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市级部门通力合作拟定《支持西昌航线培育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加快凉山州航线事业发展,鼓励和吸引航空公司增加西昌机场航线航班,积极推动凉山州旅游、工业和商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航线网络布局,优化航班结构,构建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和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参考省内部分同类型机场做法,结合西昌市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推动航线培育和补贴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由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航线培育补贴、资金管理、绩效考核、附则共六章十七条组成。
一是明确《办法》制定的主要目的和资金的使用原则;二是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为航线培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三是明确航线培育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规定航线培育流程和航线重点支持方向,确保航线培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四是对航线培育专项预算资金安排及资金下达程序做出了规定,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五是明确在培育期内对航司绩效考核的标准和退出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时间
生效日期为印发之日起30日后,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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