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2-04003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4-24
    • 发文字号

      西府办函〔2022〕30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5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25 08:3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2〕30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有关部门:

    《西昌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西昌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强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功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西昌市实际,确定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

    (一)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融入川渝合作、安宁河谷综合开发、西昌德昌冕宁喜德同城化等重要战略的规划和政策;及时公开安宁河现代农业硅谷、西昌核心区、现代特色产业园区、现代工业扩能技改、科技创新中心、交通路网等领域建设项目的规划、决策和推进情况。

    (二)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优化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推送有关政策、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提示、预警信息,主动公开食品药品、水电、燃气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推进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财税体制、国资国企、“放管服”、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等方面改革举措集成和公开。及时发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在“信用中国(四川凉山)”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全面公开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稳定经营,提振市场信心。

    (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教育、稳岗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及时推送相关政策,公布推进和落实情况。尤其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稳岗就业信息公开,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民生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主动公开。

    (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全方位、多维度发布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准确公开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和兑现情况。及时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吸引力。

    (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年度公开目录发布。决策承办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决策事项、决策背景、实施目的、实施对象、预期效果、意见反馈等内容。

    二、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设,提高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全面公开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职责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及时公开本市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

    (三)围绕“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图表”等内容,全面规范公开统计类信息。

    (四)规范公布并动态更新本市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服务事项“三张”清单,以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

    (五)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公开。规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信息主动公开,确保重要会议相关信息的连续性。

    (六)全面规范公开本市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其依据、标准。全面有效公开有关人事信息、招考招聘录用以及便民等信息。

    (七)依法公开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及时公开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市政务失信信息。

    三、深化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提升公开服务质效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一是优化专栏页面设置,切实提升专栏的实用性,确保专栏内容充实完整。二是优化专栏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确保信息查询功能方便实用。三是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更新和公开工作。

    (二)做好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工作。一是要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好适时更新。二是制定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处理办法,严格审查、登记、变更、归档等办理流程,规范申请表、收件证明、告知书等文本,及时规范处理各类依申请政府信息,决不允许因拖延或不办理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情况发生。三是拓展依申请政府信息线上线下接收渠道,优化设置线上申请功能,确保群众线上申请方便好用。

    (三)做好政策解读。需社会和公众广泛知晓以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必须做好解读并与公文文稿一并送审并同步主动公开,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场景演示等开展多元化解读。拓宽解读渠道,依托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及时解疑释惑,建设统一的智能政策问答平台。探索推广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做好回应关切。持续推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及时受理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州长热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人民日报“领导信箱”、四川日报“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等平台的群众诉求和留言,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第一时间关注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反馈回复办理结果,跟进办理情况满意度回访,让群众诉求网络渠道成为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为民办实事的“直通车”。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一)加强公开目录的管理与更新。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已编制发布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并按照国家部委新发布的统计、交通运输、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并发布对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及时公开标准目录所列事项,实现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准确。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点位设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档案局、市文广旅局、各乡镇、街道办要利用市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整合现有的资料填写区、咨询导引区、自助服务区功能,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政府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

    (四)强化督促考核。各单位要按照《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函〔2021〕37号)所列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措施,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对推动不力的单位落实责任追究。

    五、深化政务公开平台载体管理,提升平台传播功能

    (一)着力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创新政府网站运维模式,强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规范使用政府网站域名,建立政府网站域名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要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务必保证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依法处置假冒政府网站。

    (二)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质量。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创新运维管理方式,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动态更新政务新媒体矩阵。规范填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杜绝瞒报、漏报。支持依托西昌市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发掘政务新媒体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六、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加大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完善运行机制。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发公文时,标注“信息公开选项”,正确选择“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大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三)强化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开展日常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加强问责。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