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0-2025)
目录
一、基础与形势........................................................ - 1 -
(一)“十三五”成效显著................................................ - 1 -
(二)存在问题与差距.................................................... - 5 -
(三)面临机遇与挑战.................................................... - 7 -
二、总体要求.......................................................... - 9 -
(一)指导思想.......................................................... - 9 -
(二)基本原则.......................................................... - 10 -
(三)主要目标.......................................................... - 10 -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 11 -
(一)探索达峰路径,加强减源替代增汇.................................... - 11 -
(二)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国土开发保护.................................... - 13 -
(三)实施双控行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 15 -
(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 16 -
(五)倡导绿色生活,建立绿色低碳社会.................................... - 17 -
四、加强协同控制,巩固优良空气质量.................................... - 18 -
(一)强化协同治理,开展区域联防共治.................................... - 18 -
(二)防治工业污染,助力臭氧污染控制.................................... - 19 -
(三)优化交通结构,整治“车、油、路”.................................. - 20 -
(四)加强面源治理,提升城乡大气环境.................................... - 21 -
五、强化“三水”共治,提升水生态环境.................................. - 23 -
(一)优化目标管理,加强精细化管控...................................... - 23 -
(二)保好水治差水,强化水环境治理...................................... - 24 -
(三)保护湿地河湖,实施水生态修复...................................... - 25 -
(四)保取水强节水,优化水资源配置...................................... - 26 -
(五)强化风险防控,保障水环境安全...................................... - 28 -
(六)加强流域保护,促美丽河湖建设...................................... - 29 -
六、推进系统防治,协同保护土壤地下水.................................. - 30 -
(一)推进排查评估,深化土壤源头防控.................................... - 30 -
(二)强化分类管理,推进土壤治理修复.................................... - 30 -
(三)开展调查评估,加强水土协同治理.................................... - 32 -
七、加强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33 -
(一)推进减量增效,强化种植污染防治.................................... - 33 -
(二)加大整治回用,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 34 -
(三)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生态美丽乡村.................................... - 34 -
八、加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 36 -
(一)加强空间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36 -
(二)提升服务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 36 -
(三)提升林草覆盖,推进敏感区域治理.................................... - 37 -
(四)提升价值转化,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 38 -
九、强化风险防控,维护全域环境安全.................................... - 40 -
(一)强化污染防治,妥善处置固体废物.................................... - 40 -
(二)加强涉重监管,推进矿山管控治理.................................... - 43 -
(三)重视新污染物,强化危化品环境监管.................................. - 44 -
(四)加强安全监管,提升辐射安全水平.................................... - 44 -
(五)健全防控应急,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 45 -
十、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 46 -
(一)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多元共治........................................ - 46 -
(二)健全管理机制,落实法规制度........................................ - 47 -
(三)健全经济政策,激励绿色发展........................................ - 48 -
(四)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应急体系........................................ - 50 -
(五)完善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 - 50 -
(六)推行智慧环保,提升智治水平........................................ - 51 -
十一、重点工程项目.................................................... - 52 -
十二、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 53 -
(一)加强组织保障...................................................... - 53 -
(二)强化项目推动...................................................... - 53 -
(三)加强资金保障...................................................... - 53 -
(四)强化评估考核...................................................... - 53 -
附表1: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 55 -
附图1:地理位置与地形分布图............................................ - 64 -
附图2: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图.............................................. - 65 -
附图3: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分布图........................................ - 66 -
附图4:环保基础设施现状分布图.......................................... - 67 -
附图5:环境监测点位现状分布图.......................................... - 68 -
附图6: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分布........................................ - 69 -
附图7:邛海湖盆重点工程示意图.......................................... - 70 -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积极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了西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西昌市环境保护责任划分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等方案。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邛海保护条例》,邛海通过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验收;全覆盖实施河湖长制,现有县、乡、村河长(湖)长211名。制定并实施“水”“气”“土”行动方案,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协助完成“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分区划分工作,划定7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1个、重点管控5个、一般管控1个),提出分区管控要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功创建生态文明示范街15个、示范村16个。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断面I-III类比例达到81%(五年累计上升10%);其中,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州控断面水质达标率77%(民族风情园断面较2015年Ⅳ类水质稳定改善为II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地级(邛海、西河两沟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8个乡镇级已实现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优良率均高于97.5%,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大幅下降17.4%。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生态状况保持“良”,EI指数为71.0,在全省排名保持在前30%。
环境污染治理全面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提标改造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小庙、邛海)至一级A标,新增城乡污水处理设施62处,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54个,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3.2万吨/日、处理率达到90%。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能力大幅提升;已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31座(其中垂直式压缩中转站14座,水平移动卧式中转站17座),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1186个;建成并安全运营西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西昌三峰环保发电公司),日处理规模600吨/日,年处理西昌市市本级城乡生活垃圾21万吨;建成并安全运营凉山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日处理规模3吨/日,年处理凉山州、西昌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1000吨;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年综合利用处置建筑垃圾300万立方米。完成3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景区标准化厕所实现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0%;建成52个农村安全饮水供水站、39万农村居民饮水难问题得到解决。有效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钢铁、建材等行业污染减排,督促完成5家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建设与9家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淘汰54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移动源与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黄标车”全面淘汰、燃油公交车逐步退出,累计完成38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生态建设与保护修复成效突出。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泸山生态修复造林5062亩,完成造林绿化5.7万亩,新增城市绿地63.12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统筹推进“田长制”“林长制”、全市森林储蓄量达到13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1.5%。优化整合5个国、省、县三级自然保护地,划定生态红线面积732.44平方公里(占行政区划总面积27.58%)。积极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全域拥有小熊猫、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17种。大力实施邛海生态恢复整治,修复建设30余公里环邛海湖滨带湿地生态系统,有效恢复邛海水域面积,西昌市获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县级)森林城市等殊荣。
