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完善农村司法体系落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2-040015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03-01发文字号
:西府办函〔2022〕15号发布日期
:2022-03-01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完善农村司法体系落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3-01 17:20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完善农村司法体系落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2〕15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统筹抓好农村司法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西昌市关于完善农村司法体系落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办、市级部门、深入研究分析,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合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预期实效。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附件
西昌市关于完善农村司法体系落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聚合效应,统筹抓好农村司法体系建设,确保我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行稳致远,按照《关于做好西昌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示范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村(社区)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配齐配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成人员,统筹负责遵纪守法教育宣传、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防群治等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把握“六个导向”(问题导向、基础导向、利民导向、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集落实“四大任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协作配合,以社会治安三级防控体系“村级夯基固本”为建设目标,通过发展壮大多元力量、统筹群防群治工作合力,积极组织开展“情况联排、纠纷联调、问题联治、林火联防、安全联保、人员联控、困难联帮、法制联宣”等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市公安局。牵头并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要求设立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以社会治安三级防控体系为抓手,将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融入治安保卫委员会,完善治安保卫委员会由驻村(社区)民辅警带队、应急救援队伍、巡山护林员、网格员、单位内保、邻里守望的人防体系建设,实现“1+N”安全防控模式(1名驻村(社区)民辅警+N名应急救援队伍、巡山护林员、网格员、保安员、门卫、治安积极分子)。
(二)市民政局。研究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要求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建设。
(三)市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由村(社区)常职干部担任主任,驻村(社区)民辅警任副主任,并配齐配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落实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按照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要求,以及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任务需要,落实将网格员队伍纳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安全防控模式。
(五)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要求,以及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任务需要,落实将应急救援队伍纳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安全防控模式。
(六)市林草局。按照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要求,以及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任务需要,落实将巡山护林员队伍纳入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安全防控模式。
(七)各乡镇(街道)。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对治安保卫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人选,组织、督促和安排治保委员会开展日常性工作,统筹安排应急救援队伍、巡山护林员、网格员等参加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1+N”安全防控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络。各部门要加强联络沟通,相关工作情况需其他部门解决的点对点进行通报,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工作组办公室。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推动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
(三)强化指导监督。工作组要及时掌握我市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