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2023年度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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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5
第五部分 附表 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二、收入决算表 57
三、支出决算表 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7
十四、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测绘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量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配合国家、省、州对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实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简称市林草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471.7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159.31万元,增长7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下达大量的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4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0.49万元,占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81.24万元,占9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14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86万元,占1.5%;项目支出139412.87万元,占9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471.7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159.31万元,增长7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下达大量的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费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06.07万元,下降5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土地整理项目不在由我单位开展,未下达土地整理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7万元,占3.9%;卫生健康支出105.62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25.9万元,占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09.61万元,占76.9%;住房保障支出131.31万元,占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2.09万元,占1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90.4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0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3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7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决算为3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9.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88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7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8.65万元,下降54.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接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24万元,占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6.76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24万元。主要用于监察执法、地灾隐患巡查、矿产巡查、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储备交易等工作所需的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89万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田长制巡田、防汛减灾、垦造水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等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自然资源厅调研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用餐费900元,接待省田长办来我市开展巡田软件测试工作用餐费300元,接待省防汛减灾督导组开展防汛减灾相关工作用餐费1500元,接待蓬溪县自资局来我市学习垦造水田项目用餐费1292元,接待省、州土地整理中心开展新增耕地核定相关工作用餐费10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81.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7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40.12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将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231.41万元计入“劳务费”科目,进而增加了2022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4.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征地拆迁项目勘界服务、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卫片第三方服务、2023年建设用地报件组卷服务、评估服务、耕地恢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驻守支撑、综合动态监测等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巡查、土地整理、执法监察、矿山巡查、规划、土地储备交易、土地报件等需外出公务的业务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西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等6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测量标志普查维护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花钱必问效”的原则,在编制预算时即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年终,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本部门在2023年度共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0个,共安排衔接资金0万元,支付0万元。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本部门对0个衔接资金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形成0项目(项目名称)绩效自评报告,其中,0项目(项目名称)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绩效自评综述:无。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指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内设7个股室,12个下属编制机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下属二级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我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的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依法开展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报件,土地供应,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执法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治理,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人数40人,事业编制人数71人,工勤人员编制人数1人;实有在职人员100人,其中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人员6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4184.2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84.28万元,占42.6%,项目支出预算2400万元,占57.4%。决算收入1414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0.49万元,占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81.24万元,占95.8%;基本支出2058.86万元,占1.5%;项目支出139412.87万元,占98.5%。
(二)支出情况。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4184.2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84.28万元,占42.6%,项目支出预算2400万元,占57.4%。决算支出1414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49万元,占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81.24万元,占95.8%;基本支出2058.86万元,占1.5%;项目支出139412.87万元,占98.5%。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西昌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不存在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自评得分20分)。
2023年预算支付率均达到100%,达到时效指标要求;2023年均未超预算列支,完成成本指标要求;我单位2023年所有工作均按时按量完成,为西昌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成经济效益指标的要求。
