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贯彻落实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西昌市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2-03001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04-04发文字号:
西府办发〔2022〕14号发布日期:
2022-04-04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贯彻落实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西昌市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4 17:05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贯彻落实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西昌市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发〔2022〕14号
市级各相关部门: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26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昌市贯彻落实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西昌市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生实事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资金投入、严格时间进度、强化督查考核,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确保各项民生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5月开始,各责任单位每月10日前将民生工程目标执行情况报市委目标绩效办,其中市财政局要专题报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划拨情况。联系电话:3230111;邮箱:xcsmdb@163.com。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西昌市贯彻落实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民生实事涉及西昌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我市各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
目标任务:为义务教育阶段 4.8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 12.0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按每天每生5元标准,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目标任务:向 0.4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 2000 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三、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
目标任务:全面减免学前 3 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 3 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受益学前在园幼儿3.8 万人、受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8万人。地方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普通高中参照执行前述政策。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学前教育,为360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四、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目标任务:保障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按规定为符合西昌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学生就读提供经费保障,继续按照《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西府发〔2020〕33号)文件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西昌市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畴,确保应读尽读。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为全市95.5万常住城乡局面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持续为全市95.5万余常住城乡局面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领导:罗 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六、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
目标任务:对全市35周岁至64周岁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宣传、健康教育并进行筛查的方式,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责任领导:罗 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
七、提高51.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就医幸福感。
责任领导:罗 佳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八、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覆盖面
目标任务:在6月底前开通市辖区内50%的异地就医结算;12月底前完成80%以上异地就医结算。
责任领导:罗 佳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九、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目标任务:按照省、州要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目标任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3927名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计划省级安排198.96万元,州、市两级安排271.85万元。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
目标任务:认真负责的执行四川省民政厅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精神及西昌市民政局 西昌市财政局关于《西昌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实现西昌市户籍城乡居民逝者享受惠民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资金补贴达到100%。推进实现西昌市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减轻老百姓丧葬负担,推进西昌市的殡葬改革。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目标任务:打造至少3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省级试点项目的通知》、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民发〔2021〕32号)、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全州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及组织实施2021年全市第二批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凉民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的建设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打造至少3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修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
目标任务:实施西昌市烈士陵园改造项目,2022年完成主体建设。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四、城镇新增就业0.27万人以上,转移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1万人
目标任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7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人。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1万人,劳务收入19.75亿元,其中转移输出建档立卡贫困户1800人,收入0.28亿元。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五、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目标任务:自2022年3月起严格按照《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公告》要求,在每月15日至20日内积极对接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六、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目标任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符合两种以上缴费困难人员类别的,政府代缴政策不累加享受),对应缴费补贴40元;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叠加计算,缴费补贴按叠加后对应的缴费档次给予补贴。为0.65万人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七、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目标任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
责任领导:唐国莲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十八、新(改)建农村公路
目标任务:按照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实施西昌市XW11西大路马鞍山乡岔路口至庄子村美丽乡村路、巴汝镇撤并建制村项目、大兴乡撤并建制村项目、阿七镇撤并建制村项目、马鞍山乡撤并建制村项目、琅环镇撤并建制村项目、佑君镇撤并建制村项目。
责任领导:罗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乡、巴汝镇、大兴乡、阿七镇、琅环镇、佑君镇
十九、实施农村通信基站设施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4G网络覆盖,2022年西昌市建设4G站点32个。
责任领导:曾晓云
责任单位:市发改经信局、凉山移动西昌市分公司
二十、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适龄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支持不低于48名符合条件的西昌户籍残疾儿童开展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服务。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残联
二十一、加强对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
