成预算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43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83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八、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2年决算数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九、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决算数为67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22年决算数为6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决算数为7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31.8万元,增长20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49万元,占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46.49万元,增长/下降-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1辆、金额24.1万元,主要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9万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遗体接运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3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接待任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5人次,共计支出0.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民政厅调研600元、州人大调研690元、广州花都区未保中心救护人员来昌调研400元,省民政厅调研彩礼整治1500元,四川省经委监委督查600元、接待江油救助站570元、宜宾民政局考察团12人,支出1360元,雅安雨城区殡仪馆考察团4人,支出500元,普格民政局考察团6人,支出800元。(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191.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7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7.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婚姻登记处办公设备购置、救助站购买公务用车、居家养老、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保险及救助站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民政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所有项目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重残、困残等8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西昌市民政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低保、重残、困残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西昌市民政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结果良好;低保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结果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人防办拨入阳光养老福利中心建设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政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西昌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西昌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 3个(救助管理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殡仪馆),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三是社会福利工作;
四是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
五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六是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在编在岗人数共43名,其中政府机关人员10人,参公管理人员0人,事业编制人员32人;离休人员0人。变动情况:调出1人,离休人员死亡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管理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全市各类救济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农村敬老院及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负责发放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定量救济款及临时救济款。
4、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审批和实施,承担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救助管理工作。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界线变更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与毗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年检、协调和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
6、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拟订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7、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9、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协调监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和技术改造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组织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制定全市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措施,指导乡镇做好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具体办理民政信访维稳事项。
12、指导和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开源节流,保障单位高效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732.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5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部门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32.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9.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17万元,专项支出15724.33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732.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5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32.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9.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17万元,专项支出15724.33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西昌市民政局人员类支出共计17470780.1元,2022年绩效目标是保障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人员经费预算数和执行数一致,无闲置资金。2022年结算数和预算数一致,完成预算目标任务。无资金结存和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西昌市民政局运转类支出共计15093847.75元,2022年运转类绩效目标是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尽量开源节流,缩减办公用品,保障各种缴费及时足额缴纳。2022年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完成预算目标任务,下属单位殡仪馆处置房屋及构筑593076.46元,殡仪车一辆103379元。无资金结存和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共计157243255.64元,主要为民生资金,绩效目标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将民生资金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2022年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完成预算目标任务,无资金结存和违规使用资金情况。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的同时完成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分别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西昌市民政局按照厉行节约原则、科学性原则、综合性原则、绩效性原则及公开性原则编制2022年预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32.5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5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万元、其他支出2176.85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整体评价为优。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良好,按时按期拨款,厉行节约。
(四)自评质量。
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整体评价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西昌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西昌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市民政局得分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 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2、资产管理不够完善。
3、业务能力有所欠缺。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1-工资性支出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编制整体绩效目标,保障人员经费充足,机构高效运转,预算和决算资金相符,无闲置资金。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9.75 |
335.94 |
335.9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9.75 |
335.94 |
335.9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30 |
3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3-单位缴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缴纳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45.25 |
170.32 |
170.3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5.25 |
170.32 |
170.3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30 |
3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4-聘用人员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87.62 |
178.08 |
178.0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7.62 |
178.08 |
178.0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30 |