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大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有效整改、按时销号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53个、整改完成率95.8%,处理群众来访、来信、管理平台举报和电话来访1836件.次。加强污水大力实施“东、西、海河”综合整治,累计投资20个亿开展河道清淤、排污口整治,截污管网建设,邛海、安宁河、东西海“三河”水质全面达标。建成经久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万吨/日)、西溪组团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0.2万吨/日),集中处理污水并达标排放。对“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责令停产整改。实施以奖代补,推动烧烤业态治理,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完善环保设施,烧烤油烟得到有效治理。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完成环境保护机构垂直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更新了5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仪器设备,完成了2个国控水质监测站自动化升级,新建邛海生态观测站。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监测实验用房达到1600平方米,配备实验仪器设备119台(套)、执法设备77台(套),达到三级标准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完成70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重点排污企业全部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执行“双随机”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构建了覆盖267个园区、乡镇、街道办的环境监管网格,执法能力建设循序加强。
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31”优化转型为“321”,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后期新阶段。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所有铅锌冶炼企业、关停康西铜业、合力锌业等20余家“双高”企业,完成永盛实业等3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节约原煤1780吨,节约用水3782吨。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2.9万亩,推广农牧渔业肥水一体化技术,建设滴灌设施263亩,花果蔬菜等高产值作物产量逐年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86%、80%,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积极推进生态价值转化,大力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成功创建首批天府旅游名县,“十三五”期间旅游人数累计突破1600万人.次。能源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单位GDP能耗强度降至0.66吨/万元(较2015年下降13%);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新增风力、光伏发电5.7万千瓦/时,清洁能源消费逐年提升。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西昌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共设置12项目标指标,除西河因未能消除V类和劣V类水质导致未完成目标,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前未掌握现状数据但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其他10项指标均完成目标要求。
专栏1 西昌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 |
2020年现状 |
目标完成情况 | |
1 |
生态环境质量 |
大气环境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8 |
98 |
完成 |
2 |
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 |
3 |
17.4 |
完成 | ||
3 |
水环境质量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完成 | |
4 |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80 |
81 |
完成 | ||
5 |
邛海湖心、安宁河阿七大桥断面达到Ⅱ类 | |||||
6 |
东河、西河、海河城区段水质 |
消除Ⅴ类、劣Ⅴ类 |
东河II类 |
完成 | ||
消除Ⅴ类、劣Ⅴ类 |
海河IV类 |
完成 | ||||
消除Ⅴ类、劣Ⅴ类 |
西河V类 |
未完成 | ||||
7 |
城市黑臭水体 |
消除 |
消除 |
完成 | ||
8 |
土壤环境质量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
保持稳定不退化 |
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
完成 | |
9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
6591.65 |
6591.65 |
完成 | |
10 |
氨氮减排量(吨) |
945.39 |
945.39 | |||
11 |
二氧化硫减排量(吨) |
12048.66 |
17531.57 | |||
12 |
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
1423.20 |
1783.93 |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大。2个国控断面均出现不同程度总磷超地表水II类限值情况,上游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制约水质改善;2个州控断面(410铁路桥、茗仁大酒店)尚未消除劣Ⅴ类水质,BOD、氨氮、总磷浓度超III类水质标准限值1.0~3.3倍不等。环境空气臭氧污染呈上升态势,春、夏季节出现超标情况,臭氧的污染负荷占比累计上升20%、达到78%。安宁河谷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依然存在污染现象,三分之一的市域范围存在水土流失风险、形势严峻。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受森林火灾影响,生态质量状况全省排名下降十位。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全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不足,收集能力空缺较大,存在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现象,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管网老旧破损;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4.1%,现有小庙、邛海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运转,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亟待扩能增效;因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原因,部分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乡镇存在畜禽屠宰污水、鱼塘养殖污水直排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仅65%。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能力趋于饱和。农村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生活垃圾散堆,随意倾倒等现象突出,安宁河沿岸部分场镇存在垃圾、废膜随意倾倒、堆放。农业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工作推进缓慢,地膜收集率仅75%,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低等因素制约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亟待加快推动。经济发展对能源依赖尚难实质脱钩,全市规上企业耗能占全州总量71.76%,钢铁、焦化、矿物采选等资源型企业仍是二次产业的主导行业,重工业产值占占比高达9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快速、大幅降低的难度较大。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建材行业深度治理亟待开展,工业炉窑尚需综合整治,VOCs废气排放及收集、治理状况掌握不清,有效治理VOCs的难度较大。建筑施工过程湿法作业落实不到位,道路扬尘治理设备设施配置不足,安宁河谷存在部分秸秆焚烧面源污染问题。
补旧控新压力大。康西铜业土壤详查超期未完成,污染地块修复与地下水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尚未开展,停产涉重金属企业缺乏监管,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大。全市共有3家危废经营单位,29家备案重大(1家)及较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学校、科研事业单位、汽修行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尚未得到100%安全处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穿越邛海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存在饮水安全风险概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部分月份存在金属元素超标。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型污染物状况不明,铅蓄电池、废弃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安全处置以及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加强。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5G、物联网、卫星遥感、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较少。大气、水环境自动监测站仅集中布设在主城区与邛海边缘,监测网络覆盖不足,土壤、地下水要素的监测能力欠缺。区域工业污染排放治理监管能力薄弱,全市重点排污企业仅60%安装了在线监测监管设施设备。在编执法人员在岗不足35%,乡镇一级环保机构与人员队伍严重缺失,执法监管的设备缺乏,监督执法、基层环保管理工作开展不足。
重要机遇。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碳达峰碳中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为西昌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动能。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布局,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攀西地区现代化国际性中心城市和“双百”城市、清洁能源基地等战略和发展定位为西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空间、新路径。州委、州政府支持西昌发挥极核引领发展作用,统筹推进西昌德昌冕宁喜德同城化发展,围绕州委“五中心一枢纽”发展定位和市委“11133”发展战略,打造钒钛之都、康养胜地、农业示范基地、区域中心城市、南向开放门户,为西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增绿,建设美丽西昌提供了坚实基础。
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西昌市与全国、全省一样,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阶段,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西昌市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将稳步进入工业化后期,现代化程度和发展质量将明显提高,但区域发展格局尚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瓶颈有有待突破,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改变,制约经济良性循环的堵点仍然存在,产业核心竞争力趋弱,大部分产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新发展阶段,又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结构调整处于攻坚克难时期,污染治理边际效应递减,资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刚刚起步。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相互交织,基础设施存在欠账短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等尚未根本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目标和新要求,一系列新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应对气候变化、水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毒有害污染物治理等亟待解决。“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树立底线思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美丽西昌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州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凉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巩固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加快建设攀西地区现代化国际中心城市、美丽西昌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良好生态体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系统保护,协同增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协同控制与治理,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精准施策,依法治污。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系统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治污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改革创新,全民共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强化协作联动,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引导公众参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十四五”时期,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西昌建设取得大幅进展。
