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李文福砂石加工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相关要求,促进受损环境的修复工作,8月16日,西昌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李文福砂石加工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议就李文福砂石加工点不当行为所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期限等进行了磋商。会议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正式的赔偿与修复协议。
西昌生态环境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的原则,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调查、评估,对具备索赔条件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磋商,督促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真正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