3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2870-敬老院业务专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建立健全老年人的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医、葬等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老年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养老福利服务机构,让中华民族养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在这个项目中得到弘扬光大,将家庭和社会的尊老意识为一体。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实际需求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50.00 |
72.97 |
72.9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0 |
72.97 |
72.97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敬老院内床位建设数 |
≥ |
102 |
张 |
10 |
10 |
|||
|
敬老院内特困人员救助 |
≥ |
52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完成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 |
≥ |
90 |
% |
10 |
10 |
||||
|
完成日常敬老院内日常事务 |
≥ |
9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建立健全老年人的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医、葬等基本生活 |
= |
15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中华民族养老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在这个项目中得到弘扬光大,将家庭和社会的尊老意识为一体。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2911-救助管理站业务专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凉山州、西昌市工作职责划分,完成全州17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弃婴、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和公安机关解救的涉嫌拐卖婴儿、吸贩毒人员打击处理后未成年子女(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升民政为民、爱民服务形象。1.促进业务员工作有序开展,完成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兜底保障87万元 2.现经我站咨询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及具有消防资质的相关公司,对站内两栋楼房共计3363平方米的区域安装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及完善相关配套用房和设施,共计需要185万元(其中:1、设计及造价费用5万元2、设备采购及安装115万元3、墙面地砖开孔及恢复35万元4、磅水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柜等相关附属设施30万元)完成时限为2022年,共需资金272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实际需求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72.00 |
271.99 |
271.9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72.00 |
271.99 |
271.99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数量 |
≥ |
200 |
人次 |
10 |
10 |
|||
|
每年完成全州17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数量 |
≥ |
200 |
人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完成全州17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弃婴、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和公安机关解救的涉嫌拐卖婴儿、吸贩毒人员打击处理后未成年子女(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
= |
87 |
万元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024-孤儿生活补助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建立健全孤儿(感染儿童)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孤儿生活费所需资金,中央资金按照月人均400元标准进行计算,扣除中央补助后,省级财政按照40%的比例对我州进行补助;州级财政扣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后,按照20%的比例对我市进行补助,差额部分由市级财政负担。市财政分别对机构养育、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补助420元和240元。 目前我市孤儿数量为179人,全市孤儿覆盖率达90%以上。每月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完成时限为2022年,共需资金15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50.00 |
17.10 |
17.1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0 |
17.10 |
17.1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使用孤儿资金人数 |
= |
179 |
人 |
10 |
10 |
|||
|
全市孤儿数量 |
= |
179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全市孤儿覆盖率 |
≥ |
90 |
% |
10 |
10 |
||||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救助共需资金 |
≤ |
150 |
万元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033-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城乡特困人员进行供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7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做到按月及时发放。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和已死亡人员及时清退出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特困人员覆盖率及资金使用率达100%。完成时限2022年,全年共需资金83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30.00 |
777.57 |
777.5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30.00 |
777.57 |
777.57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使用特困供养资金人数 |
= |
932 |
人 |
10 |
10 |
|||
|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数量 |
= |
932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特困补助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城乡特困人群补助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城乡特困救助资金 |
≤ |
830 |
万元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052-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贴经费及第三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专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时限为2022年度内,全年共需资金470万元。防止严重精神障碍者易肇事肇祸事故发生,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昌市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西委办[2017]113号)文件精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并对易肇事肇祸人群(全市大于等于902人)购买第三方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购买金额控制在600/人年内,要求易肇事肇祸人群保险覆盖率及第三方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440.00 |
436.39 |
436.3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40.00 |
436.39 |
436.39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易肇事肇祸人员数量 |
≥ |
902 |
人 |
10 |
10 |
|||
|
第三方保险购买人数 |
≥ |
902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易肇事肇祸人群保险覆盖率 |
≥ |
90 |
% |
10 |
10 |
||||
|
第三方保险覆盖率 |
≥ |
9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政策 |
= |
47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止严重精神障碍者易肇事肇祸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09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和儿童关爱保护专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凉山州、西昌市工作职责划分,完成全州17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弃婴、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和公安机关解救的涉嫌拐卖婴儿、吸贩毒人员打击处理后未成年子女(困境儿童)的临时监护、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升民政为民、爱民服务形象。专款专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送医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突发疾病患者等全年100人/次以上,提供完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及住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及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率达100%,完成时限为2022年,共需资金21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30.00 |
124.86 |
124.8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0.00 |
124.86 |
124.86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 |
≥ |
100 |
人/次 |
10 |
10 |
|||
|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人次 |
≥ |
100 |
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完成西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
≤ |
21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升民政为民、爱民服务形象。专款专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和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130-“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全市“三老”人员进行核查,实施100%动态管理,及时核减死亡人数,并按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标准按时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对剩余的561位“三老人员”进行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时限:2022年。共需资金199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99.00 |
179.88 |
179.8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9.00 |
179.88 |
179.8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剩余三老人员数量 |
≤ |
561 |
人 |
10 |
10 |
|||
|
三老人员增减变动数量 |
≥ |
100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三老”人员增减变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全市三老人员补助资金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全年共需资金 |
≤ |
199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三老人员”进行每月生活补助,维护社会稳定。 |
