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2-030015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04-14发文字号
:西府办发〔2022〕15号发布日期
:2022-04-14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14 17:00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发〔2022〕15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
《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财农〔2018〕15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支持市县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通知》(川财农〔2019〕193号)精神,扎实推进“政银担”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农担增信、银行增贷的机制作用,推动市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解决其融资难题,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方式,着力破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有效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激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全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通力合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以市农业农村局为主体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坚持政府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参与农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合作银行组织更多经济金融资源投向“三农”,充分调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根本利益作为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点下移,让利于民,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金融机构和财政、农业等职能部门积极性。坚持市场化操作,由合作银行根据涉农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授信放贷以及放贷规模。
(四)坚持资金撬动,风险管控。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与合作银行对接,不断做大风险补偿金规模,撬动银行最大程度放大信贷比例。坚持风险共担,强化风险补偿金监管,规避信贷资金发放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风险补偿金。
风险补偿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整合筹集相关资金,建立“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首期规模为2000万元(以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适时增加风险补偿金总规模),风险补偿金存续期暂定5年,当风险补偿金运行到第三年年末时,应核定贷款上限规模以及决定是否展期。在存续年度内,风险补偿金应保持合理规模,每年年初市财政局依据贷款余额、当年合作贷款控制规模测算风险补偿金需求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年初预算;当风险补偿金余额低于担保(贷款)在保余额5%时,启动补充机制及时补充,以保证全市乡村振兴发展需要。
(二)风险补偿金管理及运作模式。
1.风险补偿金管理。风险补偿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由市农业农村局开设“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对风险补偿金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任何方面。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骗取风险补偿金,对虚报骗取风险补偿金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和财务核算原始票据及凭证,并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
2.运作模式。风险补偿金实行“政府+担保+银行”风险分担模式,专项用于农担公司、合作银行向风险补偿金支持对象发放的担保(贷款)逾期风险的补偿。当确认借款人无法偿付贷款本息时,发生的逾期担保(贷款)风险由农担公司、市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照4:3:3的比例进行分担,即凉山州农担公司承担风险的40%,市风险补偿金承担30%、合作银行承担30%,追偿收回的逾期担保(贷款)收益亦按此比例进行分配。
(三)明确支持政策。
1.支持对象。商业模式清晰、盈利模式好、产业链有延伸空间、产权明晰且诚信经营的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2.支持方向。支持符合《“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和食品安全要求的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的农业产业链和经营主体。
(1)实施“三品一标”行动的农业生产企业。优先支持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认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在有效期限内的农业生产企业。
①品种培优:支持玉米制种、洋葱育繁等地方优势品种;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品种;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品种;
②品质提升:支持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品控标准的优质蔬菜、优质水果、特色花卉、优质油橄榄、道地中药材等绿色种植企业,优质禽畜、名特优水产等绿色养殖企业;
③品牌打造:支持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品牌企业;
④标准化生产:支持在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实现绿色发展标准的经营主体。
(2)绿色农产品加工业。支持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利用。包括: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的田头预冷、仓储保鲜、原料处理、分组分割、烘干分级等设施制备购置;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开发提供营养安全、方便实惠的食用农产品;采取先进提取、分离和制备技术,加强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
(3)绿色流通体系。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符合市商务外事局和市场监管局要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便利店的新建和改造提升;农产品绿色电商模式,鼓励创新农产品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的企业。
(4)绿色农产品消费。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使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生产和流通企业。
(5)绿色融合型产业。以绿色为导向,推动农业与食品加工业、生产服务业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绿色农业产业园区(基地)、产业强镇和产业集群,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绿色升级。支持以食品安全为导向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农餐文一体化企业。支持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普、健康养生等业态深度融合的产业。
(6)低碳循环型产业。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包括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高值化利用,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实现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种养循环体系的农业企业、生态农场和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
3.贷款额度。单户(个)申请对象贷款额度控制在20—1000万元(含)。具体贷款额度由经营主体申请,经合作银行根据本方案及贷款项目核定。
4.贷款用途。用于符合农业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
