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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西昌市人社局

时间:2023-12-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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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西昌市户籍城乡居民,均可以自愿参保缴费。

    2、全额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补贴、补助、资助及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缴费人员如已领取其他养老待遇、出国(境)定居、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3现行个人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

    目前,西昌市的年缴费标准为200元至6000元15个档次。每年按时缴费的,政府给予补贴,缴费档次不同,政府补贴金额不同。具体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为:

    缴费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一年申请一次),缴费补贴按年度缴费累计总额对应的缴费档次核算。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4、办理地点:西昌市城乡居保所有业务均已下延至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参保人员均可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直接办理,或委托户籍所在的村组、社区协助代办。

    5、参保登记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6、缴费方式:缴费人员可通过手机天府银行、“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特别提示:中断年限补缴、一次性补缴、补收升档需要先向乡镇、街道办或社保中心进行缴费申报,申报成功后即可参照以上方式进行核定缴费。

    7、代缴人员:按目前政策,政府对低保、特困、返贫致贫、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困难群体,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总额不高于当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差额补缴,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8、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待遇预算公式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集体补助总额+社会资助总额+政府补贴总额+利息)/139。

    9、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认证时间:待遇领取人员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应每12个月认证一次。

    (2)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App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也可以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3)待遇领取人员如发生失踪、服刑、死亡等情形后,其亲属应主动向村组、社区申报。对于违反规定冒领、重复领取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追回违规领取,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西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0834-2161804 、2172353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