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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毛建军、刘勇军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确认叶凌、张建、孟明、唐超同志 “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 索引号

      :009050041/2024-01001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9-05
    • 发文字号

      西府发〔2024〕16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6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毛建军、刘勇军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确认叶凌、张建、孟明、唐超同志 “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6 15:59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府发〔2024〕16号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毛建军、刘勇军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及确认叶凌、张建、孟明、唐超同志

    “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市属国有各企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匡扶正义的崇高事业,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力打造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昌新征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慷慨赴险,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

    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府发〔2023〕1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毛建军等6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授予毛建军、刘勇军2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对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叶凌同志,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0元;对在见义勇为事件中积极发挥协助作用的张建、孟鸣、唐超等3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他们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平凡英雄,他们的善行义举,保护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激励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见义勇为中来,为和谐稳定的社会、安定有序的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接续书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昌、法治西昌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1.毛建军、张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2.刘勇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3.叶凌、孟鸣、唐超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毛建军、张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毛建军,男,彝族,现年25岁,共青团员,四川凉山木里人,西昌学院汉语言学专业学生

    张建,男,汉族,现年50岁,群众,四川凉山西昌人,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安

    事情经过:2024年6月9日下午5点左右,毛建军和女朋友在邛海钓鱼台附近散步,突然传来有人落水的声音,毛建军本能地飞奔过去,当时毛建军看到一个女生已经在水中处于昏迷状态,此时落水女子距离岸边大概3、4米远。

    毛建军以前落过水,对水有心理阴影,同时那天邛海的海浪很大,也不知道水的深浅,就不敢贸然的跳下去。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和进行有效救援,毛建军挥手大喊有人落水了,吸引游客和保安的注意力,在附近执勤的保安张建听到毛建军的呼救,急忙赶到现场,发现落水女子在水中已几乎没有挣扎。由于情况紧急,张建便率先下水,朝着落水女子靠近尝试救援,这时毛建军突然看到旁边有一个救生圈,于是便拿着救生圈跳下去,张建用手架住女子,让其保持头朝上的姿势,避免继续呛水,毛建军一只手拖住游泳圈,另一只手在后面用力推,最终毛建军、张建合力将落水女子抬上岸,此刻落水女子已处于昏迷状态,毛建军摸着她的脸大声呼叫,但依旧没有醒来,于是毛建军快速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差不多进行了一分钟左右,落水女子吐出了杂物,待落水女子恢复了意识,看到周围聚集的游客也越来越多,毛建军就放心的悄悄离开了现场,张建也在等到女子家属到场后,才放心离开。

    附件2

    刘勇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刘勇军,男,回族,中共党员,现年56岁,四川凉山西昌人,凉山州林草局高级工程师

    事情经过:2024年5月27日傍晚8点10分左右,西昌市海河天街环境静谧、行人稀少。刘勇军像往常一样在河边散步。突然,他恍惚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人影晃动了一下,接着传来一阵阵急促的呼喊声:“有人落水了!快来人啊!”他向前望去,只见河对岸边有几人慌乱地聚集在一起,手指着河面。刘勇军心中一紧,迅速反应,立刻加快步伐冲向事发地。只见一名女子落入河中,距离岸边大概2、3米远,在河面上不断挣扎随时有沉入河底的危险,情况万分紧急。刘勇军没时间犹豫,还未脱下衣物便纵身跃入水中,游到女子身边,紧紧抓住她的手臂,用力将她往岸边拖。女子因为长时间在水中挣扎,已经体力不支,身体沉重无比,刘勇军在水中将女子向上举,岸边群众在上面拉,在刘勇军和岸边群众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成功将女子拖上了岸,体力耗尽的刘勇军也在水中抓着岸边的铁链休息了好大一会儿时间,待恢复了一点体力才艰难上岸。在等到女子的好朋友到达并确认女子安全后,他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离开了现场。

    附件3

    叶凌、孟鸣、唐超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

    叶凌,男,汉族,群众,现年18岁,江西九江武宁人,西昌星艺公司学徒工

    孟鸣,男,彝族,群众,现年19岁,四川凉山德昌人,西昌阿伟超剪理发师

    唐超,男,汉族,群众,现年22岁,四川宜宾江安人,饿了么骑手

    事情经过:2024年5月26日晚9点左右,叶凌和孟鸣前往海河天街子辰酒馆吃夜宵,偶遇朱永杰和张思嫚也在子辰酒馆,此前叶凌曾通过朋友见过朱永杰和张思嫚一次面,但彼此间不熟识。后续两桌人又分别叫来了各自的朋友寸涵州(张思嫚朋友)、唐超(孟鸣朋友)等人。

    凌晨1:30左右,由于朱永杰长时间没有出现,张思嫚叫上寸涵州和隔壁桌的孟鸣出来寻找,接着唐超出来找孟鸣,叶凌在店里等待。大概半小时以后,叶凌突然收到消息说朱永杰要跳河轻生,于是叶凌立即赶到事发地域。当叶凌赶到时,朱永杰已经在河旁边的步道上坐着,张思嫚等人也在一旁安抚她的情绪。看到叶凌赶到,孟鸣、唐超和张思嫚三人说已经报了警,并让叶凌和寸涵州把朱永杰看好,他们去上卫生间马上回来。在此期间,叶凌和寸涵州一直在对朱永杰进行安抚。突然,朱永杰趁叶凌和寸涵州不备,再次跳入河中。寸涵州立马拉住朱永杰的右手,叶凌也搂住朱永杰的脖子将她往岸上拉。挣扎了两三分钟后朱永杰的情绪变得比较稳定,叶凌说自己能够拉住朱永杰,让寸涵州去看看警察来没有。寸涵州向叶凌再三确认后准备离开现场,刚走几步就听到了有人落水的声音,转头一看是朱永杰。情急之下,叶凌奋不顾身的跳入河中,拼命的将朱永杰推向岸边。由于朱永杰不停地在水中挣扎,致使两人距离岸边越来越远,这时孟鸣、唐超和张思嫚也赶了过来。见此情形后,孟鸣和唐超也跳入河中参与救人。寸涵州在岸边抓住铁链,并将衣服扔进水里试图让叶凌等人拉住后将他们拉到岸边。此时,孟鸣和唐超抓住了寸涵州扔下来的衣服,并与叶凌一起将朱永杰拉至岸边并营救上岸。叶凌因不会游泳,且在营救朱永杰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体力,随即沉入了河中。朱永杰上岸后,孟鸣和唐超发现叶凌没有上来,于是又再次跳入水中营救叶凌,但由于天色昏暗,河水较深,两人并未发现叶凌的身影。

    随后,派出所和119先后赶到,经多方努力大家终将叶凌从河中找到,但是此时叶凌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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