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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西自然资拍(挂)【2025】1号

来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1-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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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编号

宗地

位置

出让土

地面积

用地

性质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HXD-02地块

西昌市长安路北侧、奔月路东侧

12741.20㎡

(合19.11亩)

商住混合用地(0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40%

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25%;车行交通出入口及方位:地块西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50米;停车数量: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配置按《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坡道后退道路红线应大于7.5米。其余用地条件及规划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附录文件。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800

386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2至2025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6:00(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16:00(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月23日1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12315:30在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261号)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账    号:2263110104003174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西昌市支行

银行行号:103684063115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买受人须在2025年2月23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6年2月23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50%,1年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须在2026年2月23日前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三)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HXD-02地块用地要求的函》(凉国资函〔2024〕74号)文件要求:该宗地属于州属国企存量土地盘活,涉及拆迁安置问题,土地出让后,受让人须将114套商品房(面积约为7571.685平方米),配建商品房成本金额约为5383万元(以审计金额为准)无偿交给州国资委、州住建局用于解决同德建司长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开发的住宅房源首先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剩余房源受让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售卖。

(四)买受人应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在开工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地灾防治和防洪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和对该宗地涉及耕地部分开展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买受人不得破坏宗地范围内政府已建设完成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下设管网等设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4-3241180    

监督电话:0834-3223354 (西昌市监察委员会)0834-3208509(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日

主管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昌市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