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3-05000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2-06
    • 发文字号:

      西府规〔2023〕7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7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07 09:0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昌市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

    西府规〔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接待能力,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在昌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昌市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扶持办法》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西昌市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接待能力,提升城市形象,助力我市打造国际生态田园历史文化名城,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在昌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一条 本扶持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投资建设且总投资额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客房数达到200间以上,按五星级酒店的标准组织建设,符合国家星级酒店评定机构所确定的五星级酒店硬件标准的酒店项目。项目自建成营业之日起,需在24个月内通过国家五星级酒店资格评定。

    第二条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出让年度计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

    第三条 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项目,其主体建筑产权全部由投资业主持有,没有进行分割转让的,证照工本费、环境保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等项目收费按标准收取。

    第四条 依据五星级酒店建设进度分批次奖励给投资方用于五星级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酒店及附属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50%后兑现1500万元,封顶后一个月内兑现1500万元,基础装修(硬装)部分完工兑现1500万元,软装部分完工兑现1000万元,项目进行试营业1个月后兑现500万元(累计奖补总金额60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进度由第三方机构认定。酒店整体建设运营进度达不到规定时限要求不予扶持。

    第五条 投资方按照五星级酒店标准实施酒店建设并正式运营后,在酒店正式合法运营5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按每年800万元的金额进行奖补(累计奖补总金额4000万)。

    第六条 对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的五星级酒店项目(酒店排名须在全球酒店行业权威媒体《HOTELS》发布的酒店排行榜前10位),连续经营管理两年以上的,对经营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七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酒店项目建设、通过五星级酒店评定、擅自变更五星级酒店项目规划设计或降低设计等级标准、改变项目用地性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不得享受本办法支持,对已兑现的奖补资金进行追缴、已减免费用进行补收。

    第八条 本扶持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所涉及的奖励、扶持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扶持办法由西昌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