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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昌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2-040038主题分类:
其他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2-05-24发文字号:
西府办函〔2022〕38号发布日期:
2022-05-24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昌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24 11:20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西昌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0〕3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86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经市政府研究,市政府决定建立西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研究、起草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政府扶持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
二、组织人员
召集人: 杨伟洪 市政府副市长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腾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马泽友 市供销社主
陈 莉 市发改经信局以工代赈办主任
余有海 市教体科局副局长
禄会才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冼东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 澄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志军 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李 胜 市商务外事局副局长
马永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军 市税务局副局长
袁 敏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刘腾云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永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市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等日常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市政府报告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二)涉及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原则上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重大政策的制定,应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三)为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
(四)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落实农民合作社发展优惠扶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让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享受到政府的扶持和优惠。
(五)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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