目标任务:为西昌市户户通用户提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实现5.008万户电视户户通设施能够长期通、优质通;确保40个地面数字电视补点站正常运行; 23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的规范服务,40个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机房正常可靠运行。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西昌市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州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我市各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为符合条件的4.88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12.01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11417.05万元,省级资金2717.28万元,州级资金248.36万元,县(市)资金1635.16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生活费补助,春秋季学期分别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实现应助尽助;6月底前资金拨付50%,12月底前资金拨付100%;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省资金预计6月底下达完毕。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二、向0.24万名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224.16万元,省级资金82.93万元,县(市)资金85.08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春秋季学期分别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实现应助尽助(据实据效);6月底前资金垫付50%,12月底前资金垫付100%。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三、为符合条件的1.18万人免除3年高中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3.8万人免除学前幼儿保教费,实施1个“一村一幼”学前教育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384.74万元,省级资金4141.98万元,县(市)资金862.41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春秋季学期开学时实现应免尽免(以实际在园幼儿和在校高中生人数为准,据实据效);资金进度:6月底前资金拨付50%,12月底前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四、支持2.3796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1332.16万元,省级资金346.91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春秋学期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落实到位;6月底前资金拨付50%12月底前拨付100%。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教体科局
五、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05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011万人,脱贫人口就业0.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培育创建地方特色劳务品牌1个。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1780万元,省级资金266万元,县(市)资金95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城镇新增就业2.06万人:1-3月完成25%,4-6月完成50%,7-9月完成75%,年底全面完成;脱贫人口就业25.4万人:到年底,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本年度至少培育创建2个地方特色劳务品牌。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提高51.3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25015.16万元,省级资金3865.53万元,州级资金921.27万元,县(市)资金1870.45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根据参保人数,据实据效补助,资金拨付和项目进度按照时序推进,12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责任领导:罗佳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七、持续为95.5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5403.15万元,省级资金674.26万元,州级资金101.14万元,县(市)资金573.12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6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50%,资金拨付50%;9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80%,资金拨付80%;11月完成目标任务覆盖人群的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罗佳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八、为1.405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70.25万元,省级资金87.67万元,州级资金10.96万元,县(市)资金10.96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6月底前完成5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9月底前完成8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筛查目标任务;资金6月底前拨付100%,次年据实结算。
责任领导:罗佳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九、提高8.99万人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7235.66万元,省级资金812.7万元,州级资金16.97万元,县(市)资金152.1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6月完成目标任务60%,资金拨付60%;9月完成目标任务75%,资金拨付75%;11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为0.99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计划安排资金:省级资金106.39万元,州级资金1.3万元,县(市)资金11.69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3月与民政等部门核实人员数,建立代缴人员台账;4月完成目标任务60%,资金拨付60%;5月完成目标任务80%,资金拨付80%;6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查中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一、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2808万元,省级资金440万元,州级资金250万元,县(市)资金740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拨付资金,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计划安排资金以年度实际下达为准。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二、为0.3927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计划安排资金:省级资金199.05万元,州级资金45.33万元,县(市)资金226.63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3月完成目标任务25%,资金拨付25%;6月完成目标任务50%,资金拨付50%;9月完成目标任务75%,资金拨付75%;12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三、为48名0至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81万。省级资金14万,县(市)资金1万。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4月至11月逐月报告接受康复救助人数;12月底前项目地残联进行验收结算,完成资金拨付助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残联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四、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全市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逝者家庭做好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冰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计划安排资金:省级资金25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根据死亡人口和逝者家庭申请减免火补贴情况,据实结算。
责任领导:杨伟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五、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26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6月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达到30%,资金拨付达到10%;9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达到60%,资金拨付达到30%;11月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达到100%,资金拨付达到40%;剩余资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后拨付。
责任领导:唐国莲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备注:跨年度实施项目
十六、实施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23个文化站,1个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224万元,省级资金23.95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4月完成目标任务30%,资金拨付25%;6月完成目标任务50%,资金拨付45%;9月完成目标任务75%,资金拨付75%;12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备注:据实据效补助项目
十七、加强对1664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
计划安排资金:省级资金184.31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县(市)广电行政部门依法依规确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机构;3月完成目标任务20%,资金拨付20%;6月完成目标任务50%,资金拨付50%;9月完成目标任务80%,资金拨付80%;12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结余资金不超过5%。
责任领导:马思林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十八、新(改)建65公里农村公路
计划安排资金:中央资金1300万元,省级资金650万元。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4月完成目标任务30%;6月完成目标任务50%,资金拨付25%;9月完成目标任务75%,资金拨付50%;11月完成目标任务100%,资金拨付100%。
责任领导:罗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九、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建设32个4G基站
项目执行进度节点和资金拨付进度安排:5月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基础配套施工;8月完成工程建设;11月完成督查核实及验收;12月完成资金拨付。
责任领导:曾晓云
责任单位:市发改经信局、凉山移动西昌市分公司
备注:该资金直接分配到省级营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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