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2018年度 四川省西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
四川省西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主要职能。西昌市城市管理局是县级行政会计制度单位的行政部门,2018年西昌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城市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经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厕所革命项目。2018年,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区建设、景区、农村公厕齐抓、共建、共改的良好格局。全年共新建和改建城区、景区、乡镇公厕110座。2、三峰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就二期协议中涉及的建设周期、特许经营权有机衔接、用地扩展、处置费单价合同、飞灰处理方式按二期环评要求、保底量投入商业运营后年度渐次递增以及保底上限等问题已协商一致。3、垃圾中转项目。生活垃圾垂直压缩中转站建设,基本完成海南乡、礼州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建设;乡镇移动卧式中转站建设方面,2018年底完成建设16座。4、整治广告店招。结合生态示范街建设,开展主城区、主要进出口道路、景区周边广告店招整治。拆除违规店招20余处,拆除大型广告牌200多块。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财政独立核算)。
纳入西昌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620.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4680.80万元,增长44.07%。2018年度支出总计10645.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4854.23万元,增长4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烧烤业态治理设施设备以奖代补经费90.57万元;老城区及河东片区等重点项目建渣清运经费200万元;归垫国资公司2012年城市风貌综合治理工程款3422.44万元;2017年示范街创建工作经费567.78万元;2017年城维补助资金275万元;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款收入10240.77万元,占96.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万元,占3.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6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98万元,占29.04%;项目支出7554.21万元,占70.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40.7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474.27万元,增长53.4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25.7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734.80万元,增长44.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烧烤业态治理设施设备以奖代补经费90.57万元;老城区及河东片区等重点项目建渣清运经费200万元;归垫国资公司2012年城市风貌综合治理工程款3422.44万元;2017年示范街创建工作经费567.78万元;2017年城维补助资金275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34.73万元,增长44.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烧烤业态治理设施设备以奖代补经费90.57万元;老城区及河东片区等重点项目建渣清运经费200万元;归垫国资公司2012年城市风貌综合治理工程款3422.44万元;2017年示范街创建工作经费567.78万元;2017年城维补助资金275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万元,占0.0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94万元,占1.56%;医疗卫生支出71.56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84.13万元,占0.8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200.67万元,占96.91%。(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52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国家赔偿(项):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3.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49.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60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49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5.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2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8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7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59万元、津贴补贴239.41万元、奖金35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72、职业年金缴费11.9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万元、住房公积金84.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0.57万元、生活补助39.03万元。
公用经费92.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32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1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工会经费12.69万元、福利费1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3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完成预算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5%。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成都市锦江区1180元、宁南县两批次,分别1700元和1488元、云南省楚雄市1300元、广元市800元、华蓥市1990元、什邡市697元,共计接待915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年初预算的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纳入预算的7个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多为我单位基本工作工具用车费用、数字化指挥中心正常运行经费等基本经费;因工受伤医疗费及赔偿费用(此项目为单位特殊应急经费)、牛皮癣招牌小广告拆除费及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费为政府采购签订的合同,支付按每月实际清除量及垃圾处置吨位计算,从绩效评价的要求来看,我局项目不适用绩效评价的明细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因我局纳入年初绩效评价的7各项目均为单位经本运行经费及按合同按月支付的项目,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的定性指标来看,我局这7个项目不适用绩效评价指标,故咨询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后,该7个项目不纳入年底绩效评价最终项目。按要求将2017年生态文明示范街风貌打造项 目店招店牌建设项目纳入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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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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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7年生态文明示范街风貌打造项目店招店牌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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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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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462165.21 |
执行数: |
