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昌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明白卡
一、【个贷(五十万元以下免担保贷款政策)】
(一)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
2.通过工商注册并已创业
3.申请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未有其他单位购买社会保险
(二)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三)还款期限:3年内(财政部门给予实际放贷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贷款流程:创业者提交申请资料→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财政复审→银行审核后放贷
(五)联系电话:0834-3241439、0834-3233287
二、【小微企业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最高600万元
(三)还款期限:2年内(财政部门给予实际放贷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贷款流程:小微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财政复审 →银行审核后放贷
(五)联系电话:0834-3241439、0834-3233287
三、【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条件要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5000元/人
(四)联系电话:0834-3241439、0834-3233287
四、【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低保户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特困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元/人(一次性)
(三)申报流程:学校收集学生个人类别相应资料并初审→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复审→市人社局审核→发放至学生个人社保卡
(四)联系电话:0834-3241439、0834-3233287
五、【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一)培训对象:凉山州年满16周岁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主要包括企业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平台网约劳动者、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农村实用人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等。
(二)培训类别:“揭榜挂帅”项目制、个人直补、承训机构先垫后补和企业在职职工培训。
(三)培训项目: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种养殖、中式面点师、网络创业培训、保育师、家政服务员、美容美发、无人机驾驶等。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培训学员或培训主体向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培训申请;
2.审核: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是否符合培训条件;
3.培训: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通过的培训学员由承训机构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并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鉴定考评),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按个人直补、承训机构或企业先垫后补方式申请培训补贴。
(五)咨询电话:0834-3768683
六、【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毕业时未就业,且本次就业前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2025年实现就业,且本次就业前在我省已办理失业登记连续6个月以上的人员。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监测对象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四)咨询电话:0834-3237566、0834-6953130
七、【失业保险金】
(一)补贴对象: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及以上并且最后参保地在西昌市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年1月1日退出现役后未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
以下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标准:1980元/人(每月)及代缴城镇职工医保593.93元/人(每月)。
(三)咨询电话:0834-3222539
八、【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群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按其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咨询电话:0834-3237566、0834-6953130
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