专栏2 西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
领域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1 |
生态环境质量 |
水环境 |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大气环境 |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22.3 |
20.3 |
约束性 | |
3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8.3 |
98.6 |
约束性 | ||
4 |
环境污染治理 |
污水垃圾处理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 |
95 |
约束性 |
5 |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
65.12 |
75 |
约束性 | ||
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7 |
污染物排放量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8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9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0 |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1 |
应对 气候 变化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比例(%)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3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14 |
环境风险防控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达到省州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5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16 |
生态保护修复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73.0 |
基本稳定 |
预期性 | |
17 |
森林覆盖率(%) |
51.5 |
52.0 |
约束性 | ||
18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7.58 |
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性质不改变 |
约束性 |
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控制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有序推动西昌钢钒、航天水泥等重点企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探索推进近零碳排放企业、社区、景区试点建设。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钢铁、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开展氢冶金,推进烧结机机尾余热收集减污降碳设施建设。加强建材行业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鼓励航天水泥实施原料替代、错峰生产等。引导建材行业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成昆复线高铁建设,依托成昆复线、青山机场与佑君、安宁、经久物流园区,建设西昌市现代化绿色物流服务体系,同时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广绿色低碳、集约高效货运配送模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提升利用效率,科学布局充电桩、配套电网等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控制建设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确定西昌高新区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装配式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发展节能低碳大棚。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控制。探索发电、供电企业及输变电站等电力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及回收利用。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建设覆盖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网络,推进生态功能价值核算,开展减碳增汇能力评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增加森林蓄积量;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西昌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加强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提高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探索林草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开发乡村林草碳汇产品,促进林草碳汇交易、消纳。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落实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要求,建设安宁河河谷旅游生态长廊,完善邛海-泸山景区城市中央公园生态圈,构建绕城高速环线生态保护圈与东、西、海河功能生态圈,修复沿市域山际线生态圈,打造以五条进出口通道为主的生态绿色走廊,构建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极重要区、河流为基础的完整、连续、网格化“一廊一园三屏障”生态保护格局。
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逐步构建“三区三线”空间管控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差异化分区管控政策和三条控制线管理办法,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批地供地,合理控制城镇建设、资源开发、旅游、种养业发展规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三线一单”,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有针对性地提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削减要求、环境风险防控、水和能源利用效率等准入要求,严格落实允许、限制、禁止开发建设要求,以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加强城镇、工业、要素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分类管控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刚性约束和硬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在规划中设置专门的环境影响篇章及保护措施,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
严守能源利用上限。加快煤炭减量步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行先进能效标准,开展节能低碳建设,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推进散煤治理,推进燃煤和燃油电能替代,加快淘汰城区与工业园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工业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有序建设清洁低碳能源生产基地,加快推进“缅气入昌”管道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和输送体系。积极参与全省可再生能源走廊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整体开发,全面停止小型水电开发,从严控制风能、太阳能开发。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升级水电消纳示范区为绿电综合利用示范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推进园区、景区探索“100%可再生能源电力”模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参与绿氢输出基地建设,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到2025年,西昌主城区天然气使用覆盖率达到20%,全市风电装机达到1500兆瓦。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镇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建设节水社会。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太和镇、开元乡和巴汝镇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推动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和高效利用,重点实施钒钛产业、农作物秸秆引进资源综合利用型项目,建立循环工业体系和绿色产业功能区,打造节能环保型企业集群,推进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减少化石燃料使用。
推进钒钛、成凉园区等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园区集群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以钒钛产业园区为核心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落后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针对过剩、落后产业,开展差别化环境管理,对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提出最严格的管控要求,依法整改超标、超量排放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散乱污”企业监管。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充分利用电力监控、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防止“散乱污”企业向边缘区域转移。建立完善“散乱污”企业管理台账,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加速淘汰小屠宰及肉类加工、小磷肥等小散企业,力争“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加快安宁河邛海等区域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北花南菜中部果,高绿坝错产相融”发展战略,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打造新型多层次循环农业生态系统,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重点推进安宁镇、马道街道办等区域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推广农牧渔业肥水一体化技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推动旅游、服务业绿色发展。构建“4+4”现代服务业体系,深入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构建“一核驱动、一带串联、两翼拓展”全域旅游发展总格局,以邛海旅游度假区为核心、生态旅游模式为重点,建设换季办公总部基地和运动康养基地,打造成渝地区阳光康养旅游“后花园”,积极融入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带建设,巩固深化成雅攀旅游经济带核心支撑地位。
大力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全钒电池产业链与钒钛产业全链条供应体系,积极发展水电、风电、光伏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产业。
提升绿色出行水平。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环保车辆应用,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配套建设充电桩的综合停车场和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等,构建以高铁为主体的大容量快速客运体系,逐步减少公路客运量。
