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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02、A3-04、A3-19等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简要文字说明

来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2-0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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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整必要性

1、补充老城区综合医院投放,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

凉山州高等级综合医院资源紧张。凉山州总床位2.7万张,“十四五”末要达到每千人6.6床,床位总数要达到3.8万张,总缺口1.1万张,全州高等级医疗卫生机构较为紧张,城区“看病挤”“住院难”和农村地区“看病远”“看病难”矛盾突出。目前全州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西昌市,凉山州东五县人民群众就医主要通过西昭高速(绕城高速)、北环线(一环路北五段)进入西昌市,本次调整综合医院处于门户区域,具备辐射凉山州东五县区域潜力。

老城区部分综合医院外迁,医疗服务水平下降。西昌市中心城区被南北向成昆铁路一分为二,形成两片人口规模相当、相对独立的区块。随着州一医院、州二医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正在实施局部外迁建设工作,将影响老城区医疗服务水平。若按现行控规实施,取消该综合医院,老城片区综合医疗服务水平将大幅下降,老城区市民就医将跨越铁路线及高速,就医十分不便。

因此,按照公共利益分配均衡化原则,为缓解医院外迁导致老城区医疗服务下降的局面,方面居民就近就医,保留西部城区综合医院是十分有必要的。

2、增加综合医疗资源投放,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

社区综合医疗资源欠缺。综合医院主要承担15分钟生活圈医疗服务功能,拟调整社区及周边区域现有1处综合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取消后,两处专类医院无法替代综合医院功能,社区综合医疗功能将缺失,尤其在疫情肆虐的时期,将严重影响社区居民生活。

保留综合医疗资源,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无论从近期社区医疗资源紧张的现实情况,还是从中长期社区医疗的布局,保留并提升现有综合医院,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均是十分必要的。

3、分担老城区医疗服务职能的增加,亟需扩大医院规模,提升医院能级

现状综合医院占地面积58.91亩,实际使用建筑面积仅11604.96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230床,开放床位300床,平均床位使用率达100%以上,远远超过二级医院适宜床位使用率(≤93%),导致长期大量加床,目前仅有四间手术室,门诊医技住院场地较小、科室分布欠合理,尤其缺乏诊室,无急诊科专用场所,就医流程极不合理,严重影响患者就医体验。随着分担老城区医疗服务职能的增加,该综合医院将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需要,亟需扩大该综合医院规模,增强医院服务能级。

4、盘活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

调整区域位于西昌市西部城区东北部,内部包括多处闲置低效用地,在土地资源十分珍贵和严重短缺的当下,造成了土地的闲置和浪费。按照《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的指示精神,通过本次调整,利于盘活低效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缓解医疗发展短板。因此,本次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基于以上四点原因,本次对控规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二、 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补充老城区综合医院资源、提升社区综合医疗服务水平,保留并扩建现状综合医院,并优化中学、小学以及公园绿地布局。主要涉及调整的地块如下:

A3-01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由111346.71平方米调整为80037.53平方米;

A3-02地块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22589.95平方米;

A3-03地块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由5118.88平方米调整为5749.34平方米;

A3-04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3699.17平方米;

A3-05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由93336.00平方米调整为92705.54平方米;

A3-06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1977.60平方米;

A3-07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1252.74平方米;

A3-08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46411.77平方米;

A3-09地块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6030.32平方米;

A3-15地块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17105.01平方米;

A3-19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由149813.84平方米调整为89980.14平方米;

A3-22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7894.19平方米;

A3-23地块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451.57平方米;

A3-24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7926.93平方米;

A3-25地块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23685.76平方米;

A3-26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7874.89平方米;

(2)道路交通优化:优化A3-02地块北侧26m宽道路线型,避开馨苑,路幅宽度和道路等级维持不变。在A3-05和A3-08地块内保留现状道路,采用弹性道路控制,加强片区与周边道路的联系;

(3)调整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和控规地块控制指标,控制指标严格按现行控规执行。

三、 调整结论

1、论证结论

补充老城区综合医院资源,提升社区综合医疗服务水平,优化西昌市西部城区控制详细规划综合医院布局,是必要、合法、可行的;本次调整原址扩建了综合医院,优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道路交通系统、公园绿地、中小学布局;本次调整对地块位置、用地性质、规模进行了调整,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建筑退线、停车位等内容严格按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不违背总体规划的法定强制性内容。

2、调整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