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 领导简介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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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 更新时间: 2024-12-19

    宋  斌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负总责。

    刘川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土地储备、国有土地矿权招拍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宣传、工作动态报道、目标考核、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内部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工会、财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勘测规划队、地理信息中心、工会。对分管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负责。

    陆志军    地质灾害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报件、国有土地划拨、行政审批、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普法、依法行政、土地开发整理、增减挂钩、征地拆迁、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耕地保护与执法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事务所(市人民政府统征办公室)、片区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分管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负责。

    倪鸿强   党组成员、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地质环境监测、矿产开发规划利用、矿产资源管理专业技术审查、矿山安全、护林防火、环保督察工作。分管地质灾害防治与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监测站。对分管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