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2-01002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3-29
    • 发文字号

      西府发〔2022〕28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9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29 17:0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昌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单》的通知

    西府发〔2022〕28号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照州委编办《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州级)》(凉编办〔2022〕2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24项,编制形成了《西昌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关于“一类乡镇(街道)、一张清单”的要求,明确安宁镇、礼州镇、佑君镇、川兴镇、太和镇、经久乡等6个乡镇为A类乡镇,黄联关镇、安哈镇、琅环镇、樟木箐镇、阿七镇、大兴乡、高草回族乡、裕隆回族乡、四合乡等9个乡镇为B类乡镇;巴汝镇、开元乡、马鞍山乡等3个乡镇为C类乡镇。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明确的类别,对应选择清单。

    三、《西昌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印发后, 2021年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作废,以此次下放的为准。


    附件1:附件1.xlsx

    附件2:附件2.xlsx

    附件3:附件3.xlsx

    附件4:附件4.xlsx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