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简介。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西昌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供销系统企业管理工作,是全市供销系统企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2、受政府委托,管理农村合作经济;
3、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
4、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营销方式;
5、加强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三会”促“三社”深度融合。围绕建“三会”制度促“三社”融合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联合社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水平,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
2、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以“供销社+村集体”模式,引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落实新型基层社的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不贪多求大,成熟一家,建设一家。
3、积极探索市场销售新模式新方法,促进西昌市壹仟伍佰米公司经营模式向现代企业转变,提升西昌香米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4、持续推动西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一是促成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开展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乡镇、街道、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三是尽快在村建立信息收集点、镇建立交易服务站,实现村收集,镇初审,报职能部门审批,到交易中心挂牌完成流转交易的流程体系运行。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范程序,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工作,保证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加强对项目规范化管理,严防社有资产流失。建章立制,强化对项目投入、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切实开展前期论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6、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节日应急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房屋、仓库、门市及公车出行等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7、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大力推进“清廉凉山”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巡察成效,加强干部教育,促进供销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8、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包括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支总预算342.9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30万元增加112.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需求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收入预算342.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当年预算拨款收入342.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支出预算3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220.92万元,占64.41%,项目支出122.05万元,占35.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2.9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万元增加112.97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需求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9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当年财政拨款342.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30万元增加112.9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占9.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08万元,占80.21%;卫生健康支出18.79万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占4.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退休人员活动支出和副县级以上人员交通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工残人员伤残补助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暖冬慰问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日常公用支出,保障项目实施。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基本支出220.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67万元、津贴补贴32.62万元、奖金40.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0.17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6.37万元、退休费(副处人员交通补助)0.34万元、伤残抚恤金8.9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99万元等支出。
公用经费3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其他交通费9.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万元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三公”经费拨款预算数0.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4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元数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4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比2022年预算24.27万元增加5.73万元,增加23.61%。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购买服务)29.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专项工作委托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财政供养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巡逻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名词解释: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我单位除去行政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我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