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障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州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州医疗保障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凉编办函〔2024〕74号)及市委编办《中共西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医疗保障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西编办〔2024〕51号)要求,按照《凉山州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商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市医保局依法新增“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惩戒”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要求,我局将调整后的权责事项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西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