2.预算管理(自评得分20分)。
我单位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根据单位职工在职人数、退休人数及人员性质等情况在预算一体化中填报,项目支出预算数按照“二上二下”的要求由各个股、室、站、队、中心申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上报,最后根据财政下达控制数分解至各个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当年无法支付的项目,按程序将资金调剂到其他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的项目,中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单位实施的项目、采购服务以合同、审计结算报告、财评报告为依据进行列支。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坚持厉行节约,项目支出在达到付款条件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决做到无预算不列支。2023年我单位的预算完成率为100%。
3.财务管理(自评得分20分)。
为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机构,专账核算,专账管理,未出现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设置了会计、出纳不相容分离岗位,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产管理(自评得分19分)。
按照资产管理要求,每年对全局的资产进行清查,人员内部调整的按照资产随人走的原则,不进行大的变动,确保人均资产变化率波动不大;新进人员按照利用原有资产的原则进行重新调整,文件柜按照业务量大小重新分配,盘活部分闲置的办公设备,提高资产利用率。
5.采购管理(自评得分20分)。
按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源头管控,对新入库项目进行提前预判,将尽可能多的项目和资金列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0536.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8876.1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将符合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按要求开展了自行评估并上传评估报告。
(2)目标设置: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匹配。
(3)项目入库: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2)项目调整:预算执行监控中,发现当年无法支付的,年底及时按程序将资金调剂到其他项目。
(3)执行结果: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常年项目总数51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13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预算完成率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所有项目执行完毕。
3.目标实现。
我单位2023年实施了64个项目,严格按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专款专用,并做了绩效目标管理,按计划推进各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中途进行绩效监控发现目标偏离及时纠正,事后对绩效结果应用。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我单位依法依规实施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将绩效目标一并公开,决算公开时将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一并公开,事后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支付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资金,2023年顺利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和任务,评价结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花钱必问效”的原则,事前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事中对项目进行全覆盖的绩效监控,事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且财政对个别项目进行了绩效复评;年终,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9分。
(二)存在问题。
根据统一安排,我单位将大量土地收储资金转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兑付,导致我局对该部分资金的绩效评价存在一定的困难;年初预算资金有限,各项目经费保障不足。
(三)改进建议。
一是督促各股室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和效益,增强支出责任,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做好需求论证,强化绩效目标设置和审核。二是加强与相关股室的沟通,督促各股室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附表: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xlsx
附件2
西昌市测量标志普查维护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2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测量标志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川测办〔2021〕48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凉山州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的通知》(凉自然资函〔2022〕4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需启动西昌市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切实履行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摸清全市测量标志现状,推进测量标志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对测量标志的有效保护。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西昌市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资金的请示》(西自然资〔2023〕236号)文件,项目费用纳入西昌市财政预算,按合同支付进度拨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西昌市普查各类测量标志总计100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测量标志,包括国家GNSS A级点3个、B级点3个、C级点8个,国家一等水准点61个、二等水准点13个,国家重力点3个;地方城市控制点D级GNSS点5个,三等水准点4个。按照部、省、州测量标志普查维护要求,对100座控制点进行分级分类保护,并对普查中发现测量标志存在损坏或影响使用效能的,按照分类保护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维护措施。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具有促进作用,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实施效果良好。
(三)评价选点。
,依据工作进度,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支付,支付标准,范围,依据,进度合法合规。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空间规划与测绘信息管理股人员组成,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抽查。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定期开展测量标志的普查维护工作来保证基础测量控制网的完善,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项目管理。
为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了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的机构,专账核算,专账管理,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实施。
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测量标志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川测办〔2021〕48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凉山州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的通知》(凉自然资函〔2022〕47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2023年9月,经政府采购,确定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为西昌市作业队伍,市自然资源局与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督促作业单位配齐人员、设备,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合理有序推进工作。
4.项目结果。
收集了西昌市测量标志资料、西昌市及邻县一、二、三等水准路线、西昌市A、B、C、D级GNSS点的成果资料,以及西昌市范围内冻土深度数据、雨季等资料。对测量标志进行实地逐点核查登记,清晰拍摄测量标志及周边环境照片。对测量标志点位信息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的,重新填写测量标志点之记,形成完善的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台账及资料档案。对标志完好、稳定的点位,按要求补建测量标志盖、测量标志保护盘、护井、点位环境整理;对测量标志破坏或不稳定的点位,进行选点、补埋;对补埋的测量标志点,按要求进行联测。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提高了测绘基准成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更好地发挥地理信息作用、服务推动新时代事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进一步加强了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统一监管,提升了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力度。
四、评价结论