倡导绿色生活理念。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倡导节俭节约的绿色生活理念。持续践行“光盘行动”,开展“垃圾分类”倡议活动,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设施体系。倡导低碳出行方式,鼓励购买节能、节水、节电的绿色家庭用具。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提升绿色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有机产品。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绿色采购规模。规范快递、外卖、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环保行为规范。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等领域的噪声监测和监管。强化夜间施工、生产管理,严格夜间作业审核,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大交通沿线、工业企业等降噪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加强对商业经营、城市公共广场娱乐等社会噪声的日常监管,倡导制定公共场所、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建立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自动监测。
强化污染物协同治理。协同控制PM2.5和O3污染,强化分时分类管控。加强冬季计划烧除空气质量保障,完善计划烧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开展气象和环境质量状况预报,分时段、分区与科学制定烧除方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计划烧除活动对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加强春夏O3污染防治,开展O3来源与成因分析,更新、优化VOCs和NOx排放清单,加强VOCs和NOx协同减排,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PM2.5浓度持续下降,O3浓度保持稳定。
强化联防联控,完善污染应对能力。进一步强化与冕宁-西昌-德昌同城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做到规划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统一。推进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加强污染天气应对管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不断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加强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宣传。
强化重点源污染治理。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产能,推进钢铁、建材、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深度治理。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加强有组织废气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统筹实现全流程多污染物系统控制,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大宗物料清洁运输。加强砖瓦等落后产能淘汰,实施钢铁、烟草、啤酒制造等重点行业燃煤锅炉深度治理、推进“煤改电”实施,确保污染排放稳定达标。强化重点污染源废气自动在线监控。加快攀钢西昌钢钒超低排放改造和航天水泥、盘江煤焦化深度治理。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落实VOCs排放控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鼓励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源头替代项目。不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各环节、各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环节管理,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转变为有组织进行控制,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有效提高废气处理率,深入推行“一厂一策”,以钢铁、包装印刷、啤酒制造、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为重点,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治理效率。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VOCs治理台账,推进整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和VOCs排放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完成钒钛产业园区“一园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鼓励两大园区建设抑尘喷洒工程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基础设施。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建立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保障空气预警站稳定运行,提升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加强城市交通疏堵保畅。加快构建西昌城市绿色交通管理网络,逐步打通城区断头路,完善北环主干线连接线,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筑市区微循环公交系统,规范和引导共享单车健康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推进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使用电动汽车,加快充电站与小型充电设施建设。
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运用现场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加大安宁、佑君、经久物流集散地等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日货运量超过20车(中重型货车)的重点用车单位监管。持续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监控设备,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台账,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工程机械。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将建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推动监控信息化建设。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落实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并定期更新,严格执行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重要工地实现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全覆盖,打造绿色智慧工地。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货物、渣土运输管理,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无法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优化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合理配置大中小型机械化清扫车辆,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东城、北城、马道、长安街道办等重点区域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力度。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全覆盖,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督导企业开展“粒料入棚、粉料入仓,皮带传输、湿式清扫”整治。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优化城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避免餐饮油烟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影响。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围绕西昌特色烧烤行业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焚烧垃圾、城市烧烤、熏制腊肉、祭祀等燃烧污染监管。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疏堵结合,鼓励支持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围绕安宁河谷开展“五烧”专项整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推进种植、养殖大气氨排放摸底调查,推广种养结合,实现禽畜粪肥还田利用,推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化肥施用,减少氨排放量。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加大低蛋白饲料品种的推广,推广封闭式粪便存储和处理系统,鼓励高效含氨气体处理技术运用。
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治理。开展重点区域铅、汞、锡、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炼钢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实施二噁英减排示范工程,定期对三峰环保发电厂开展二噁英监督性监测。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
专栏3 西昌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1.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完成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2.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到2025年,完成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西昌航天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工业炉窑深度治理。 3.推进工业VOCs治理。推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VOCs集中高效处理设施。 4.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西昌市中心城市核心区的主要街道、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3座,充电桩4810台及配套设施。 |
优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面深化河湖长制管理,落实“河湖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分析达标差距。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推进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根据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依托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推进水功能区优化调整。
强化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加大邛海天然湖滨湿地保护力度,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
强化上下游协同治理。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流域污染防治协作制度,加强雅砻江上下游、安宁河冕宁-西昌-德昌同城化等区域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完善跨区域饮用水卫生监督与长效管理机制。
巩固“净水”水质稳定。全面加强安宁河、邛海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流域范围内果蔬规模化农业种植区灌溉退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力争非汛期农灌退水不入河,推进安宁河谷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试点建设。推进流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畜禽养殖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查、测、溯、治”要求,以安宁河流域、邛海为重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加强信息台账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登记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原则分类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严格落实整治要求,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逐步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工业污水治理。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工业废水100%处理并达标排放。对涉及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企业,加强企业与末端处理设施的联动监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绿色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
