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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已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西昌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3-0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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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4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834-2186957

通讯地址:西昌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原行政审批股)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备注

1

西昌市东城街道健康小区等 17 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场

西环行审〔2026〕6号

2026年3月4日

批复见附件

2

西昌市李会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

西环行审〔2026〕7号

2026年3月4日

批复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西昌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4日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