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 年西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西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风险监测工作要求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进行了调整优化,建立全国监测“一盘棋”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凉山州农业农村局、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均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要结合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园区、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实施风险监测,逐步扩大监测参数覆盖面,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监测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坚持科学选点、精准抽检,坚持数据共享、互相补充。全省定量监测样品量不少于1.8批次/千人,其中省级0.5批次/千人、州本级0.6批次/千人,县(市)本级0.7批次/千人。
二、及时高效完成风险监测任务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单位务必在国家、省级、州级、县级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协助,提供有关工作保障,要对抽检工作加强监督,一旦发现有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部门联动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市级相关单位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及时对问题产品开展现场溯源核查和跟踪监督抽查,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并将溯源查处、监督抽查和依法查处情况及时报送我局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要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将种植养殖、收贮运、加工销售等环节纳入监测范围,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和执法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西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
为切实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等规定,2024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为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区域
西昌市范围内。
二、监测时间
2024年6—12月。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需监测粮食作物、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详见附件1。
1.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荞麦等作物。
2.蔬菜:结球甘蓝、大白菜、蕹菜、莴苣、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等。
3.食用菌: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杏鲍菇等鲜品。
4.水果:本地主产和特色品种。
5.畜禽产品:本地产的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禽蛋。
四、抽样要求
(一)抽样环节
以生产、养殖、屠宰和收储运环节为重点。可根据当地生产消费实际,在市场上抽检部分样品,市场抽检比例不超过20%。生产环节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涵盖当地现代农业(产业、重点)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规模化养殖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州级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州级示范社全覆盖抽样。
(二)抽样方法
粮食作物按《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1)规定执行。
蔬菜、水果、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 2103)规定执行。
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规定执行。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五、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市植保植检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胶体金免疫速测法为主的快检方法和定量检测方法。在快检过程中发现结果疑似阳性,要及时告知受检主体暂缓同批次农产品上市,并立即开展实验室确证。对禁限用农药确证阳性的,市农业执法机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对常规农药确证阳性的,要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确保产品合格后再上市销售。各类产品推荐重点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见附件2和附件3。
六、判定依据和原则
农残项目根据GB2763和GB2763.1进行判定。重金属项目根据GB2762进行判定。畜禽产品重点检测项目根据附件3要求判定。
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七、任务承担单位
监测工作由市植保植检站负责组织实施,监测任务按附件1执行。
八、监测结果总结分析
1.监测的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地点选定、监测样品代表性和抽样环节科学性、抽样数量、检测参数等。
2.当地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农产品基地认定情况等。
3.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4.监测结果分析。
(1)从种类、品种、参数、环节等进行数据比较分析。
(2)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
(3)不合格样品溯源情况。
(4)原因分析。
5.对策、措施与建议。
九、结果报送
市植保植检站分别在2024年8月20日前和12月2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检测结果总结分析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十、注意事项
(一)质量控制
要严格遵守通知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统一判定原则。快速检测发现结果疑似阳性的样品要开展药物定量检测;进行药物残留定量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试验。每10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每30个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其中,对药物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双柱法、双检测器法或质谱法进行确认。重金属检测必须带试剂空白和控制样进行质控,必须做平行样品。上机过程中,每20个点要求做标准曲线校正,正负误差要求在10%以内。
(二)监测结果总结分析报送
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刘永嘉 联系电话:18113205752
邮箱:381592215@qq.com。
(三)检测技术咨询
凉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联系人:徐华超(重金属) 联系电话:13882460589
边腊红(液相、兽残快检) 联系电话:15183459776
左 凤(气相、农残快检) 联系电话:1518151801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西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