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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1/2023-040074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
:2023-09-18发文字号
:西府办函〔2023〕74号发布日期
:2023-09-18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8 17:00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3〕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城乡卫生管理走向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切实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健康西昌建设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四川省“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川爱卫办发〔2023〕3号)、《凉山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城乡卫生管理走向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切实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健康西昌建设基础,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现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我市建设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动员组织一切力量,对照《四川省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四川省卫生城市和卫生县(市)标准(2022版)》《四川省卫生乡镇标准(2022版)》《四川省卫生村标准(2022版)》要求,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固长效,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切实解决全域卫生创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完善全域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具体目标
按省、州下达目标任务要求,两个周期内实现全市18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共计129个村)省级卫生村120个、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8个的创建目标。
1.到2025年3月,创建120个省级卫生村,力争在第一个周期内实现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超越85%以上的目标;创建18个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0%;
2.到2026年3月,创建8个国家卫生乡镇,实现覆盖率超越20%以上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100个、省级卫生乡镇17个、国家卫生乡镇0个。为充分发挥我市在全州的首位带动、极核引领作用,为夯实健康凉山建设关键基础作出更大贡献。拟计划在第一周期完成20个省级卫生村、1个省级卫生乡镇新创建目标,在第二个周期完成8个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详见附件1)
(一)卫生县(市)创建与巩固
1.国家卫生县(市)。2024年4月前,完成国家卫生县(市)复审工作。〔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及各成员单位〕
(二)卫生乡镇创建与巩固
1.国家卫生乡镇(街道)。2025年7月前达到创建标准后进行自评,自评通过后在2026年3月前完成川兴镇、海南街道办、黄联关镇、琅环镇、裕隆回族乡、安哈镇、巴汝镇、开元乡8个国家卫生乡镇(街道)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8个乡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
2.省级卫生乡镇。2024年7月前达到创建标准后进行自评,自评通过后在2025年3月前完成川兴镇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现全市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川兴镇及各成员单位〕
(三)省级卫生村创建与巩固
2024年7月前达到创建标准后进行自评,自评通过后在2025年3月前完成10个乡镇20个村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在第一个周期内力争实现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超过省、州下达的85%的任务目标。(省级卫生村、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建议名单详见附件2)〔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涉及的10个乡镇及各成员单位〕
四、重点任务
按照全域卫生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西昌市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西农领〔2023〕10号)、《关于印发<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西市农通〔2023〕71号)相关要求,将全域卫生创建工作的关键点位、重要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建设关联指标有机结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与市农业农村局为主要牵头单位的相关部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从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7个专项工作上将创建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全域卫生创建行动目标按期高质量完成。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制定爱国卫生相关法规或工作制度,健全各级爱卫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落实机构、职能、人员、经费保障,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夯实基层爱国卫生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全域卫生创建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牵头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卫健局
责任部门: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建立健全以疾控机构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利用科普专家库资源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构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民健身行动,推广“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慢性病防控措施;积极推进控烟工作,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等无烟环境建设成果。
牵头部门: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商务外事局、市经信和科技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州烟草专卖局西昌市局(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城市建成区
持续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规范落实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及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确保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强化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车站、居民小区、铁路沿线、河道卫生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清除卫生死角,杜绝“十乱”现象,引导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普及卫生户厕,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达到二类标准;强化绿地管理,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
2.农村地区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西市农通〔2023〕71号)文件与创建全国文明村、卫生村、卫生乡镇的相关要求,在市农业农村局的带领下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能,加快建设垃圾收运体系与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确保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目标,到2023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垃圾收运线路优化调整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行动,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设施运维管理机制,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示范样板,到2023年底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达80%;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通过抓模式选择和质量管控,以年度目标任务导向,做好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2023年按省州市目标任务,完成3个行政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6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年底全市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提升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宣传,加大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加大宣传培训,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大力推广绿色生物防控技术、低毒低风险农药,逐步弃用毒性强、残留大的农药,农药使用保持“零增长”态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建设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按照“美丽宜居、干净整洁、特色精品”的创建标准持续开展“美丽西昌·宜居乡村”创建行动,到2023年底争创省级乡村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3个、重点帮扶优秀村1个,州级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3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经信和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建管局、青山机场、西昌火车站
(四)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加强工业粉尘废气、城市扬尘、餐饮油烟治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面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提升配套管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生活环境;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体系,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牵头部门:西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五)重点场所卫生。以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四小行业”为重点,加强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实现公共场所自律的良性运转;加强临时便民市场和集贸市场特别是老旧集贸市场管理,完善市场环卫和给排水设施,规范设置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强化市场及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确保市场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有序、病媒生物三防设施达标,形成一批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市场秩序好、卫生水平高的示范市场;加大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卫生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活动,不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督促用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防护设施,及时申报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护水平;定期开展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临时便民市场)
责任部门:市商务外事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山机场、西昌火车站、各乡镇(街道)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蝇防鼠等设施,流动商贩管理规范,食品摊贩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二次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供排水集团、各乡镇(街道)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推动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加强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持续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病媒密度和重点行业(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达标。
牵头部门: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西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全域卫生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导落实相关创建工作的开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实行市领导和市级部门领导分条块包抓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作为全域卫生创建主要牵头单位,要与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全域卫生创建工作专班,专班设置于西昌市卫健局,成员由西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每两月根据行业督查情况召开联席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每季度开展工作调度。
1.设立资料工作组,负责创建指标的细化分解、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创建任务的统筹安排等,并对接上级部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2.设立“1+4+1”督查工作组。
1个综合督查组:
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爱卫办牵头选派骨干力量组成,负责全市范围内全域卫生创建工作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点位的创建工作指导与工作推进情况督查。
4个专项检查组:
一是由市卫健局牵头,选派执法、医政等相关部门组成卫生健康专项督查组,负责全市范围内全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以及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是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成立环境卫生专项检查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全市范围内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自查自纠与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是由市农业农村局、西昌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配合成立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组,负责开展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以及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四是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配合成立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和农贸市场卫生专项检查组,负责“五小行业”食品安全以及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以及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1个重点督办组:
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牵头,组织骨干力量负责督办创建工作中工作滞后、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持续效果不好等问题。
(三)加大政府投入。在两个创建周期内,按照创建目标不同,政府提供8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全域卫生创建工作高效推进,由市财政局落实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创建及巩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每年度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具体金额根据每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下发,考评细则另附。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全域卫生创建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营造“共建、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卫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梳理排查本行业全域卫生创建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分解指标任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印发实施。各部门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的方法,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将复审任务和责任落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六)强化督导考评。建立多层次的督查通报、考核评比制度,参照相关创建标准每月对全域卫生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督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行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及监督的有效途径。严禁大搞表面文章、谍战式迎检、弄虚作假、隐藏问题、机械式执法、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出现,真正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全域卫生创建工作当中来。
附件:1.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
2.西昌市“十城百县千乡万村”全域卫生创建行动省级卫生村、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名单
附件:




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