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5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4亿元(不含州直统石油、报刊数据),同比增长10.7%。
城乡市场消费力同步增长。1-5月,城镇实现社消零108.9亿元,增速为10.9%;乡村实现29.5亿元,增速是10.0%。
四个行业稳定增长,限额以下增速低于限额以上。1-5月,批发完成社消零3.4亿元,同比增长-7.5%;零售完成119.1亿元,同比增长11.7%;住宿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13.3%;餐饮完成14.1亿元,同比增长7.3%。限额以上完成41.0亿元,同比增长-3.55%;限额以下完成97.5亿元,同比增长18.1 %。
生活用品类有升有降。吃、穿、用、居住、行类的增速分别是40.6%、44.8%、30.9%、-42.6%、2.9%。
限额以上小微企业增长明显。1-5月,限额以上小微法人企业(扣除汽车类和吃穿日用品类零售额)的累计完成额是2.8亿元,增速20.8%,较1-4月下降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