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全面加强“三河”生态功能圈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新建两河口再生水厂,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新建巴汝镇污水处理站、扩建黄联关镇和樟木箐乡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礼州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保障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消除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空白现象。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加速推进雨污合流区域的分流制改造进度,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和政府补贴制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25年,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42.4千米,修复截污干管8.8千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加强邛海湿地恢复与建设。加快自然与人工湿地建设恢复,逐步扩大湿地面积。重点保护建设邛海湿地,加强管理,推进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与队伍建设,建设环邛海截污管网,恢复邛海湿地群落多样性及生物多样性。将东城、海南街道、川兴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推进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湿地净水纳污效能,因地制宜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等关键节点,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加强安宁河、邛海等河湖生态恢复。加快恢复重要水生态系统。开展安宁河、邛海等河湖水生态调查,推进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划定,加强清理整治,实施保护恢复工程。有效预防邛海水体富营养化。加强水体营养化调查,推进湖库水体TLI指数常规化监测,构建水体富营养化应急机制,预防中营养水质恶化,强化控源、截污、生物、水量保障等措施。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开展天然生境恢复、水生植物资源保护等,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加强雅砻江、安宁河、邛海等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修复珍稀、濒危、特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构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雅砻江、安宁河河漫滩、岸线、河口滩涂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科学合理开展雅砻江、安宁河、邛海增殖放流,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结合生境恢复,提出土著物种引种措施。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地下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到2025年,西昌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2215万m3以下,地下水开采低于1745万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2%。
加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全面落实国家、省节水行动方案,推动用水节约集约转变。加强农业节水增效。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与区域布局,转变农业高耗水方式,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探索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加强采选、啤酒制造、屠宰等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开展企业节水改造,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普及,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加强安宁河流域水量分配与调度管理,强化流域水库和水电站联合调度,建立覆盖水生态、防洪抗旱、蓄水保供、饮水、灌溉、工业、发电等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巩固加强小水电清理整顿,长江经济带原则不再新建小水电,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进行分类整改和逐步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性监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监督责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邛海生态基流最低生态水位达到1509.5 m。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提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全面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推进跨行政区水源地保护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大桥水库引水工程备用水源建设,加强近期漫水湾左干渠—邛海支渠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开展保护区划定与保护整治,增强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城市供水系统防御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快邛海、两沟堰水源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建设;修订完善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补充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严格风险源管控。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新建东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周边居民用水。持续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善名录、加强档案管理,完成水源地标识标牌、隔离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供水设施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农村水源环境监管,规范开展监测监控,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
强化突发性风险防控。构建安宁河、邛海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增设漫水湾水质自动监测站,搭配现有水质自动站构建预警网络。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定期对沿江尾矿库、危化品、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跟踪评估,综合整治环境隐患。开展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加快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安宁河、邛海等“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推进累积性风险防控。科学制定优先控制化学物质风险评估计划,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抗生素、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同步开展背景金属浓度超标调查,对未能有效整治的水源地采取重新划定等措施。持续观测评估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邛海湖泊富营养化风险防范。针对安宁河谷右岸重金属污染累积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根据河湖底泥、滩涂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积风险调查评估结果,视情况采取控源截污、物理修复、化学修复或生物修复等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湖库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保护修复湖库自然生态环境,维护湖库和重要水源地生态安全。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环湖库防护林带、生态隔离带建设,推动截污管网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开展湖滨带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有效恢复水域面积。
加强重点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严格保护市域内水系生态系统,优化自然河湖水系网络格局,控制沿河开发建设强度,提升沿线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加强安宁河干流、重要支流以及邛海入湖河流水土保持治理,推进水源涵养工程建设,开展流域生态修复。对城市景观水体,结合公园城市、绿色等建设沿河生态走廊,实施生态河滨带、岸线整治、入河湿地等,构建城市水环境良性生态循环系统。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围绕邛海、安宁河,结合河湖水系分布、环境保护治理任务及水生态修复要求、地方特色文化等,系统推进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实施河湖生态保护工程、生态旅游发展、风景区建设,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存在的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空间管控,鼓励土壤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集聚发展。禁止在居民区、学校、疗养院和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规范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调查,落实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强化农田灌溉水监管,开展水质监测,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达标。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实施污染源整治。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成果运用,动态更新并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推进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定期监测。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督促重点监管单位按规定开展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鼓励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等防渗漏改造。加强太和镇、开元乡、巴汝镇等区域矿山开采污染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控矿产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深化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加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加密调查,适时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未覆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受污染耕地详查,分析耕地土壤污染成因。以金属冶炼、医药、焦化、危废处置、油库加油站、垃圾焚烧、废弃矿山及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焚烧厂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
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轮作休耕等方式以及治理修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持续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建设用地突然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禁止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合理规划地块用途和开发使用时序,在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提交审议前应完成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广绿色修复,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推进康西铜业、合力锌业、大梁矿业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土壤修复地块的后期管理和评估。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符合用地功能要求后开发利用。
