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1/2022-02021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12-05
    • 发文字号:

      西府函〔2022〕211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5
    • 有效性:

      有效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05 17:30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西府函〔202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满足规划总体布局和环境管理需求,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西昌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包括西昌市中心城区、西昌市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范围及各产业园区批复范围,总面积约407.36平方公里(不包含邛海水域及境内河流范围)。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区划。

    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二、区划年限

    本次区划的适用时限为:2022—2026年。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适用年限到期后,如延期使用,由政府部门印发文件补充说明。

    三、划分方案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适用区域: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泸山片区和邛海片区的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含邛海水域)见表1。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划分结果:2个片区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约21.86平方公里。

    11类声环境功能区

    片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

    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以内—泸山片区

    15.29

    风景名胜区

    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以内—邛海片区

    6.57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1.适用区域:区划范围内除01、3类区外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划分结果:1个片区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约300.10平方公里。

    2 2类声环境功能区

    片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0、1、3类区外的区域

    300.10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1.适用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3.划分结果:4个片区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约84.82平方公里。

    3 3类声环境功能区

    片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集中区

    四川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太和片区

    19.80

    四川西昌钒钛产业园区-经久片区

    42.31

    西昌临港开发区

    21.59

    马道街道仓储用地集中片区

    1.12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适用区域:京昆高速等49条道路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及西昌汽车东站等3个交通服务区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交通服务区总面积约0.06平方公里),具体适用区域见表4;成昆铁路等3条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及西昌站等4个交通服务区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4b类交通服务区总面积约为0.51平方公里),具体适用区域见表5

    2.执行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和4b类标准,4a类: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 类: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4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道路(场站)名称

    适用区域

    京昆高速

    三岔口西路

    公路边界线外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米

    西昭高速(在建)

    三岔口南路

    西香高速(在建)

    三岔口北路

    108国道

    一环路

    245国道

    环海路

    248国道

    南山大道

    348国道

    海滨中路

    航天大道

    袁马路

    长安路

    宁远大道

    迎宾大道

    健康路

    公路边界线外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米

    菜子山大道

    阳光路

    建设路

    观海路

    福新路

    风情园路

    联谊路

    龙家屯路

    娇子路

    河东大道

    凯乐路

    东南街

    西河路

    段家街

    宁航路

    黄东坡路

    宁远桥路

    春栖大道

    航天路

    春栖路

    胜利路

    望海大道

    南祥路

    宁远桥街

    文汇路

    马水河街

    张家屯路

    西街

    建昌路


    西昌汽车客运中心站

    场站围墙外侧1米范围内

    西昌长安汽车站(西客站)

    西昌汽车东站

    5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铁路(场站)名称

    适用区域

    成昆铁路

    铁路边界线外两侧区域: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米;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米。

    成昆铁路复线

    宜西高铁(拟建)

    西昌西站

    场站围墙外侧1米范围内

    西昌站

    西昌南站

    经久站

    四、区划的其他说明

    (一)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具体范围以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边界为准(见附件1)。图中无法标注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确定。

    (三)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按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两侧区域实时调整为4类区。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相互重叠时,重叠区域按照4b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四)临街建筑4类功能区的划分

    1. 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 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线路一侧至线路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物的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附件2)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 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线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线路一侧范围为4a类区(见附件2)。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概念定义

    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 “交通干线边界线”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3.“临街建筑楼层数”以高出交通干线路面的相对高度计,如多条交通干线并行,以高度最高的线路为准。

    (六)本区划由凉山州西昌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七)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西昌市环境功能区划(西府发〔2015〕290号)》中西昌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同时废止。

    附件:1.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2.临街4a类区域划分示意图

    附件1

    西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2

    临街4a类区域划分示意图

    (以相邻区域为1类声功能区、距离划分为50米为例)

       


    附件: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