5.融资成本。农担公司按照最优惠的方式收取担保费,担保费标准不超过项目融资担保金额的0.8%/年,由融资主体直接向农担公司支付。合作银行执行同等条件下的优惠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个BP。通过综合措施,确保融资主体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7%以内。
6.支持期限。获得风险补偿金支持的担保(贷款)期限与合作银行的贷款授信期限相匹配。贷款最后还款日原则上不超过风险补偿金存续期的截止日。当风险补偿金运行到第三年年末时,应核定贷款上限规模以及决定是否展期。
(四)明确业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1.项目初选。合作银行接受来自融资主体的贷款申请(农担公司、政府相关部门或其它有关机构组织发现的项目一并推荐给合作银行),筛选出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并对符合其授信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查意见,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农担公司。
2.担保审批。农担公司对符合政策支持,并经合作银行审贷会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初审,对部分担保项目进行独立调查、审核,审核后农担公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合作银行出具《同意放(用)款通知书》。
3.政府绿色发展合规性审核。对单个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纳入专家论证组审核。
4.银行放款。合作银行收到农担公司出具的《同意放(用)款通知书》和专家论证组意见后,对合作项目贷款进行放款审批,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融资主体发放贷款。
5.政府备案。每个月度终了 10个工作日内,合作银行要将已完成放款的担保业务书面报送农担公司,再由农担公司汇总后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详见附件3),以此作为纳入“政银担”合作范围和各方承担分险责任的依据。
6.动态跟踪和风险管理。合作银行、农担公司对贷款主体建立健全动态跟踪监测机制,监控贷款主体预警信息,切实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贷款风险。
7.贷款收回。贷款到期后,融资主体按期还款,合作银行收到还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向农担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馈贷款回收具体情况。
8.逾期代偿。若合作项目贷款出现逾期而须代偿时,合作银行应启动贷款代偿程序,风险补偿金管理机构和州农担公司于30个工作日内启动资金偿还程序。项目代偿后,农担公司应将代偿情况表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进行备案。
9.追(受)偿。逾期贷款追偿工作由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追偿回收款在扣除相关追偿费用后的净值,按照实际代偿比例分配,由市风险补偿金、州农担公司和合作银行分别受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合作银行、农担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负责协调全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工作;宣传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做好产业规划、项目储备和项目推荐,协助合作银行做好贷款项目审查、贷后管理和欠款追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风险补偿金专户开立及监管账户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做好风险补偿金日常管理及代偿工作;对风险补偿金的运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报送风险补偿金进展情况;及时向市领导报告风险补偿金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对风险补偿金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配合市财政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和项目论证工作,协调解决风险补偿金运作、监管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对项目进行保后跟踪;负责风险补偿金管理支付;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政策解释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的筹集和监督,监控风险补偿金的运行;牵头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和项目论证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宣传风险补偿金政策;组织本乡镇相关部门、村干部摸清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实际融资需求,建立相关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融资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合作银行推荐;配合协助农担公司、合作银行开展业务调查等。
4.担保公司:承诺对缴存监管账户的风险补偿金,实现资金额度不高于20倍风险补偿金规模的放大,最大程度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效益;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在符合农业信贷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对所推荐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尽调、评审等流程,提高担保审批时效;围绕全市的农业产业布局、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重点特色农业品种,不断推出更适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的农业担保服务及产品;项目发生逾期后,按本方案约定承担代偿责任,并积极配合合作各方追索贷款;积极为风险补偿金支持对象提供与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负责对项目进行保后跟踪监测,负责按月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汇总业务信息表(详见附件3);申请逾期担保贷款本金和利息(含欠息、罚息)补偿,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履行与市政府、补偿金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的职责。
5.合作银行:负责贷款风险的评估和办理担保、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和欠款追偿。合作银行按照不高于20倍风险补偿金的规模向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或进行综合授信,由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按照约定分担贷款风险;负责选择商业模式清晰、盈利模式好、产业链有延伸空间、产权明晰且诚信经营的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并适时向农担公司、市农业农村局推荐;负责融资主体评级授信、指导和督查工作;对融资主体评级予以审定授信;负责融资主体贷款申请的审定及发展项目的评估,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负责信贷担保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负责对贷款项目做好风险管理、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进行动态跟踪监测,负责每季度末将贷款执行情况台账和风险分析报告抄报农业、财政等市政府相关部门、担保公司。
(三)开展绩效评价。
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对合作银行贷款发放情况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政银担”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绩效考核报告,将考核结果与存放在合作银行风险补偿金额度挂钩。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报告结果,决定是否增减风险补偿金额度以及是否保留与原有合作银行的合作关系。
附件:1.西昌市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管理办
2.西昌市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业务办理流程图
3.西昌市“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业务信息表
4.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专家论证小组成员管理办法(试行)
5.西昌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专家论证小组成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doc
附件:




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