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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部分街区、地块规划条件 研究论证》公示

来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6-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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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证必要性

1、 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提升的转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的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推进城市更新,优先盘活城市存量资源,对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近年来,西昌市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更新,重点实施城市绿化升级、交通设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等更新项目,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和人居环境。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的不断提高,城市更新工作必须迎难而上、扎实推进,结合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聚焦住房问题和旅游服务功能,近期重点推进更新区域已征土地的建设工作。

本次论证街区和地块,均为已征未利用用地,部分地块已闲置多年且存在居民安置等问题,对城市形象和片区功能完善造成不利影响,按照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应加快推进该类用地的盘活利用。

2、 遵循市场需求,优化土地供给,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

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积极配合做好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各地方政府为适应国土空间规划新标准、城市公共配套新形势、房地产市场新变化、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新理念等需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

因此,为扎实推进民生工程,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升片区生活品质,开展本次论证是必要且迫切的。

一、 论证内容

论证街区和地块均位于2022年经自然资源部审定并启用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内,并符合《西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及《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报批稿)的强制性内容。

论证街区和地块所在地区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但因启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等原因,一直未能取得相关批复。

同时《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目前尚未取得批复,在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未来完成审查、批复流程还需要较长时间,无法作为近期城市重大建设的规划依据。

西昌市为响应《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3号),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完善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相关要求,基于现有控规尚未法定,在编国空详细规划获批时间较长,而城市发展建设又需要规划给予具体指导的情况下,为满足规划管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应结合低效用地盘活政策和现状实际情况,对近期重点建设地块,结合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控制指标进行论证。

因此,特编制本论证报告

本次论证内容为川兴街区及其他重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符合原有总规用地性质,不涉及国空总规强制性内容。

二、 论证结论

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引导存量用地优先建设,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开展西昌市部分街区及地块规划指标研究论证,是必要、合法、可行的;本次研究论证不涉及对地块位置、用地性质的调整,在原规划指标基础上,仅对个别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进行了优化,建筑退线、停车位、配套用房等原则上满足《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2)》相关要求即可,在不影响基本使用的情况下,可根据地块及周边具体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机动车配置数量要求;本次规划指标研究论证不违背总体规划的法定强制性内容。

三、 论证成果

部分街区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m²)





CXZQ-M-01

R21

住宅用地

92015

2.2

30

35

40

CXZQ-M-02

R21

住宅用地

60641

2.2

30

35

40

CXZQ-M-06

R21

住宅用地

46368

2.2

30

30

40

CXZQ-M-07

R21

住宅用地

20828

2.2

30

30

40

CXZQ-M-12

R21

住宅用地

34962

2.2

22

35

60

CXZQ-S-18

R21

住宅用地

62615

2.2

30

35

40

CXZQ-S-23

R21

住宅用地

44160

2.2

30

35

40

CXZQ-S-92

R21

住宅用地

82360

2

30

30

60

CXZQ-S-94

R21

住宅用地

47642

2

30

30

60

CXZQ-S-14

R22

住宅用地

4512

2

35

30

40

CXZQ-S-93

R21

住宅用地

92600

2.5

22

35

70

CXZQ-S-16

A51

医院用地

2787

1.5

25

35

40

CXZQ-M-55

R21

住宅用地

17506

2.2

22

35

54

CXZQ-M-66

R21

住宅用地

26820

2.2

22

35

54

CXZQ-M-85

R21

住宅用地

28033

1.8

30

30

36

部分地块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m²)





CBA-05

R21

住宅用地

13926.73

1.5

30

30

30

CBA-07

R21

住宅用地(B1兼容40%)

2953.34

1.5

30

30

30









HDB-17

R21

住宅用地

22520.11

2.5

22

35

54

HDB-14

B1

商业用地

2720.01

1.5

55

20

30

B-16-01

R21

住宅用地

18480.09

2.1

30

30

36

B-15-01

R21

住宅用地

18826.76

2.1

30

30

36

C1-01

B1

商业用地

37133.51

2.5

40

20

60









C2-01

R21

住宅用地

158160.79

1.5

30

40

30









D1-15

B2

商务用地

23146.78

2.5

40

30

50









A-03-01

RB

住宅混合用地

18600.09

2.5

50

20

60

四、公示时间:30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7日)

五、公示方式:西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六、意见反馈电话:3245009;邮箱:35175767210@qq.com

七、邮件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邮编:6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