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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25-01-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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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昌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秉持着“优质公开”的理念,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46条,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涵盖财政资金、行政执法、财政审计、采购等公众普遍关注领域。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7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条,其他信息15条;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全市政府采购信息2905条,财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梳理督办,2024年市财政局接受办理公开申请3件次,被投诉、举报0件次,行政复议0件次,行政诉讼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完善西昌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责任股室(中心)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突出展示重大财政政策,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财政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办理,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实现政务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等公开要素统一标准。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细化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召开局党委会、全局职工大会、每周例会等,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增强各股室(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64.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频率和效率仍需不断强化。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升,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相关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主动性,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