围绕“双源”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安宁河流域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全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布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并开展监测,掌握补给、径流、排泄等基础特征以及周边污染源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推进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基础数据库及优先管控名录。
系统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减少渗漏,强化再生水灌溉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中,充分考虑地下水影响与污染防控。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在地下水“三氨”(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超标地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或修复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明确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污染治理区范围,推进分区防治措施。加强钒钛产业园区、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地等区域地下水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重点污染源判定、防渗需求分析,针对需要开展防渗的重点污染源合理开展防渗工程施工;推进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科学防控地下工程设施或活动对地下水的污染,逐步推进报废、未建成或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工作。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
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施肥方式转变,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适期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肥料,示范推广新型高效肥料。加快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绿色防控技术措施,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推行绿色防控、高效植保机械替代。大力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药科学、安全、高效、绿色化,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
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建立完善多元化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第三方建设秸秆收储站点。强化资金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生物降解地膜、新标准地膜应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有序开展回收处理,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回收处理网络,合理布设乡(镇)、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加强收集、储存及运输环节管理。推广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5年,棚膜实现全回收,地膜回收达到86%。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科学调整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采取“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模式和工程处理措施,实施安宁、黄联关、佑君、阿七镇等重点乡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专项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粪污储存、回收和利用体系。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培育建设绿色现代化生猪产业园。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鼓励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模式。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科学划定养殖区,加强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在安宁河上游以及与德昌交界各乡镇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原位生态修复治理、集中生物净化、人工湿地处理、种植水生植物等生态净化方式,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对部分可改进鱼塘修建多级沉淀池进行水质净化、循环利用。
加大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鼓励粪污无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收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加强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与经费保障。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排查整治。到2025年,75%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巩固“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市清运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主体模式,在巴汝镇、马鞍山乡等偏远乡镇实行乡镇集中、乡镇清运、市统筹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科学规划和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点、暂存设施,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经费保障。到2025年,97%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厕所摸排工作,推进户用厕所和乡村公厕新建、改建。推动改厕工艺技术改进,开展城边农户就近并网,聚居农户统规建网,零散农户主改三格,新型卫厕试验推广。加快乡村旅游厕所配套,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各类旅游景区配套公共厕所建设。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持续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乡村风貌,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强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始植被、古树古木等保护,开展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安宁河谷新村等建设。实施旧村改造,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打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推动“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树牢底线意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刚性约束,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台账管理、人类活动管控、生态系统状况监测、保护成效评估等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与修复,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
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加强以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邛海国家湿地公园、大凉山谷克德湿地公园、泸山森林公园、松涛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的管护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总体规划、确权登记、勘界立标、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基本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绿盾”行动,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监管职能、凉山州自然生态监管制度、监管办法等,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管,积极推进生态状况监测站建设,完善生态状况监测数据体系,拓展生态状况监测领域,统一发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状况。
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推行林长制,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在安宁河谷山际线与泸山实施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和封育管护工程,积极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推进安宁河干热河谷生态治理,因地制宜营造生态公益林和防护林,加强荒山荒坡裸露地、地灾损毁林地、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实施重要湿地补水工程,联通河湖水系,恢复湿地功能。提升优化邛海湿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邛海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城市生态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圈”与“绿色走廊”功能完善与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园创建,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绿色走廊建设,提升邛海门户景观。建成30个森林乡村、森林人家、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和康养人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充分依托现有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构建生态环境综合站点等监测网络。构建野生动物保护监测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提升野生动物监测能力,完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邛海湖盆、天然林、草原、水生态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培育基地建设,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迁地保护。加强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综合防控紫茎泽兰、凤眼莲、大薸等入侵植物。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条件适宜水域科学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
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天保工程”,加强资源林管理,加大天然林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生态工程,落实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地补植等措施,提高林草覆盖率。实施泸山生态修复等植被修复工程,建设城市中央森林公园。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2%。
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功能林地建设,推进宜林“四荒”造林全覆盖,逐步消灭邛海周边及安宁河流域“天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逐步落实国家、省、州关于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相关指导意见。强化草原保护与修复,力争到2025年,实现草畜平衡。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月华乡西河两沟堰等重要水源区、东河水库等重要水库库区、邛海周边入湖河流与东、西两河上游等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综合整治,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到2025年,完成11.04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
