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4-04700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4-16
    • 发文字号

      西府办函〔2024〕12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4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4-24 11:16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各承办单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西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之年。在西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西昌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以助推西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社会热点,围绕民生关切,共提出建议、提案共计49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6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24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后提出的,与政府工作目标同心同向,有实言、有实策、有实招,凝结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寄托了对政府工作的热切期盼。为充分发挥建议和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建议提案无小事”的理念,对办理工作要站在政府的层面和高度,梳理承办事项,研究办理措施,落实跟进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拧紧责任链条、凝聚办理合力,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州交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重点代表建议和重点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后,需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明确节点,严格办理程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切实规范办理行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应当公开的复函按照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一)严格办理分工。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统一由市政府办以书面形式交办至各单位。主办单位要牵头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协调协办单位做好具体事项的分解落实;协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提案的要求,按照本单位职责落实好相关事项的办理,并及时将协办意见报送至主办单位。

    (二)严格办理时限。

    1.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领,对交办意见存在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提出调整交办意见的申请,4月23日前与市政府办联系,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严禁延误或自行处理。

    2.协办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在8月30日前将协办件报主办单位。复函时,协办单位不直接向代表或委员复函,由主办单位综合协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统一向代表或委员复函。

    3.主办单位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复函。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市人大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办沟通,经同意后按照规定延长时间办结。办理中如有疑问或相关困难,应及时与市人大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沟通。

    (三)严格答复要求。

    1.各主办单位要牵头做好答复工作,在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统一的行文格式形成答复件(详见附件1),并将协办意见作为附件。

    2.答复函要体现办理结果,根据问题解决程度,在右上角用A、B、C、D四类标注办理结果(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工作参考或不可行)。

    3.答复件要送达代表、委员,并分别报送市人大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办备案;多位代表、委员共同提出的建议、提案答复件送达领衔代表或委员;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进行答复。

    4.送达答复件时,要同时附3份意见反馈表,征求建议人、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办结。

    三、务实重效,提升办理质量

    (一)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满意度。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的全过程沟通机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确保沟通率100%,对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代表和委员参与办理,共同协商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统筹作用,有力有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办理进度情况,确保无缝对接、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牵头组织协办单位,采取召开协调会、推进会、论证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共同研究推进办理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办结率。市政府办要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重点督查、会议督查、电话催办等方式方法,全面掌握办理进度,对不重视、敷衍塞责、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以及代表、委员反映意见大、情节严重的承办单位,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纳入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确保2024年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落地见效。

    附件:1.答复函格式

          2.市人大代表建议征询意见表

          3.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征询意见表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答复函格式

       A(B或C或D)

    X X X (单位)文件(要求红头)

    X X 函〔2022〕  号                      签发人:

    X X X(单位)

    关于西昌市XX届人大XX次会议或政协西昌市XX届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X X X代表(委员或某某单位):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X X X X X X X”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答复正文)……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X X X

    承 办 人:X X X

    联系电话:X X X

                                 XXX

                              年  月  日(章)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2

    西昌市第十一届人大  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提建议代表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


    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


    今后选择适当时机加以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办理结果

    满意(    )    基本满意(    )    是否重办(    )


    注:1、“建议编号”是指总编号;“已解决或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今后选择适当时机加以解决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三项内容,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理结果如实在对应栏目内标注。

    2、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请在对应括号内标注。

    3、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请代表收到答复后及时反馈意见。每件答复后面附征询意见表,请代表填写后及时寄送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复印后与答复件一起报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附件3

    政协西昌市  届  次会议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


    承办单位


    满意


    基本满意


    是否重办



    提案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注:1.今年我市仍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请委员们接到提案的答复后及时予以反馈,以便我们对承办单位进行目标进行考核。
    2.一表一案,请委员填写一式三份分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室和承办单位。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