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制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西昌市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和《准则》,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我局编制了《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政府信息指南》,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责任部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办理、咨询解释等各工作步骤环节的责任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做到了公开政府信息的目录和指南清楚、责任明确。
我局常规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栏,重点对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等予以公开。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对信息进行公开。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局经复核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4条,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四是通过印发资料公布政务信息。五是我局通过社会宣传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媒体及标语等其他社会宣传方式,公开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等中心工作。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规范、建立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途径和办法。一是建立了信息网上发布制度。公布大量的防震减灾信息,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公布审批事项及其办事流程等,以提高办事效率。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提高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了咨询制度。实现了随时提供电话、来人查询审批信息,保证了服务的及时性。凡是规定可以公开的数据,我局都免费及时提供给社会需要的群众。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1.建立组织领导制度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肖莉任组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机制建立。我局建立了《西昌市防震减灾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履职情况实行责任追究。三是抓好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明确了承办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部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采集、整理、初审、复审、审批、公开等保密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局公开发布的信息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各科室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能公开发布。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优质服务的要求,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确定了公开的具体时间,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同时,对需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报请进行了对外公开。
我局政务信息的发布协调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做好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了局内信息发布的协调工作。组织局内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科室之间须共同完成的政务信息发布,保证发布工作畅通。二是做好了局与其他部门信息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理顺了局与政务信息发布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到协调有利、沟通及时,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外部渠道畅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自《条例》实施以来,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还不够,工作力度有待提高;二是对《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上还把握不够准,仍存在信息公开随意性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四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比较单一。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在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效果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条例》规定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同时,按统计优质服务工作要求,根据群众反映问题和实际需要,尤其是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将及时主动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四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责任制度等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