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太和镇、开元乡和巴汝镇等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重建等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从“生态+”与“+生态”两个维度构建发展活力足、竞争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生态产业体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古城、邛海泸山魅力景观圈”以及绿道、公园作为满足市民生活消费需求的载体,加快绿道体系“结网成链”和公园体系“筑景成势”,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及生态服务功能,吸引产业、商业、住宅、饮食等项目落户,实现“价值共创”。继续实施安宁河谷“农、文、旅”生态走廊等乡村生态工程,引导乡村生态旅游规范发展,推进生态旅游沿线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促进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创新新型生态旅游产品。积极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深度挖掘、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品品牌,提升产品生态溢价。依托“一区”邛海-泸山-螺髻山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和提升高端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湿地度假等产业。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珍稀林木和经果林等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建设“九重点”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满足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需求。围绕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激活生态产品市场的储备需求、投资需求,引导和激励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等权益交易,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的引领作用,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推动西昌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对公众、下到基层、落到实处,继续保持每年多个乡镇、多个街道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与“两山”转化规划编制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建立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组织分工和目标考核,加强重点难点指标攻关,加快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与国家“两山”基地实践创建工作。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新(改、扩)建涉重涉危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引导社会源、涉危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实现园区集聚发展。依托固体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掌握全市固废(危废、医废)产生、贮存、收集及利用处置情况。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推进固废减排。落实工业企业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申报登记数据审核。
提升固废综合处置能力。加强源头减量。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单位“一库一档”清单并动态更新,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在铁矿采选和炼钢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加大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利用处置,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产品生产与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进快递、外卖行业等包装绿色治理,加强替代产品推广应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探索直收直运模式,防止“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科学有效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建设,配齐垃圾转运车辆、人员和设施设备。推进电子垃圾社区、单位定点回收网点建设,建立以回收点为中心的定向和区域回收网络,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转运规范化服务。加强既有垃圾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安全处置焚烧飞灰、焚烧残渣、填埋场渗滤液,强化设施运行保障,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废气在线监管。持续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加强非正规垃圾堆场整治,结合“农村清洁行动”、加强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力争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系统推进工业固废治理。以钒钛产业为重点,鼓励探索“氢冶金”等固废源头减量钢铁清洁生产新技术,推进工业源头减量,建立工业固废资源化、循环化综合利用体系。加大存量工业固废利用,减少固废堆场后续环境风险。探索工业固废系统集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企业上下游之间完整对接,建立工业园区与企业整体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处置系统。
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加强擅自倾倒餐厨垃圾、油污等行为监管,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等单位和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装置,实现就地处理。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开展餐厨垃圾生物处置、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资源化利用。
提高建筑垃圾消纳水平。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处置和就地利用水平,鼓励优先选用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作为道路基层材料。强化地坑料加工回收利用,探索建筑垃圾“零排放”。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加强建设、施工单位清运监管,禁止擅自倾倒、抛洒、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减少扬尘污染。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与风险防控。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建立管理台账,申报有关信息资料,分类收集、贮存,按要求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规范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建设,加强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全过程管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建立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指导督促机动车4S店、汽车维修(一类、二类)、电动自行车销售等企业规范收集废铅蓄电池。到2025年,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提升城乡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源头管理,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保障农村医疗垃圾有效、安全处置。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实现全覆盖。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项目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推进涉重金属遗留问题综合防范治理,探索土壤环境风险整治试点,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修复工作,对暂无条件和计划修复的场地要严格监管,定期检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现有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监控和整治,持续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完善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清单,将其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涉重企业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规范堆场、渣场以及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建设。到2025年,三峰环保发电、宏鑫实业等涉重金属企业实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
加强矿山、尾矿库监管。开展全市矿山、西漂尾矿库、小麻柳尾矿库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逐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数据库,查明矿山周边环境破坏与污染情况。加强矿山开采和尾矿运营生态环境监管,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加强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等排查整治,完善问题和整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治计划,细化整治措施,明确进度,加强防渗系统修复建设,完善应急措施,降低生态环境隐患。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动传统矿山转型升级,推进太和、开元、巴汝镇等区域现有矿山绿色建设。落实矿山开采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模式,加大采选和堆存区生态环境恢复力度,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开展废弃矿山综合整治。
推进新污染物防治。推进安宁河干流、邛海湖心区域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实行运输路线绕行敏感区域。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危化品领域环境风险排查,推进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全覆盖。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水平。持续落实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加强重点电磁设施、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中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退役)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处置,提升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开展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到2022年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行业、园区、企业风险防范管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建立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清单,加强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加强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推进历史遗留矿渣、冶炼渣及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有针对性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指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完善企业备案,推进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化备案。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强化部门、流域、区域风险联防联控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建设,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开展环境应急实训、应急演练。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装备配置,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警能力。
防范环境舆论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充分发挥“12369”督促作用,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动“两微”平台建设,主动知民心解民意,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执行中央、省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生态环保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落实部门责任,推动协调联动、综合决策,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依法持证排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治污降碳水平。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应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监测数据造假。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
