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2-0300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4-06
    • 发文字号:

      西府办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

      2022-04-06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6 17:05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西府办发〔2022〕12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政府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办文工作

    (一)发文流程。

    1.文件制发须按签发流程规范操作,附上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处理笺(详见附件1)。

    市政府发文:拟文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或规范性文件的,先送法律顾问及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送市政府办秘书股、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由市长签发。

    政府办公室发文:拟文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或规范性文件的,先送法律顾问及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送市政府办秘书股审核后,主任审核后印发。

    2.发文格式。印发文件应包含文头、文号、正文、落款、日期、信息公开选项、版记等要素,请示件还须注明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素。(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报告、合同等)定稿印发前,均须履行审核、签发、备案程序,由市政府办秘书股在发文规格、文种适用、行文规则、体例格式等方面校核后印发。未在市政府办备案即印发的各类文件,一律不予认可。紧急事项无法及时履行签发程序,须向相关市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先行印发,拟文单位要于次日补齐发文手续,及时备案、归档。拟文单位对所发公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注明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未注明公开情况的,不予印发。

    (二)收文流转。

    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和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数量,降低运行成本。各类文件(有密级的文件除外)尽量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流转,及时规范办理。

    1.传阅类文件。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当天查收,当天流转,接收文件后要在办理结果栏回复“已收”“收到”等字样。

    2.征求意见类文件。各部门(单位)对征求意见事项无意见的,在办理结果栏回复“无意见”;有修改意见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在反馈期限前1-2日内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反馈。凡上级层面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文件,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意见并代政府拟稿,按程序送签后从政府办行文反馈,不得以本单位名义直接反馈。

    3.请示类文件。流转至各部门(单位)提出意见的基层请示件,各部门(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多部门会办的,由第一部门牵头报送会办意见。无法形成共同意见的,可由各部门(单位)分别报送。因请示事项暂时无法办理或无法提出意见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反馈情况,并将请示件退回,不得将文件长期滞留在协同办公平台内。

    4.人民来信。各部门(单位)收到转办的人民来信,须按要求在60日内答复信访人,同时将答复意见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或政务内网报市政府办备案。

    二、严格办会流程

    (一)政府常务会议。

    根据《西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质效的通知》执行,现就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事项作进一步强调。

    1.议题申报。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议题固定收集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申报截止时间为会议召开前2天,逾期申报的议题,原则上列入下一次常务会议。

    2.会前准备。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对需要提请常务会审议或安排部署的议题事项,尽早提出审议请求,对属于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以及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等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的议题事项,要强化工作统筹,充分研究后及时提出上会请求,为常务会筹备和审议留够时间,上会议题使用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处理笺送签,原则上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签,或市长直接审签。

    3.材料要求。提交常务会议议题时,应按要求报送西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详见附件4)和汇报材料。市政府办秘书股对议题内容和文字质量进行审核,凡文字表述不规范、政策依据不充分、基础数据不齐全、不准确、程序不完善的,均需及时补充完善。议题材料应按规范格式(详见附件5)印制(同时报送电子版),份数为:参加单位数量+30。

    (二)专项工作调度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调度会议,主办部门准备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3天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进行统一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三)全市性业务方面工作会议。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并做好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四)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省、州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市政府领导参加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市级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对接、参会部门通知、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五)会议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参会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参会市政府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如经请假但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2.严格执行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接打电话;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

    三、加强政务信息报送

    (一)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全员参与的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每月报送重点,积极搜集素材,认真编报有价值、有质量的政务信息。要将文字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纳入信息工作队伍,确定1-2名政务信息专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要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凡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

    (二)认真完成约稿信息。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信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约稿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采编上报。信息撰写要站在全市高度提炼总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各单位要固定一名信息工作人员负责约稿信息的上报工作,凡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由该同志负责收集素材并编写上报,对不报、迟报或敷衍塞责的,将定期通报,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三)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第一时间编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提高政务信息的敏感度,及时收集信息素材,认真编辑撰写。要增强政务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经验类、问题类信息的报送力度,既展示工作亮点,又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要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做到主题鲜明、结构简洁、标题提炼、文字出彩,提升信息的综合参考价值和使用效率。政务信息报送至邮箱xc121d@126.com。

    四、提高办事效率

        (一)承办工作及时高效。市级有关单位在接到领导批示件、公文转办单或市政府电话交办办理任务后,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并反馈办理情况。反馈结果无特殊情况的,要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办理时限根据事项的难易、急缓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时间。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和协办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商沟通。承办单位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对办理不及时造成工作贻误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同时,承办部门不得随意变更已经领导审定的事项。交办事项下达后,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协办工作积极配合。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要深入分析,明确规定办理程序、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及责任,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协办部门要按照主办部门提出的办理意见和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协办事项的办理。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事项,按规定时限给予办理,并向主办部门回复办理结果;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结合实际支持主办部门的意见,也可提出积极可行的合理建议;对协办部门不同意协商达不成共识时,由主办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强化规范办文、依规办会、高效办事的首位意识,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改进会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执行力。该项工作每季度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批处理笺

    2.印发公文格式规范

    3.公文格式规范样式     

    4.西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5.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内容、格式

    6.市级部门(单位)名单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附件下载:西府办发〔2022〕12号 附件.docx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