≥ |
10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144-农村低保补助金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按照《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1]62号)开展实施的。我市从2005年在部分乡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试点,于2006年在全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390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人数16064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进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低保资金覆盖率及使用率都达到100%,完成时限为2022年,全年共需本级资金1855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855.00 |
3,518.15 |
3,518.1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855.00 |
3,518.15 |
3,518.15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农村低保人数 |
= |
16064 |
人 |
10 |
10 |
|||
|
使用农村低保资金人数 |
= |
16064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全市农村低保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全年共需资金 |
≤ |
1855 |
万元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182-城市低保补助金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令第(8)号《凉山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西府发[2003](62)号《西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实施的。我市从1998年7月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于2003年在全市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就退,使城市低保资金覆盖率及使用率达100%。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590元/人/月,城市低保人数为2890人。完成时限为2022年,全年共需资金40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400.00 |
749.15 |
749.1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00 |
749.15 |
749.15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城市低保人数 |
= |
2890 |
人 |
10 |
10 |
|||
|
全市使用低保资金人数 |
= |
2890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城市低保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全市城市低保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全年共需资金 |
≤ |
40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
≥ |
95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246-高龄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省老龄办《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川老龄办[2017]45号)和州政府办《关于落实全州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通知》(凉府办函[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发[2020]43号)文件精神,结合西昌市高龄老人实际情况,经西昌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80-89周岁100元/月,90-99周2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的标准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老人按动态管理原则发放高龄津贴;完成时效2020年全年共需资金1710万元,社会效益加快发展我市老龄事业,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通过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使之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确保老年人共享小康社会新成果。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710.00 |
1,710.00 |
1,71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10.00 |
1,710.00 |
1,71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高龄老人数量 |
= |
17218 |
人 |
10 |
10 |
|||
|
对西昌市年满80-100周岁老人给予生活补助,发放人数 |
= |
17218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全市高龄补助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高龄补助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西昌市按月按时发放高龄津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西昌市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生活补助资金 |
≤ |
1710 |
万元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26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8616对象按照不低于一级:80元/人/月,二级: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变动率达100%,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变动人数700人以上,有效保障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护理需求,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完成时限:2022年。共需资金34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40.00 |
179.54 |
179.5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40.00 |
179.54 |
179.5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重度残疾人人数 |
= |
8616 |
人 |
10 |
10 |
|||
|
新增清退人数 |
≥ |
700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90 |
% |
10 |
10 |
||||
|
动态管理下的新增清退变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全年共需资金 |
≤ |
34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重度残疾人的特殊护理需求,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31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按照不低于1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使困难残疾人资金覆盖率及使用率达100%,目前全市共有困难残疾人4208任,今年所需资金310万元。使保障中困难残疾人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完成时限为2022年。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10.00 |
234.22 |
234.2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0.00 |
234.22 |
234.2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市使用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人数 |
= |
4208 |
人 |
10 |
10 |
|||
|
全市困难残疾人数量 |
= |
4208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全市困难残疾人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今年所需资金 |
≤ |
31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083338-城区街、路、巷地名标识牌制作安装专项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制作安装区域:西昌城区内新建、断头路打通、更换的地名标志牌,保洁、维修。(1)、新建、更换地名标志牌100个以上,达标率90%以上(2)保洁、维修地名标志牌100个以上,达标率90%以上。完后时限:2022年度内,全年共需资金190万元。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40.00 |
58.70 |
58.7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0.00 |
58.70 |
58.7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更换地名标志牌 |
≥ |
100 |
个 |
10 |
10 |
|||
|
维修保洁地名标志牌 |
≥ |
100 |
个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新增刚换的地名标志牌达标率 |
≥ |
90 |
% |
10 |
10 |
||||
|
维修保洁的地名标志牌达标率 |
≥ |
9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对西昌市街路巷标志牌进行更新维修保洁 |
= |
190 |
万元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西昌城区内的地名标志牌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5255861-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45.32 |
116.24 |
116.2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5.32 |
116.24 |
116.2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6008182-养老服务发展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18.15 |
318.1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18.15 |
318.15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6012668-困难群众救助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确保困难群众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2,132.28 |
2,132.2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132.28 |
2,132.2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6012670-社会救助救济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及时发放到位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发放到位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447.90 |
1,447.9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447.90 |
1,447.9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6025187-阳光养老福利中心(一期工程)防空地下室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294.08 |
294.0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94.08 |
294.0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7024766-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7422624-西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10.68 |
110.6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0.68 |
