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根据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要求,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本次主要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我局将委托已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土地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请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详见附件)。或通过信函的方式将申请书寄至: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昌市胜利南路261号,邮编:61500)。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7时。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834-3241180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