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1〕 37号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昌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昌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文件精神,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凉府办函〔2021〕80号)文件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企业关系密切的民生类和服务类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大力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实施,进一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用好互联网平台,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上取得突破,努力向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结构更合理、分工更精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阶段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1.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相关部门(见附件)、乡镇(街道办)请在2021年10月底前调整完善修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西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
2.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经信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等部门)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推动乡镇(街道办)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乡镇、街道办)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时,配套制订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审签、同时发布。综合利用“西昌发布V”政务微博、“西昌发布”微信公众号、西昌市融媒体矩阵等平台和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主动公开内容。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基础数据,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乡镇、街道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意义,明确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市级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
(二)扎实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措施,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考核。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推动不力的部门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部门
附件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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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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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建设项目 |
市发改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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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资源管理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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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务教育 |
市教体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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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籍管理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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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救助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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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养老服务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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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法律服务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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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财政预决算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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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就业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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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会保险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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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土空间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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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村集体土地证收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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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态环境 |
西昌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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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保障性住房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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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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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村危房改造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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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政服务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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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城市综合执法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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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涉农补贴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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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共文化服务 |
市文广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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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卫生健康 |
市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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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安全生产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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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救灾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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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食品药品监督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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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扶贫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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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税收管理 |
市税务局 |
备注:按照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国务院部门发布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