110.6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7482349-困难群众价格补贴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民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及时足额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及时足额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48.70 |
148.7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48.70 |
148.7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4-聘用人员经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季度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4.19 |
202.65 |
202.6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4.19 |
202.65 |
202.65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22.5 |
22.5 |
|||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次 |
22.5 |
22.5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 |
22.5 |
22.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
≤ |
5 |
% |
22.5 |
22.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8-其他支出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59.16 |
450.96 |
450.9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9.16 |
450.96 |
450.96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100995-物业管理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2年投入1235200元,用于聘请15名保安负责馆区及墓区物业安保、17名保洁打扫馆区及墓区共226亩的卫生,实行轮班制,要求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在位,安保、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23.52 |
123.52 |
123.5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3.52 |
123.52 |
123.5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业安保服务面积 |
= |
226 |
亩 |
10 |
10 |
|||
|
保安保洁人数 |
= |
32 |
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安保、卫生合格率 |
≥ |
95 |
% |
20 |
20 |
||||
|
人员在岗在位率及工作效率 |
= |
100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物业安保支出成本 |
≤ |
1235200 |
元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101129-绿色殡葬惠民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2年,投入1800000元,用于市政府惠民殡葬减免政策之规定,对符合我市殡葬惠民政策减免条件的人员及我市低保五保人员,惠民政策享受人员年约1000人,五保低保人员年约50人。对前来治丧人员进行政策宣传,不低于2000人次,对我市符合减免的人员覆盖率达到100%,政府绿色殡葬、节俭祭祀的宣传率达到90%以上,使社会对我市惠民政策好评率达到90%以上,治丧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年投入总体成本控制在1800000元以内,不超出预算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30.00 |
130.00 |
13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0.00 |
130.00 |
13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次数 |
≥ |
2000 |
人次 |
20 |
20 |
|||
|
惠民政策享受人数 |
≥ |
1050 |
人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的惠民政策覆盖率 |
≥ |
100 |
% |
10 |
10 |
||||
|
绿色殡葬、节俭治丧宣传率 |
≥ |
90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绿色惠民殡葬投入成本 |
= |
1800000 |
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对我市惠民政策好评率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340121T000000101236-专用材料费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2年,投入5600000元在西昌市公墓修建安葬遗体约600余座、维修维护墓穴约200余座。提供多样化墓型供丧属选择,安葬完成率达到95%以上,墓穴维修维护合格率达到95%以上,使治丧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年墓穴材料及维修维护成本控制在5600000元以内,不超出预算资金。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30.00 |
452.33 |
452.33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0.00 |
452.33 |
452.33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修建的公墓数量 |
≥ |
600 |
座 |
10 |
10 |
|||
|
维修的公墓数量 |
≥ |
200 |
座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墓穴维修维护合格率 |
≥ |
95 |
% |
20 |
20 |
||||
|
修建完成率 |
≥ |
95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墓穴材料成本 |
= |
5600000 |
元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治丧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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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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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0273222-殡仪殡葬运行工作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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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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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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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预算2200000元用于办公室、业务室、火化车间三个部门办公耗材及维修、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遗体冷藏冷冻及办公用电、馆区WIFI全覆盖及正常办公所需邮电费用、值班职工伙食团补助开支等7项工作的运转开支,保障殡仪殡葬工作运转率达到95%以上,各项工作完成率达到95%以上。全年运转成本控制在2200000元以为,不超预算资金。 |
已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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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18.48 |
108.65 |
108.6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8.48 |
108.65 |
108.65 |
10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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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经费用于的专项工作数 |
= |
7 |
个 |
15 |
15 |
|||
|
使用工作经费的内设机构数 |
= |
3 |
个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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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殡仪殡葬工作正常运转率 |
≥ |
95 |
%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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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项工作完成率 |
≥ |
95 |
%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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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时间 |
= |
2022 |
年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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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运转工作成本 |
≤ |
2200000 |
元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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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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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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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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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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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40122T000007111470-公墓开发建设 | |||||||||
|
主管部门 |
西昌市民政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西昌市殡仪馆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已完成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合同进度支付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44.89 |
144.8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44.89 |
144.89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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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90 |
9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总体情况较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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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令第(8)号《凉山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西府发〔2003〕(62)号《西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实施的。我市从1998年7月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于2003年在全市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财政社保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要内容是解决全市城市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涉及范围包括西昌市辖区内所有收入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城市籍群体。