得益于前期工作扎实深入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项目,这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测量标志保护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下发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专业技术队伍完成,资金下发时间靠后,容易导致工作开展不及时。
六、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测量标志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川测办〔2021〕48号)、《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凉山州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的通知》(凉自然资函〔2022〕47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我市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经费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寻求解决方案。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西昌市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西昌市亟需整合全域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特色生态的价值,以经济区单元为出发点,城乡统筹发展,争取并巩固资源转资产的主动权和优先权,以片带面,带动全域分阶段实现乡村振兴,联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通过产业策划和镇村规划,全面统筹考虑片区内城乡建设的近远期发展,规划手段与政府管理双管齐下,因地制宜确定乡村振兴各类项目,不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确保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提升,突出可实施性。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1〕53号)、《凉山州县域内片区划分和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手册》、《凉山州以片区为单元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将于2022年12月前完成全部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2023年6月前完成应编尽编的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1〕53号)、《凉山州县域内片区划分和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手册》、《凉山州以片区为单元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将于2022年12月前完成全部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2023年6月前完成应编尽编的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3〕21号)、(凉财资环〔2022〕26号)、(西市财农〔2023〕121号)等文件,2022年、2023年共给西昌市安排了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1565.5万元。我局根据合同约定将1565.5万资金全部用于支付6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本项目主要资金管理办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资环〔2023〕21号)等。专项用于我市以片区为单元开展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奖补资金,完成6个片区18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城乡统筹发展,争取并巩固资源转资产的主动权和优先权,以片带面,带动全域分阶段实现乡村振兴,联动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项目资金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实施效果良好。
(三)评价选点。
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覆盖率。
(四)评价方法。
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空间规划与测绘信息管理股人员组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项目管理
为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了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机构、会计核算、专账管理,单位和任何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实施
我市共划分6个乡镇级片区,2022年通过招投标分别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及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签订编制合同,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承担西昌农业硅谷北片区、雅砻江生态保育片区及环城融合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承担西昌农业硅谷南片区、钒钛资源绿色创新开发片区及环邛海文旅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4.项目结果。
我市严格按照省、州工作安排开展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6个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州专委会审查。片区划分合理,结合经济发展、产业规划等划分,各有特色。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西昌市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覆盖6个市乡镇级片区(6个乡镇级片区规划包含西昌市18个乡镇、1个街道办)实现了乡镇规划全覆盖。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我市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充分征求乡镇、村干部及乡贤能人、社会公众意见,确保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实际,能用实用管用。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方面完成情况较好,且规划成果已通过州专委会审查,完成拨付1565.5万元。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我市作为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极核,建设体量大、发展速度快,但由于财政力量薄弱,大部分项目无法保障资金安排,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在未完全保障的情况下,更加重了我市财政负担。
六、改进建议
村庄规划是各类开发建设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我市村级片区41个体量较大,且现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尚未全覆盖,我市将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争取规划编制奖补资金倾斜。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报件经费(2021年报件组卷费用)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批次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1〕419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博物馆群、站前广场、陈家大院、建平门等重点项目用地,2021年我局共组卷15个批次及1个独立选址建设用地,面积共计244.8477公顷,占全州2021年度建设用地报件总量的61.6%,共完成支付组卷费用76.94万元,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报件经费(2021年报件组卷费用)组卷费用76.94万元属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用于支付组卷费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以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为报销依据,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实现评价结果: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评价选点。根据2021年批次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和评价重点,我局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评价结果为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评价方法。根据2021年批次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和评价重点,我局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评价结果为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五)评价组织。人员构成科学、职责分工明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的规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作业队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项目管理。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报件经费(2021年报件组卷费用)组卷费用76.94万元属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用于支付组卷费用,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实施。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报件经费(2021年报件组卷费用)组卷费用76.94万元属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100%。
4.项目结果。2021年我局共组卷15个批次及1个独立选址建设用地,面积共计244.8477公顷,占全州2021年度建设用地报件总量的61.6%,共完成支付组卷费用76.94万元,目标完成较好、均在完成时效内。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2021年建设用地报件保障了迎宾大道、博物馆群落、陈家大院、站前广场、双创中心等州市重点项目用地,进一步推进西昌市城市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民生保障。2021年建设用地报件保障了迎宾大道、博物馆群落、陈家大院、站前广场、双创中心等州市重点项目用地,进一步推进西昌市城市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高。
