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兴镇
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1、许剑锋(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承担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2、黄琴(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镇政府“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3、何远炯(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住建、防震减灾、人防、土坯房大砖房改造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玄生坝村。
联系部门:市人大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人防办、市土坯房大砖房整改专班
4、青松(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协助许剑锋同志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分工负责党建、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社会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拉克村、新农村。
联系部门: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社工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
5、郭浩(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部委员):协助许剑锋同志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分工负责政法、统战部、政协、综治、民宗、维稳、司法、信访等工作、负责本镇拟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合兴社区、川兴堡社区。
联系部门:市政协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6、毛勇(党委委员、镇党委禁毒防艾专职副书记)分工负责禁毒、艾防,代管卫健、民政、市场监管(副镇长卿产假期间)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瓦尔村。
联系部门:市委禁毒办、市委艾防办、市绿色家园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7、樊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分工负责镇纪委、镇监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联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
8、唐念(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分工负责武装、退役军人、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社保、养老保险、医保、重点项目建设、拆迁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联系李子村。
联系部门:市人民武装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邛泸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市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
9、沈阿康(副镇长):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农能、自主搬迁、人社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海丰村。
联系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和土坯房大砖房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10、卿(副镇长):分工负责卫健、艾防、民政、市场监管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社会管理办公室;联系焦家村。
联系部门:市委艾防办、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孙伍各(副镇长):分工负责财务、发改、经信、统计、商务外事、交通、信访、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党政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杉树村。
联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访局、市国资金融局
12、米色小兵(副镇长):分工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水利、防汛防地灾、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履行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在乡镇的延伸执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东河村。
联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西昌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人居环境)、邛泸管理局(违法图斑核查)
13、张书萌(副镇长):分工负责党政办、文广旅、残联、城管、档案管理、保密机要、机关事务管理、老龄、群团、老协老体协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四呷村。
联系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科协、市总工会、市残联、邛泸管理局(文化旅游)
14、吉克阿咪(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工负责教体、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赵家村。
联系部门:市教体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1、落实政策。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稳定辖区内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辖区内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群众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抓好辖区内的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济、救助,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辖区内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
5、支持公安、司法、国土、畜牧等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上述业务主管部门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
6、负责完成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及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一、七个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印鉴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委和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反腐败、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脱贫攻坚、村镇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平安建设等各项维稳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有关工作;负责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防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反邪教、社区矫正、戒毒限养、禁放、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的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完成制定防火公约等。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在乡(镇)的延伸执法。履行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统筹协调乡(镇)执法人员、派驻(出)机构和市级相关部门下沉力量开展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场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四个中心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便民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组建和管理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推进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完成“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双拥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恩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林牧水等涉农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宣传文化的方针、政策;负责宣传、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负责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办公地点:西昌市川兴镇新农村6组13号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方浩
(三)联系电话:0834-3782162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