946216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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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9462165.21 |
其中-财政拨款: |
946216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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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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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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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和清理示范街违规搭建雨棚,夜间经营商户违规灯带广告(依附于行道、树或其他构筑物)等。拆除老旧广告、店招店牌,新建店招店牌。 |
拆除和清理示范街违规搭建雨棚,夜间经营商户违规灯带广告(依附于行道、树或其他构筑物)等。拆除老旧广告、店招店牌,新建店招店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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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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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8条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
8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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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7年-2018年完成评审结算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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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数量指标 |
9462165.21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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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数量指标 |
8条示范街创建工作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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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市委市政府满意度 |
市民满意度 |
95% | |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西昌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针对2017年示范街创建项目工作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2017年生态示范街打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西昌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6万元,比2017年增加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我局新增开展了厕所革命、餐厨垃圾整治、非洲猪瘟等专项工作,增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西昌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39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6.429万元,激光打印机0.921万元,工作工具用车297万元,其他47.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昌市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4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款)国家赔偿(项):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含西昌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大队),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管理。
人员概况。
2018年,西昌市城市管理局编制数: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9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77人,退休26人,纳入社保社保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6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款收入1024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64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98万元,项目支出7554.2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西昌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口径》和《西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编制,在规定时间内由机关会计完成了部门预算的“两上”“两下”。2018年财政决算编制由机关会计完成。
(二)专项预算管理。
按照西府发(2012)143号《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为使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时完成了项目申报。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及实际资金下达情况,我局完成了相关工作安排,保障了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相关项目的完工,评审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我局整体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完成度达95%以上,针对固定的2017年示范街创建工作经费项目评价指标完成度为95%以上。
存在问题。
因我局的工作是市容秩序的管控,面对的是街面上的小商小贩,这使我们的工作存在反复性;市民的整体素质也是我们工作的一个推力。
改进建议。
加强我局街面工作人员的整体执法水平,做到真正的文明执法,是我们的工作更加持续有效,为我市的市容秩序做好保障工作。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个七”示范街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七彩西昌、阳光水城”的建设,提升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营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旅”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责任单位,围绕“1+11”的升级改造要求,针对示范街市容管理中存在的店招店牌杂乱无章、违规搭建伸缩雨棚等乱象,按照“一街一策”的思路,开展专项治理。通过示范街建设,建设一条、规范一条、长效化管理一条,逐步使城市管理走上正轨。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申报,均以城管局签发纸质报告,市领导签字、财政局领导签字、相关科室处理后下达预算至我局。资金下达批复文号为:西市财行[2018]16号及西市财行[2018]425号,分别下达资金567.7808万元、4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拆除和清理示范街违规搭建雨棚,夜间经营商户违规灯带广告(依附于行道、树或其他构筑物)等。拆除老旧广告、店招店牌,新建店招店牌。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西昌市城市管理局。
(3)项目实施依据
西委办发【2017】54号文件、西委办发【2017】66号。
(4)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为9462165.21元。(其中包含:店招店牌制作费,长安西路立面改造费、立面设计费、立面造价费,监理费,店招店牌设计费、拆除费)。
(5)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性质:全额财政投入,拆除老旧广告、店招店牌,新建店招店牌。
项目用途:通过示范街建设,建设一条、规范一条、长效化管理一条,逐步使城市管理走上正轨。通过建设整洁、有序、规范的城市街道,直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项目内容:本项目店招店牌改造老海亭1248㎡,建昌一环路806.4㎡,健康一环路1715.2㎡,长安西路1073.52㎡,马水河(仿古街A段)1184.4㎡,长宁路403.2㎡,北碧府路735.84㎡,月海路1464㎡。
