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街道
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徐新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环保、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马 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李荣刚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会、社保医保、机关后勤(国资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人大、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务服务中心。
段必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负责党建宣传、网络信息安全、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机构编制、群团、老龄、老干部、关工委、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宣传文化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联系迎宾社区。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党史办、市档案馆、市志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侨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关工委。
宋 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统战委员。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州长市长信箱)、禁毒、统战民宗、政协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政协、市法检两院、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禁毒办、市公安局、绿色家园管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蒋雯静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目标督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
陈 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长。负责武装工作(退役军人)、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区发展治理)等工作,分管社区建设办,联系集贤社区。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局、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建管局、市房管局、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杨思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财政统计、发改经信科技、市场监管和教育体育等工作,联系家园社区。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科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陈开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农业农村(扶贫移民、自发搬迁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统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务工和就业工作,分管城乡统筹办公室、城乡统筹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袁家山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
邹人可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林业工作、民政残联、商务投促和环保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马道综合应急队,联系鲁溪村。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林业和草原局、邛泸管理局、市森防指、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商务外事局、市投促中心、市工商联、市生态环境局。
杨志恺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水利(防汛减灾)、医疗卫生(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振兴社区。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保、安全工作。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加强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辖区内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处理好街道党组织的党内日常事务。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务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加强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的合法权益。
4.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司法行政、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社区教育、体育、科普等工作;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动员和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5.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推动科技创新,为辖区经济组织提供各种服务,指导和扶持本辖区内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
6.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培训、管理群众自治组织、志愿者队伍和辖区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事务进行协调、评议、监督。
7.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文物保护、防灾排污、卫生保健等有关工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专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事务。
8.负责辖区内禁毒防艾、普法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社会稳定、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抓好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引导和支持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家庭和个人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树立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9.负责落实辖区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制定和执行本辖区安全事故防范和环境保护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的推荐、教育、培育、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节能减排、统计、文秘信息、保密机要、统计、档案管理、印鉴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街道拟订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党工委和办事处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负责办事处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种经费的定期发放工作;负责办事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管理;指导(村)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村)社区组织建设、城市社区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街道(村)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村)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村)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物业全覆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群众文化、社区教育、体育、科普、广播电视、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双拥、老龄、慈善、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宣传禁毒、防艾、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社区戒毒、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血吸虫病防治等工作;配合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等公共卫生工作;牵头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法治建设、民族事务、统战和民族宗教、防邪、安置帮教、限养、禁放、普法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网格化服务管理、"雪亮工程"、流动人口管理、自发搬迁户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平安建设等各项维稳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在街道的延伸执法,履行街道办事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辖区内市政实施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市场市容秩序的监管;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的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职责;牵头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城乡统筹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城市转型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及搬迁、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房屋管理及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脱贫攻坚、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负责服务辖区内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环境质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业单位:
(一)西昌市马道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便民服务、党群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组建和管理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推进便民服务向社区延伸;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完成“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双拥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西昌市马道街道城乡统筹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城乡统筹、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城乡统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林牧水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等技术服务保障工作;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宣传文化的方针、政策;负责宣传、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西昌市马道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负责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办公地点:西昌市马道北路12号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徐新宇
(三)联系电话:0834-3772011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