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月4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834-2186957
通讯地址:西昌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原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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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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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好医生数字化智能工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菌生物制剂全链条技术产品创新和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西环行审〔2026〕1号 |
2026年1月4日 |
批复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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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凉山中科耳鼻喉专科医院扩建项目 |
西环行审〔2026〕2号 |
2026年1月4日 |
批复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西昌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