应实现的定性绩效目标是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步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城市低保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具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资金规模不断增加,目前城市低保资金主要由中央、省、州上级财政下达,市财政根据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支出情况预算配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州上级财政补助一部分,县级财政安排一部分的原则进行,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2022年计划为省、州以上财政资金预算投入978.17万元,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相比,省、州以上财政投入预算实际到位率达100%。上级预算资金到位及时,筹措足额。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78.17万元。全年财政拨付资金978.17万元,实际支出低保金978.17万元。资金支付依据符合相关法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对象、享受保障金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12月该项目全市资金共支出978.17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城市低保资金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工作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财社〔2012〕171号)文件规定和《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暂行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下达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月根据审批合格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将资金划转委托银行进行发放。资金发放上,坚持低保对象凭本人社保卡到银行网点领取。在低保资金管理使用自查中,低保户都能按月、足额领取低保资金,未出现低保金被克扣、挪用、挤占等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由西昌市民政局下属的西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管,具体承办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批、管理及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工作中坚持“集中审核、民主评议和三审三公示”的工作原则,严把调查、审批质量关。先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评审小组集体初审后,第一次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复审,第二次公示复审结果,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返回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进行第三次公示,市民政局在政府网站上再次进行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出台我市低保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2017年7月27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西府办发〔2017〕166号)。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民政局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审核的责任主体。村(社区)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协助做好申请、入户调查、初评、公示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对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在低保审核中的入户调查、评审、公示的参加人员组成、时间、地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从申请、入户调查、评审和公示、申报材料、档案管理、动态管理的操作流程。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明确低保定期签到制度和定期复审制度。规定城市低保户三个月、农村低保户半年到所在乡镇或村(社区)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以城市半年、农村一年为期限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复审认定工作,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四是加强低保公示。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统一规范标准要求,抓好各个环节落实。
我局印发《西昌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各类社会救助申报材料的通知》(西民发〔2017〕76号),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中表册作了统一和规范。
一是印制新版城乡低保证。新证在原有低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低保金银行代发卡号,让低保户明确低保金发放渠道;增加了低保证号,低保证号由市民政局统一编制后,与该户低保档案号一致以便于工作中查找;增加定期签到和定期复审栏目,确保复审工作有依据,动态管理有痕迹。
二是规范了“三审”的记录。由市民政局监制,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统一印发《西昌市社会救助工作入户调查记录本》和《西昌市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议记录本》,明确了日常开展低保“三审”工作中入户调查和评审的记录格式和内容,并作为低保日常类档案资料保存备查。
三是规范了“三公示”的记录。对新申请低保的公示从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到市民政局公示在格式、时间、地点、内容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明确,提高新申请低保家庭情况的群众知晓率,真正做到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重新调整了低保申请的各类调查表。结合我市当前开展的清理基层证明材料工作,调整了城乡低保在新申请中的各类调查材料,新增加了入户调查笔录和评审记录,压实了各级参与评审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规范了城乡低保定期复核表。规范了开展定期复核时低保对象应作出的近期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申报内容,再次明确骗取或违规享受低保的处罚条款。
3.加强信息数据比对,推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2022年,市民政局发函至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协助开展对低保家庭就业、经商、收入、房产等相关情况进行数据比对。2022年全年,共取消因收入超标、死亡、进入社保等不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229户,353人,新增城市低保户35户、42人。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坚决杜绝了“一定终身、一保到死”的现象。
4.开展低保复审认定工作。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2022年6月至7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分三次开展了城乡低保签到复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分别将辖区内的低保花名册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30天。所有低保户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近期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低保户申报的家庭财产状况、公示情况和市民政局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反馈的疑点数据,对所有低保户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逐户复核认定。召开各级低保评审会议,拟定出继续享受和取消保障人员名单,并签字确认。
5.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发布2022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凉民发〔2022〕39号),经市政府同意,调整西昌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615元/月调整到680元/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1996户、2526人,月需保障金79.1万元 。全年累计保障31522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978.17万元,累计人均补差310.3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总体目标,及时调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202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低保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牢固树立了公共财政意识,各级财政安排城市低保预算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低保资金使用规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足额列支,并积极推行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低保管理措施有力,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据实核定家庭收入,做到应保尽保,按月足额补差,切实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已按预定目标和进度顺利完成,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实施,为城市居民建立起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成为衔接于其他保障制度之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按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很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总体评价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认识误区普遍存在。随着中央、省、州对民生事业高度关注,城乡低保对象在就医、入学、住房等方面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低保证不仅是低保金的领取证,更成为了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住房救助等众多惠民政策的通行证。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申请低保救助的对象不只是为了一个月百余元的低保金,而是为了评上低保以后,能够享受到治病就医、入学、住房等多项惠民政策。
二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随着社会救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全市目前社会救助对象上万余人,而各乡镇普遍仅有1名工作人员在承担城乡低保、临时生活救助、社区建设、老龄及残疾人工作等数十个项日常工作任务。同时,还需承担乡镇安排的其余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村委会干部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加上少数村委会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了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相关建议。
1.解决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编制。目前,我市低保工作的落实主要靠基层,但基层单位又没有低保人员编制,大都兼职,且身兼数职,任务繁重,身份待遇无法落实,造成了工作方面的被动局面。建议:采取类似劳动保障工作加强基层人员的方式,健全基层的低保工作机构,各乡、镇设立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设编制1人;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所,设工作人员1人。
