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支部书记、局长:朱景锐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佑君镇。
支部副书记、副局长:贾志贤
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推进重点项目承建工作、白蚁防治工作、住房保障工作、房屋征收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民政及双拥工作、统战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重点办、白蚁办、房管所、征收办、财务科。联系佑君镇。
支部委员、副局长:张之能
协助局长开展全局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测绘工作、物业管理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禁毒工作、工会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防疫工作、依法治市工作、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档案科、交易中心、测绘科、物管办。联系佑君镇。
支部委员、副局长:谢诗静茹
负责协助局长开展全局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拟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交易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其他房屋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房地产中介活动。
三、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的分配、运营、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与发放工作,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拟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房屋征收纠纷、信访、诉讼等工作。
五、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审核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负责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归集和使用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监督工作。
六、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的检查和审核备案工作。
七、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提供住房信息查询服务。
八、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
九、负责房地产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单位的会议组织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单位内部的政务督办、目标管理、目督考核工作。
二、负责单位政务信息收集上报、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单位综合性文件、总结计划、部门志、年鉴、规章制度等材料的起草和对外行文的审核工作。
三、综合协调、办理、回复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州长市长信箱及有关意见、建议。
四、负责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理论教育,具体负责中心组学习教育。
五、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单位人才培养、职工业务学习和培训教育工作。
七、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单位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和一般行政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艾、维稳、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保密、双拥等工作。
九、负责单位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登记印发房屋产权交易协助执行通知和查封冻结通知。
十、牵头负责房地产信访接待处理、回复送达和信访值班,负责房地产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办理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牵头负责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等项目)的网报、采购等工作,负责单位车辆管理和安排调度。
十二、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十三、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网络数据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使用,负责电脑、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服务。
十五、负责单位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负责单位网格化建设和管理。
十六、配合其他科室做好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工作影像等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组卷,移交档案科管理。
十八、完成局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
二、拟订单位有关计划、财务、审计、统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财务收支计划。
四、综合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住宅维修基金等各项资金的收支使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各项费用开支。
五、负责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立项、报批、收取、开支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存管理,负责单位自管房产租金收存管理。
六、协助办公室做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办公用品(项目)的采购工作。
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八、负责单位的统计工作,编制上报单位的统计报表。
九、负责单位的财务稽核和审计工作。
十、负责单位代管国有资产的监督、稽核工作。
十一、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十二、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十三、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二、承办市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做好房地产市场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交易服务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统计上报、政策调研和分析预测工作。
五、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
六、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七、负责二手房交易监管,办理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
八、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换证、补证等备案手续。
九、负责房屋抵押管理,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十、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手续,向档案科移交相关资料。
十一、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向档案科移交相关资料。
十二、负责房屋产权管理,处理房屋登记交易遗留问题。
十三、负责房屋产权限制管理,办理房屋产权查封解封和内部限制。
十四、核发已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向档案科移交登记资料。
十五、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十六、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监管,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备案。
十七、承办房地产营销会展。
十八、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十九、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二十、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拟订西昌市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西昌市实物保障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住房)配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和管理工作,并建立配租保障台账和房屋档案资料。
2、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管企业的聘用和指导管理。
三、负责西昌市国有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
1、承租人轮候资格与承租资格的受理、初审、复审。
2、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建立租赁档案。
3、负责直管公房租金的收缴与催缴工作。
4、负责房屋的退回工作。
四、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相关配套设施管理与维修养护工作。
五、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轮候资格和配租资格管理(含准入、分配、催缴和退回)。
1、保障人轮候资格与实物配租资格的受理、初审、复审。
2、同实物配租人签订配租合同、建立配租档案资料。
3、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与催缴工作。
4、负责房屋的退回工作。
六、负责按年度规划分次完成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初审、复审和核发工作。
七、负责收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和台账,定期移交档案科管理。
八、查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秩序。
九、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十、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十一、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代表市房管局履行西昌市房屋征收部门职责,具体办理西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
二、具体草拟、制订、颁布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制订、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和征收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办理由市政府直接布置给市房管局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征收工作启动、摸底调查、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评估公司选定、评估报告送达、协议签订、房屋移交、资金兑付等工作。
四、办理房屋征收评估公司、测绘公司选定和备案工作,协调评估公司、测绘公司与各部门征收工作。
五、办理D级危房收储工作。
六、对房屋征收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严格征收程序,严格执行征收法规,严格规范征收行为。
七、调处房屋征收纠纷,处理征收信访、调查回复等事宜。
八、收回、注销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九、组织、协调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安置、购房款结算,过渡费发放,过渡期间慰问工作。
十、做好征收法规宣传、动员、培训工作。
十一、做好征收档案工作的整理、建档、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实施监管。
十三、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制定房屋安全鉴定制度,审核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秩序。
十四、负责房屋安全性能的调查、统计工作,对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房屋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治理措施。
十五、办理房屋修缮备案手续,协助办事处规范房屋修缮秩序。
十六、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十七、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十八、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西昌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
二、制订物业管理的文件政策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初审)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负责新建住宅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管工作。
五、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六、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七、指导物业协会(学会)的工作,办理协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活动。
八、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九、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十、开发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及备案审查(增加)。
十一、各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指导(增加)。
十二、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房地产测绘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西昌市房地产测绘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审核房地产测绘企业的资质,制订房地产测绘技术标准和制图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房屋面积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的检查和审核备案工作。
五、负责楼盘表组建工作,办理楼盘表审核备案、信息存储和数据更新、信息更正等工作。
六、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七、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八、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二、拟订房地产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档案的接收、整理、入库、保管工作。
四、提供住房信息查询服务。
五、负责档案电子扫描和数字化工作。
六、负责单位文书、财务、基建、业务等各类档案和数字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
七、指导、督促各科室每年整理、组卷、移交工作档案和数字信息,做好信息录入和登记管理。
八、办理2016年12月以前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注销和退证业务。
九、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十、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白蚁防治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西昌市的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白蚁防治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白蚁灭治工作。
四、办理白蚁防治备案手续,督促建设业主缴纳白蚁防治费。
五、开展白蚁防治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对白蚁灭治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做好后续灭害工作。
六、负责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会务组织、信息简报、影像资料。
七、负责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每年整理移交档案科管理。
八、参加单位安排的信访值班,负责本科室信访维稳工作。
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地点:西昌市高铁大道政务服务中心3楼房管服务区。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朱景锐
(三)联系电话: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综合股:0834-3222252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