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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2-030025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05-20发文字号
:西府办发〔2022〕25号发布日期
:2022-05-20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20 17:25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发〔2022〕25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现将《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我对凉山寄予厚望”和对西昌“两个整体提升”的殷殷嘱托为遵循,以市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打造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为战略目标,坚定走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赢。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区建设指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形成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整体提升”殷殷嘱托为战略遵循,以打造“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为战略目标,以“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治理优市”为战略基点,以“产业升级、城市提能、交通突破”为战略支撑,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市、党建引领”为战略保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于生态优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昌新征程。
二、工作原则
(一)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以人为本,民生为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三)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从西昌市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西昌自然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产业升级优化的可行路径。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西昌特色,充分发挥西昌的生态环境优势、经济优势和人居环境建设优势,走出具有西昌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四)改革驱动,创新发展。从体制机制上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构建完善的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
(五)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取得实效。
(六)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提上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三、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战略目标,深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着力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观念牢固树立,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经济更加发达,生态立市的愿景成为触手可及的生活美景努力建成产业兴、百姓富、文化强、生态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西昌。
四、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重点抓好创建体系建设。
(一)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规划为引领,科学编制《西昌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颁布实施。强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干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企业生态责任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机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水资源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生态环境整体保护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机制、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
(二)建设生态安全体系。以维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邛海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综合整治,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水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从源头强化控制土壤风险,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推进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统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协同控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与风险防控。提升水源地环境风险、危险化学品风险、重金属风险、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监测执法能力。
(三)优化生态空间体系。以坚守“红线”为基础,严格国土空间管制,实施差异化生态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优化河湖岸线保护。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全面打造绿色生态屏障、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加快构建城镇发展新格局,构建“一体两翼多点”的城镇发展格局、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四)加快生态产业经济发展。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推动生态经济发展。构建现代工业体系。推动钒钛、成凉两大工业园区升级,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依托攀钢集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动支柱产业延链补链,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加快壮大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业贸易、现代金融等4大支柱型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并促进四大成长型服务业升级发展。打造阳光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做强做精康养旅游。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强化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
(五)打造生态生活体系。以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以中心镇、重点镇、特色集镇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深入推进产镇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进城镇智慧化改造。全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稳步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饮食行动。
(六)构建生态文化体系。以普及观念意识为切入点,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主动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利用媒体平台及社会各方资源,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宣传,特别是对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到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全动员。设立企业环保开放日,设置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加强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建立健全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制度,科级及以上党政干部每年应接受1次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比例保持在100%。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常态化开展企业环境教育,丰富农村生态文化教育。营造生态文化氛围,提升公民生态文明素养,倡导生态文明行为习惯。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落实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10日)。印发《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指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涉及各项创建指标的牵头单位要成立国家生态文明创建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指标的落实,提交充实的支撑材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或优于创建指标要求,并充分彰显西昌市特色和优势。
(二)资料收集阶段(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8日)。各单位按分解指标任务清单和组卷要求提供指标支撑材料,并于5月13日完成第一轮资料报送,5月18日前完成所有资料查漏补缺,组卷归档工作。
(二)省级核查阶段(2022年5月底-6月上旬)。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自评报告,并确保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核查,进入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的创建名单中。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1年6月下旬-2021年7月)。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认真查漏补缺,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接联系,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力争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要求。
(四)复核命名阶段(2022年8月-2022年9月)。确保通过生态环境部抽查复检,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专家对西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的认可,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命名。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2月)。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市经济、环境、人居、制度、文化等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生态经济体系全面建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创建目标,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创建工作。
(三)明确工作内容,注重部门协同。各部门要精准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建设指标》要求,明确工作重点领域和攻关方向,尽快补齐短板,对已达标的指标要稳步提升和巩固,对未达标约束性指标、参考性指标要查找差距,力求全面达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高效协作机制,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七、工作保障
(一)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性建立投融资机制,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单位和乡镇,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予以适当倾斜。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同时要加大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护环境、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形成全市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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