2.巩固清理整顿成效。在前期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等工作的长效落实。开展部门联动,认真核对信息,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022年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按照《西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市政府常务会议(2017年第5次)研究决定,我市拆并六个乡镇敬老院整合到礼州敬老院,成立了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根据《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八大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西委发〔2018〕44号)文件,由西昌市民政局作为业主启动实施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于2019年6月取得立项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礼州镇白沙村十组,国道108线旁。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15011.10平方米,总建筑为14984.77平方米,保留建筑约1925.59平方米(原礼州敬老院颐养楼),新建建筑13059.18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242个。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颐养楼、医疗室、活动室、餐厅、会议、职工宿舍、景观绿化等设施及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为6515.05万元(包含2000万元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占比总资金的30.70%),其中,工程建设投资3957.78万元,占总投资的60.7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2339.62万元,占总投资的35.91%;预备费135.45万元,占总投资的2.08%。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情况。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2022年预算下达 2043万元,财政批复2043万元。市财政全部列入当年预算,筹措足额,资金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2022年12月,经费按进度和工作内容完成使用,零结存,达到预期工作目的。资金使用合法,凭证完善,账目清楚,审计合格。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局机关财务室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资金项目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民工工资、地勘、设计 、监理等资金支出都报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程序拨付,按“三重一大”的要求,大额资金的支付都经过局务会或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支付,未出现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被挪用、挤占、乱用的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于2021年2月完成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四川中泰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监理单位为成都冠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6月,项目取得《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19日该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该项目建设于2022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款拨付3290.28万元,其中2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达100%,工程建设支付进度已达83.7%,待该项目送审结束将完成工程建设款的全部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西昌市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并2022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
2、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按照《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西发改经信〔2019〕302号)文件要求,规范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职责,确保了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圆满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于2019年6月取得立项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礼州镇白沙村十组,国道108线旁。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15011.10平方米,总建筑为14984.77平方米,保留建筑约1925.59平方米(原礼州敬老院颐养楼),新建建筑13059.18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242个。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颐养楼、医疗室、活动室、餐厅、会议、职工宿舍、景观绿化等设施及配套工程。
本项目纳入2021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项目于2021年2月完成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四川中泰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监理单位为成都冠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6月,项目取得《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19日该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三)项目效益情况。
1、全面优化布局,完善提升农村基本养老设施设备建设。西昌市委、西昌市政府为优化全市特困老人集中供养,为特困老人提供科学、合理、舒适的养老环境。于2017年整合7个乡镇敬老院成立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行政级别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将市农村中心敬老院打造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的三星级敬老院,将为更多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对维护老人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起到重大作用。
2、补齐全市基本养老服务短板。中心敬老院二期项目投入使用后,供养规模达350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让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发展总目标,完全实现全市民生兜底保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基础设施设备资金配比不足。二期项目计划2022年9月底投入使用,项目餐厨设备、适老化家具家电、休闲娱乐设施、办公家具电器均未配置,经初步核算,配齐以上设施设备大致还需经费600万-700万元。因无上级配套资金该项目仅完成主体建设竣工验收,停滞于投入使用前期准备计划中。
(二)机构运营机制单一。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营模式为政府全额兜底。由于现有全省养老政策体系不足以支撑农村中心敬老院运营机制进行全面改革,处于缓慢探索阶段未见成效。
(三)建议加快项目竣工决算进程,确保全市集中供养兜底工作正常开展。西昌市农村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21年6月中旬开工。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现需尽快完成第三方竣工决算,接受审计;目前正加快工作推进速度,确保全市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兜底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2022.6.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按照《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1〕62号)开展实施的。我市从2005年在部分乡镇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试点,于2006年在全市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财政社保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要内容是解决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涉及范围包括西昌市辖区内所有收入未达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农村籍群体。
应实现的定性绩效目标是遵循“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步骤。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农村低保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具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资金规模不断增加,目前农村低保资金主要由中央、省、州上级财政下达,市财政根据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支出情况预算配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州上级财政补助一部分,县级财政安排一部分的原则进行,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2022年计划为省、州以上财政资金预算投入3677.46万元,县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1275.99万元。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相比,其中省、州以上财政投入预算实际到位率达100%,县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率达100%。上级预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筹措足额。
2、资金到位。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953.45万元。其中,2021年结转0万元,省、州以上投入低保资金3677.4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75.99万元。全年财政拨付资金4953.45万元,实际支出低保金4953.45万元,年未结余转0万元。资金支付依据符合相关法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对象、享受保障金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资金使用。截止2022年12月该项目全市资金共支出4953.45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农村低保资金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工作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财社〔2012〕171号)文件规定和《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发放暂行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下达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月根据审批合格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将资金划转委托银行进行发放。资金发放上,坚持低保对象凭本人社保卡到银行网点领取。在低保资金管理使用自查中,低保户都能按季、足额领取低保资金,未出现低保金被克扣、挪用、挤占等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由西昌市民政局下属的西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管,具体承办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批、管理及发放等工作。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工作中坚持“集中审核、民主评议和三审三公示”的工作原则,严把调查、审批质量关。先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评审小组集体初审后,第一次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复审,第二次公示复审结果,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返回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进行第三次公示,市民政局在政府网站上再次进行公示。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出台我市低保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2017年7月27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西府办发〔2017〕166号)。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民政局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审核的责任主体。村(社区)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协助做好申请、入户调查、初评、公示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对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在低保审核中的入户调查、评审、公示的参加人员组成、时间、地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从申请、入户调查、评审和公示、申报材料、档案管理、动态管理的操作流程。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明确低保定期签到制度和定期复审制度。规定城市低保户三个月、农村低保户半年到所在乡镇或村(社区)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以城市半年、农村一年为期限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复审认定工作,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四是加强低保公示。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统一规范标准要求,抓好各个环节落实。