强化公众参与监督。全面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加强生态文明思想、理念与环保知识宣传教育,繁荣生态环境文化,推进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与自觉。加强公开,保障知情,强化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强化公众监督。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落实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随手拍”、“随手传”、“随手报”等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落实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省级例行督察及“回头看”、专项督察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反馈问题整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针对突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加强问题整改协调联动,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严防问题反弹。将督察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倒逼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有序退出,为绿色低碳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腾出市场空间。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健全环评预审制度,对重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编制报告表项目的环评管理。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加强对“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指导,严厉打击未验投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制度。全面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入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推进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制度衔接,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核发登记、换证延续动态更新,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管控。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审查。
落实法规标准,推进司法联动。依法落实法规标准。严格依法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水环境、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生态等各要素各领域标准,加强已出台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逐步开展立法后评估。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推进环境司法联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衔接。
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及差别化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气价。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地区、企业保护环境内生动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并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探索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推动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等生态环保工程。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鼓励和支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绿色生态环境项目投资范围,推动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支持降碳治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第三方治理示范,鼓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实施技术河长制。
加快推进环保信用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环保信用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日常监督执法等各事项中的应用。扩展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将环评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的基础条件。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构建覆盖范围更广、补偿方式更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补偿,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开发绿色投资产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环境领域。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合理配置基层环境监管力量,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完善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部门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装备技术力量配备,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配置,探索“局队站合一”模式,强化行政综合执法能力,确保精准分析研判,及时上传下达,快速科学处置。落实乡镇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推进乡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充实基础执法装备配备,实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和日常处置功能。
强化风险防范应急水平。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治,提升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太和镇、开元乡等区域矿山及尾矿库、钒钛产业、成凉园区危废重点监管单位、邛海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明确重点区域、流域潜在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构建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应急储备、响应能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增强环境应急处置与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
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增设城区、高新区、农村、传输通道、重点道路、重点企业和生活源周边网格化站点,逐步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推进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更新换代。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漫水湾水质监测断面,加强流域风险防控,逐步优化监测断面布点,推进水质监测站自动化改造;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配合凉山州建设土壤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双源”清单全面梳理,逐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推进乡镇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组织开展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探索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地面站,构建以遥感为主、地面为辅的天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夯实现有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推进声环境自动监测。
提升污染源监测能力。综合运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工况监控等手段,对规上工业污染源、环保基础设施、危废处置单位等污染源进行远程实时监控,重点污染源依法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及时完整上传监测数据及参数。配置移动源污染检测设备,实现“车油路”统筹治理。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配置执法监管、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入河排污口、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环境监控监测,以及钒钛产业园区水、气、土一体化监管预警建设。
提升环保智慧能力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数字技术,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造一体化业务应用大系统。加快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和共建共享。推进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信息化系统数据整合共享,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提升环境管理决策能力。
加强环保科技能力建设。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加强环境信息统计能力,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升人才队伍业务水平。深入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共建联合,建立借智引脑合作机制,提升生态环保精准治理、科学监管决策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及湿地、森林等固碳评估,节能降碳等关键技术研究。
为有效推进西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拟实施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四大类重点工程,包括重点项目39个,投资估算约65.98亿元。
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库的形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入库项目进行更新、调整,补充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剔除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或无法实施的项目,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监管。
专栏4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 |||
序号 |
工程类别 |
项目数(个) |
总投资(万元) |
1 |
环境污染治理 |
15 |
385057 |
2 |
基础设施建设 |
14 |
240421 |
3 |
生态保护修复 |
4 |
32356 |
4 |
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
6 |
1955 |
合计 |
39 |
659789 |
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梳理包装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省、州“十四五”相关规划,加快开展项目研究和前期工作,确保每年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和建成投运一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把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到责任部门,定期进行跟踪监督。根据规划实施实际情况,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生态环保财政投入,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开展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掌握生态环境质量、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2023年和2026年,分别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和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上级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