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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25-01-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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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昌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为目的,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利用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如政府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各项工作和活动宣传等。

(一)主动公开

西昌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2024年,西昌市公安局累计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数量804709余条。公开党委和班子成员权力清单11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事项公开6项。

(二)依申请公开

西昌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2024年,西昌市公安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请示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西昌市公安局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运营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西昌公安”“早安西昌”抖音号,各派出所和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也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警务公开专栏,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并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和建议。

监督保障

西昌市公安局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和运营保障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和规范程序,相关平台的运营保障均由专人负责,按照“先审核、后发布”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做到所有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坚决杜绝出现原则性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8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5536

行政强制

53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时,由于内设机构较多,各类信息种类繁多且数量较大,无法及时对需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较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部门业务的特殊性,强化信息公开效率,让政府信息公开度最大化,及时、详细解答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疑问

是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职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