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余加贵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王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分工为: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财务、招商引资、深化改革、提案(建议)办理、行政效能、目标考核、志书编撰、保密、机关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宣传思想、政务公开、文化卫生、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禁毒防艾、双拥、工会、妇儿、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自建房专项治理、建筑业管理、招投标、村镇建设、行政执法、绿色建筑、重点项目建设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保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规划展览馆)、人事法规股、建筑业与科技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城建稽查大队。
联系:市建管局。
邓帮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分工为:负责城镇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工业经济、环保、行政审批、统计、住房保障、城镇燃气管理、建筑工程消防审验、联系乡镇、防汛(内涝)、重点项目建设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保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城市建设档案馆。
联系:市房管局、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处、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市供排水总公司。
邓华清 二级调研员
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分管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政策;拟定我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散装水泥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制度建设。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建设统计。
(四)主管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规范和监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监督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农村住房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培训和管理乡村建设工匠,指导乡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村镇建设数据统计分析;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中心镇、重点镇的建设。
(八)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减排工作。负责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指导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等科技项目的研发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本部分负责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工作。
(十三)依法行使对全市建设、住房保障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取证和行政处罚。
(十四)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党风廉政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务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重要公文的起草及对外文件的审核;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的收集上报。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财务往来,监督指导好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人事法规股(离退休干部管理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及聘用;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上报;编制建设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建设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人才的推荐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人事档案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核、业务考核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地方性建设法规的制定工作;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和关系下一代工作;负责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负责牵头协调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牵头规范和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组织实施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职责;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并联审批;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四、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人才安居政策的拟订和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任务下达和统筹协调;统筹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老旧小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规章、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房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维修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规范和监督房产交易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五、建筑业与勘察设计管理股。负责组织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筑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规范和监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监督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指导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等科技项目的研发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投诉处理和标后管理;负责住房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及建筑行业中介机构、施工、监理注册人员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
六、城市建设管理股。拟定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城镇园林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灯等)、公园广场、景观亮化、防汛排涝、城市雕塑的建设工作;指导建制镇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工作;负责制定城市供排水发展规则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城镇建设中供排水管网(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统筹协调供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导监督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供水水质、城镇二次供水;监督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建设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村镇建设股。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乡村振兴战略职能;负责全市村镇建设数据统计分析;负责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中心镇、重点镇的建设。
八、质量与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强制性标准;负责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拟订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办公地点: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号6-8楼;
(二)单位负责人:余加贵
(三)联系电话:办公室:3222636;人事法规股:3220252;行政审批股:2176201;建筑业与科技管理股:3224005;城市建设管理股:3233939;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3223173;村镇建设股:3771795;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股:3222113;城建稽查大队:3223692;城建档案馆:3222112;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3222252;西昌市建筑工程事务中心;3225090。
(四)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