集中拆除和清理,北碧府路、建昌一环路、长宁路等八条示范街违规搭建雨棚80家;拆除建昌一环路、长宁路、长安西路、海亭路等夜间经营商户违规灯带广告(依附于行道、树或其他构筑物)56家;清理长安西路占道停放建筑机械8家;清理健康一环路、海亭路、长安西路等违规灯箱广告40余家,招牌1084余块。
店招店牌是城市市容景观和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一街一策”的思路组织量身设计。围绕安全美观、上档规范、同步亮化等要求,结合彝、汉双语设置的相关规范,针对性组织每条示范街的店招店牌打造设计(其中:北碧府路将中泰友谊的象征元素融入设计方案)。按照建设中“一街一景”的建设要求统一施工打造。按程序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店招底板结构方面,统一采用轻质钢构件连接;在店招底板材质方面,使用新型环保、档次较高的复合材料;在店招规范方面,相对统一规格、尺寸;在店招字体亮化方面,主要采用吸塑字、不锈钢发光字等呈现亮化的方式。
涉及范围:北碧府路、长安西路、长宁路、老海亭、月海路、建昌一环路、健康一环路、马水河(仿古街A段)路段。
2、项目目标:
(1)通过示范街建设,建设一条、规范一条、长效化管理一条,逐步使城市管理走上正轨。通过治理乱象、规范建设、提升管理等工作,推动示范街街道市民城市意识的提升,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完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
(2)确保示范街街道环境卫生秩序达到“八好”: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好、广告管理好、车辆停放好、占道经营治理好,门前五包落实好、文明卫生习惯培养好。
(3)推进我市店招店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店招店牌商业价值和城市艺术品质的同步提升促进城乡容貌秩序。使西昌更加符合全州首府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通过上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经过主管部门及市领导调研、批示我局提出的项目建设计划可行,并要求我局尽快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下达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2018年2月8日财政下达示范街立面、监理、店招店牌工程春节期间民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款567.7808万元(西市财行[2018]16号);第二部分为2018年12月11日财政下达2017年长安西路等八条生态示范街打造相关经费400万元(西市财行[2018]425号);该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资金使用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2018年春节前期支付的民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款等567.7808万元;第二部分为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支付相关监理费、工程尾款等378.435721万元,未使用的资金215642.79元于2018年12月26日追减回财政。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遵守财政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实施流程:
(1)按政府文件精神,对示范街风貌打造项目进行编写具体方案;施工图的设计;图纸会审;核算工程施工预算;工程立项;向政府打报告请示。
(2)经领导签字批示后向西昌市财政局请求招投标控制价评审。
(3)控制价评审后办理招标程序事项批复等工作后进行招投标。
(4)招投标完成后确定施工队伍然后进行公示。在施工队伍进场之前向各企事业单位及改造范围内的商铺,送达示范街风貌打造通告和安全管理使用承诺书,确定施工时间后方可进行施工。
(5)工程完工后,按照程序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没有收尾的工作进行完善,完善后进行决算验收,验收后报财政决算评审。
(6)按评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2、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由西昌市城市管理局财务上专项专帐管理拨付。
采购方式
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开展2018年生态文明示范街店招店牌风貌打造项目。
4、机构设置
项目由西昌市城市管理局设立后勤小组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由四川典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施工图设计;由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承担立面设计;由四川同心德经卫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承担工程造价。由西昌市东方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承担项目施工建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拆除北碧府路、建昌一环路、长宁路等违规搭建雨棚80家;拆除建昌一环路、长宁路、长安西路、海亭路等夜间经营商户违规灯带广告(依附于行道树或其他构筑物)56家;清理健康一环路、海亭路、长安西路、马水河等违规灯箱广告40余家,店招店牌1084余块。
2、整治中向商户发放文明经营告知书,逐户签订承诺书。升级改造老旧店招店牌1058块,有效治理不规范等现象。
3、按照市领导批准的店招店牌方案,按程序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建设中按照“一街一景”的建设要求,在店招底板结构方面,统一采用钢构件连接,增加安全性;在店招底板材质方面,使用新型环保、档次较高的复合材料,提升档次;在店招规范方面,相对统一规格、尺寸,提升美感;在店招字体亮化方面,采用吸塑字、不锈钢发光字等呈现亮化的方式,整体提升街道立面亮化效果。
7、项目总投入情况
建设安装工程部分总投入:9462165.21元。
8、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建设安装工程部分财政总投入9462165.21元。
(二)成本控制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1、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项目支出后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表现
推动了示范街道市民城市意识的提升,促进我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初步实现日常管理中的市容乱象的行为明显减少;数字化指挥中心受理的相关举报投诉数量明显减少;环卫保洁作业感观质量明显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好转。
3、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市容管理中存在的店招广告杂乱、违规搭建伸缩雨棚等乱象得到根本性治理,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效提升西昌市城市形象,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市容管理中存在的店招店牌杂乱、广告乱贴、违规搭建伸缩雨棚等乱象得到根本性治理,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效提升了西昌市城市形象,提升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营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旅”的城市生态生活环境,推动了示范街道市民城市意识的提升,促进我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初步实现日常管理中的市容乱象的行为明显减少;数字化指挥中心受理的相关举报投诉数量明显减少;环卫保洁作业感观质量明显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好转。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路段店招店牌统一打造有盲区。如:每一条示范街路口、节点招牌应该延伸3-4个招牌拿入统一打造。
2、部分店招店牌打造有缺陷。比如:部分临街商户门柱打造未统一纳入,影响立面效果;统一店招底板色彩略显呆板,与单体建筑立面风貌融合有待进一步完善;
3、夜间业态集中区域亮化有待提升,主要是立面整体亮化缺乏动感。如:海亭路、建昌一环路等。
(二)相关建议。
1、紧密结合规划:围绕城市区域详细规划,结合功能定位量身定制示范街建设规划。比如: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郊结合部、城市快速通道等不同定位。结合省州推进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打造规划。
2、坚持因地制宜:优化示范街店招店牌设计,更好的融合商户个性化需求。丰富以单体建筑立面风貌相协调的设置形式,在一条街相对统一材料、方式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底板色彩的变化。对大型单体节点建筑,可以进行单体立面亮化的设计,有条件的可考虑提升亮化水平,引进宣传西昌的动感亮化。有条件的街道借力环境绿化的提升,可适当增设休闲设施。
3、推进连片建设:目前,示范街打造方式由各街道办申报,由规建局统筹。可否,在前期打造的基础上,统筹街道区域连片建设,持续推进与示范街相连接和毗邻的街道,逐步实现整体街区的生态示范。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