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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来源:西昌市人社局

时间:2024-08-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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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情况,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补贴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具体申报流程: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西昌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西昌市人社局复核→补贴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所需材料:1.企业申报表。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花名册。3.企业吸纳脱贫人员的社会保险凭证。4.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工资花名册。5.企业吸纳脱贫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