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安哈镇牛郎村先锋小学教育用地用途及规划条件调整方案》公示
一、 调规必要性
1、是保障国有土地集约节约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需要
安哈镇牛郎村先锋小学于1997年12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因撤乡并镇、村村合并等不可抗力原因,于2020年停止招生,现处于闲置状态。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12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文件,闲置土地可选择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方式进行处置和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牛郎村先锋小学的闲置土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方式合规引入项目,从而高效盘活国有土地资源,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是满足片区发展康养医养产业,完善专业康复医疗机构的需要
《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以邛海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培育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西昌市安宁河农业硅谷西昌南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安哈镇以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为主导,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同时,国家对于康养、康医产业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文件,保障专项康复设施建设。
目前西昌市缺乏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安哈镇牛郎村先锋小学距离邛海5.5公里,处于邛海-螺髻山”旅游环线腹地,区位交通便利、康养优势明显,盘活该用地发展康养医养产业,将迎势片区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片区专业康复医疗机构设施建设。
3、是巩固拓展专项行动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
发展建设专业康养产业是实施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行动,是属于实施村振兴系列。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片区康养医养条件,提高西昌市康养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和基层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从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
二、 调规内容
本方案是对牛郎村先锋小学地块用地用途及规划条件进行调整,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不涉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该用地位于2022年经自然资源部审定并启用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乡村区域,不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并符合《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版)的强制性内容。
该用地所在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西昌市安宁河农业硅谷西昌南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目前尚未取得批复,且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来完成审查、批复流程还需要较长时间,无法作为近期项目建设的规划依据。
为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及盘活现状国有建设用地,满足凉山州与西昌市对专业康复医疗机构的市场需求,本次调规方案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关康复机构建设等要求,对牛郎村先锋小学教育用地进行论证调整,拟调规为社会福利用地,两类用地用途都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调整要求。
三、 调规结论
为高效盘活闲置国有土地资源,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开展牛郎村先锋小学教育用地用途规划及规划条件调整,是合法、必要、可行的。
本次用地用途调整符合《西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版)、《西昌市安宁河农业硅谷西昌南片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规划成果)的要求,不违背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具有一定的正面有利影响、无负面不利影响。
本次用地条件按照《西昌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2修订版)》及相关规范要求,完善该地块的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不违背总体规划的法定强制性内容。
四、 调规成果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2修订版)》等技术规范,《西昌市安哈镇牛郎村教育用地用途及规划条件调整方案》对牛郎先锋小学教育用地的用地性质、规划条件进行论证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080703 |
社会福利用地 |
6630.54 |
≤1.50 |
≤30% |
≤24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