我局印发《西昌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各类社会救助申报材料的通知》(西民发〔2017〕76号),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中表册作了统一和规范。
一是印制新版城乡低保证。新证在原有低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低保金银行代发卡号,让低保户明确低保金发放渠道;增加了低保证号,低保证号由市民政局统一编制后,与该户低保档案号一致以便于工作中查找;增加定期签到和定期复审栏目,确保复审工作有依据,动态管理有痕迹。
二是规范了“三审”的记录。由市民政局监制,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统一印发《西昌市社会救助工作入户调查记录本》和《西昌市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议记录本》,明确了日常开展低保“三审”工作中入户调查和评审的记录格式和内容,并作为低保日常类档案资料保存备查。
三是规范了“三公示”的记录。对新申请低保的公示从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到市民政局公示在格式、时间、地点、内容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明确,提高新申请低保家庭情况的群众知晓率,真正做到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重新调整了低保申请的各类调查表。结合我市当前开展的清理基层证明材料工作,调整了城乡低保在新申请中的各类调查材料,新增加了入户调查笔录和评审记录,压实了各级参与评审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规范了城乡低保定期复核表。规范了开展定期复核时低保对象应作出的近期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申报内容,再次明确骗取或违规享受低保的处罚条款。
3.加强信息数据比对,推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2022年,市民政局发函至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协助开展对低保家庭就业、经商、收入、房产等相关情况进行数据比对。2022年全年,共取消因收入超标、死亡、进入社保等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953户,2865人,新增农村低保户293户、501人。形成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坚决杜绝了“一定终身、一保到死”的现象。
4.开展低保复审认定工作。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分三开展了农村低保签到复审工作。各乡(镇)和村(社区)分别将辖区内的低保花名册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30天。所有低保户到乡(镇)申报近期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乡(镇)根据低保户申报的家庭财产状况、公示情况和市民政局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反馈的疑点数据,对所有低保户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逐户复核认定。召开各级低保评审会议,拟定出继续享受和取消保障人员名单,并签字确认。
5.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发布2019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凉民发〔2019〕38号)》,经市政府同意,调整西昌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从415元/月调整到480元/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户8342户,13183人,月需保障金411.52万元,1-12月累计保障165341人次,累计支出4482.52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312.8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总体目标,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202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绩效。低保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牢固树立了公共财政意识,各级财政安排农村低保预算资金全部及时到位,低保资金使用规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足额列支,并积极推行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低保管理措施有力,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据实核定家庭收入,做到应保尽保,按季足额补差,切实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已按预定目标和进度顺利完成,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实施,为农村居民建立起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成为衔接于其他保障制度之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按照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很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总体评价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认识误区普遍存在。随着中央、省、州对民生事业高度关注,城乡低保对象在就医、入学、住房等方面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低保证不仅是低保金的领取证,更成为了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住房救助等众多惠民政策的通行证。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申请低保救助的对象不只是为了一个月百余元的低保金,而是为了评上低保以后,能够享受到治病就医、入学、住房等多项惠民政策。
二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随着社会救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全市目前社会救助对象上万余人,而各乡镇普遍仅有1名工作人员在承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社区建设、老龄及残疾人工作等数十个项日常工作任务。同时,还需承担乡镇安排的其余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村委会干部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加上少数村委会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了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是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低保涉及城乡广大困难群众,面广事多,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来推动规范管理。但目前信息化建设的状况是各级投入不足,硬件不过关,软件不配套,素质不够高,使基层的工作事倍功半,忙于应付。
(三)相关建议。
1.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入。民政部低保司研制的低保软件,为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省、州、市民政部门进行了多次的培训。目前,由于我市各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电脑操作水平较低,致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得到全面推广和使用,从而使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受到影响。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解决基层低保工作的硬件设备,加大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低保对象服务。
2.解决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编制。目前,我市低保工作的落实主要靠基层,但基层单位又没有低保人员编制,大都兼职,且身兼数职,任务繁重,身份待遇无法落实,造成了工作方面的被动局面。建议:采取类似劳动保障工作加强基层人员的方式,健全基层的低保工作机构,各乡、镇设立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设编制1人;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所,设工作人员1人。
3.巩固清理整顿成效。在前期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等工作的长效落实。开展部门联动,认真核对信息,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凉民发【2016】12号)和《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发【2016】109号)开展实施的。我市从2016年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是财政社保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计划实现的定性绩效目标是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为导向,立足西昌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补贴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20年定量绩效目标是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具有西昌市户籍的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是相符的,绩效目标是合理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按40%、州级财政按10%总体补助水平给予补贴,市级财政安排50%的原则进行配套,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资金528.41万元。其中,省、州以上投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94.1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1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金528.41万元。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相比,各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率达100%,市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筹措足额。
2.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528.41万元。资金支付依据符合相关法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对象、享受保障金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从市财政局到市民政局再到银行,实行封闭运行、全程跟踪,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按照西昌市民政资金管理要求,困难残疾人资金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市民政局按月根据审批合格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制定拨付计划。资金发放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政策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经乡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推送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对象的社会保障卡。享受对象都能按月、足额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未出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被克扣、挪用、挤占等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由西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办理,具体承办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审批、管理及发放等工作。在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中:
1.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自我市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以来,先后印发了《西昌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西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政策的制定,规范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圆满完成。
2.严格程序,坚持“四审一公开”的工作原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初审无异议的报市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核申请人是否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审核无误的报市低保中心审核申请人是否在西昌市享受低保待遇,审核无误的报市民政局审定,审定无误的名单返回乡镇(办事处)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每月及时清退因户口迁出我市、亡故、经各种康复措施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残疾程度标准的、低保待遇取消的、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的补助对象,实现动态管理。
4.及时按规定调整补贴标准。根据《西昌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的规定。从2020年1月起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0元。
5.狠抓落实,强化监督。为圆满完成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任务,西昌市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现场指导和检查督查,专门针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办事处)均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开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共有困难残疾人4450人,月需补助资金44.5万元 。2022年全年累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2841人次,累计支出补贴资金528.41万元,实现了预期目标。202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绩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资金使用规范,实行专款专用,足额列支,并积极推行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现动态管理,以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要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有效解决了困难残疾人的特殊困难,确保社会福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已按预定目标和进度顺利完成,配合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实施,完善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社会效益极佳的民生工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部分乡镇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导致个别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未能及时申请享受补贴。部分乡镇未及时开展动态管理,未按规定及时增加和核减补贴对象。
(二)相关建议
1、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祥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时报批,按时发放,使需要救助的困难残疾人得到及时救助。
2、实现与社保、卫生、公安等部门相关信息的全面比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政策开展工作,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昌市民政局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凉民发【2016】12号)开展实施的。我局根据《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的通知>的通知》(凉民发【2018】13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是财政社保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计划实现的定性绩效目标是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为导向,立足西昌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补贴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22年定量绩效目标是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全年发放人次达到10.66万人次以上,补贴对象占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比例90%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是相符的,绩效目标是合理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按55%、州级财政按10%总体补助水平给予补贴,市级财政安排35%的原则进行配套,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资金747.5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67.41万元;州级财政配套66.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40万元。
2022年实际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747.55万元。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相比,各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率达100%,市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筹措足额。
2.资金使用。
截止2022年12月全年总投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747.55万元。资金支付依据符合相关法规,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对象、享受保障金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从市财政局到市民政局再到银行,实行封闭运行、全程跟踪,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按照西昌市民政资金管理要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市民政局根据审批合格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制定拨付计划。资金发放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资金全部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政策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经乡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推送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对象的社会保障卡。享受对象都能按时、足额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未出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被克扣、挪用、挤占等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由西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办理,具体承办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审批、管理及发放等工作。在组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中:
1.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自我市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来,先后印发了《西昌市全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西昌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办法》等文件。通过政策的制定,规范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圆满完成。
2.严格程序,坚持“三审一公开”的工作原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乡镇初审无异议的报市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核申请人是否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审核无误的报市民政局审定,审定无误的名单返回乡镇(办事处)公示。
3.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及时上报清退因户口迁出我市、亡故、经各种康复措施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残疾程度标准的、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的补助对象,实现动态管理。
4.狠抓落实,强化监督。为圆满完成2019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任务,西昌市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现场指导和检查督查,专门针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办事处)均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开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106596人次,累计支出补贴资金747.55万元,补贴对象占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比例90%以上,实现了预期目标。202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绩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资金使用规范,实行专款专用,足额列支,并积极推行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动态管理,以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要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有效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困难,确保社会福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已按预定目标和进度顺利完成,配合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缓和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实施,为全市办理了二代残疾人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对象开展生活救助,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完善了重度残疾人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社会效益极佳的民生工程,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个别乡镇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个别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未能及时申请享受补贴。
(二)相关建议
1、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祥细了解掌握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时报批,使需要救助的重度残疾人得到及时救助。
2、实现与社保、卫生、公安等部门相关信息的全面比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