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昌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办法》《西昌市促进演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 《西昌市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的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西昌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办法》《西昌市促进演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 《西昌市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的办法》的政策解读
西昌历史文化悠久、底蕴厚重,非遗文化绚丽多彩,民族文化独具魅力,为进一步促进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有力推动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建设,2022年1月,我市开始起草《西昌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办法》、《西昌市促进演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西昌市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的办法》并于2022年4月20日正式出台。
《西昌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办法》一共八章十九条,包括总则、扶持条件、资金扶持、场馆扶持、其他扶持、监督管理、退出机制、附则等方面。一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在场馆建设方面分类奖补。二是针对初次布展时设置展墙、灯光等投入较大,给予首次布展补助;三是针对平时办展和开放,给予相应等级的运行补助,以支持场馆日常运营。
《西昌市促进演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共四章十四条,包括总则、扶持政策、监督管理、附则四个方面。针对演艺事业的几个关键要素发力,重点对组建演艺队伍、设立演出场馆、创作文艺节目、举办文艺演出、参加交流比赛等方面给予扶持。申请单位包括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营业性演出场所等经营性单位。
《西昌市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的办法》共八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补助条件、补助机制、场馆扶持、其他扶持、监督管理、退出机制、附则八个方面。对符合《办法》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场馆建设方式、建设规模、藏品数量、级别等方面给予相应等级的运行补助,在陈列展示、藏品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指导。
以上三个《办法》奖补资金由西昌市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安排。申请人以自愿为原则向西昌市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申请。同时,针对奖补措施我们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奖补落实到位、监管有力。
通过实施三个《办法》,助力西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文化产业业态,提升发展层次,拓展服务内容,激发西昌文化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文旅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历史文化“软实力”转变为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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