3.基础设施。以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为报销依据,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严格挂钩。
4.行政运转。专项预算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标准合规性。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以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为报销依据,拨付资金即是完成该项工作。
四、评价结论
项目申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2021年建设用地报件保障了迎宾大道、博物馆群落、陈家大院、站前广场、双创中心等州市重点项目用地,进一步推进西昌市城市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西昌市共有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299处,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每处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每年汛期(5—10月)需要1名专职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专职监测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的通知》(凉财资环〔2023〕20号),给西昌市安排了专职监测补助资金107.64万元,该笔资金由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用于发放西昌市2023年299处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职监测员补助。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计划对2023年全市299个地灾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进行监测费用补助,每人补助36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拨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资金为定额标准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补贴发放时间为2023年5—10月。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该项目对2023年全市267个地灾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2023年实际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67个)进行监测费用补助,每人补助3600元(600元/人·月,5—10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具有促进作用,增强专职监测人员对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的积极性。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该项目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定额定时发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监测员的社保卡,实施效果良好。
(三)评价选点。
5—10月在日常降雨过程中会通过电话对全市所有专职监测员进行电话抽查,抽查其在岗履职情况。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属于定额补助资金,故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抽调至市防汛防地灾工作专班的地环站工作人员和地环站长组成,在汛期对各监测员进行在岗履职抽查。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属于定额补助资金,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西昌市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按照600元/人·月(5—10月)下达定额定量补助资金,切实提高了西昌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2.项目管理。
为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了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的机构,专账核算,专账管理,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实施。
该项目在给乡镇、街道办下发文件后,及时与监测员签订了监测合同,统计汇总了监测员相关信息,分两次完成了专职监测补助费用的拨付。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4.项目结果。
项目如期完成了对267个专职监测员(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2023年实际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67个)监测补助费用的发放,完成拨付95.58万元。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均在2023年按期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属于定额补助,专职监测补助资金的发放,切实提高了专职监测人员对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西昌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切实提高了专职监测人员对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的积极性。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如期在2023年完成了对267个专职监测员(由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2023年实际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67个)监测补助费用的发放,完成拨付95.58万元。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每个专职监测人员仅在汛期补助3600元,补助资金不足以维持监测人员专职监测的收入保障,使监测预警工作存在一定的懈怠。
六、改进建议
建议适当提高专职监测人员的补助标准。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要求,为掌握2022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请示》(西自然资〔2023〕1号),编制工作经费预算,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了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置独立机构,专账核算,专账管理,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工作是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2年日常变更调查等相关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全面掌握西昌市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是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是部省评判各地自然资源空间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主要依据和标准,是耕地“进出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等考核的数据基础,更是各有关部门管理工作的数据底版。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请示》(西自然资〔2023〕1号)文件,项目费用纳入西昌市财政预算,该项目预算费用为84万元。经市政府采购,该项目合同价款为180万元,市财政共下达84万元,有94万元资金缺口。截至目前,依据工作进度,已按合同约定支付180万元(其中2024年度支付94万元)。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支付,支付标准、范围、依据、进度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照要求,填报《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对预期目标和实际完成目标、计划动工时间和实际动工时间,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等进行监控及。同时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对项目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指标和实际指标情况进行评价。总体目标要求:按照部、省、州要求,按时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核查、内业填报、上报审核,通过部省核查。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或因外部环境条件变化,造成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完成的,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独立机构,专账核算,专账管理,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准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评价选点。
该项工作需按照《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实施。该项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给出的时间节点完成,在2023年6月15日前,部组织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对比法进行评价,严格按照《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实施,满足省、部质检要求。
(四)评价组织。
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市成立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推进,也负责对该项工作的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合规,国家层面决策项目实施,资金投向合规。
2.项目管理。项目设置了工作专班,制定了《西昌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合理有效。
3.项目实施。由于项目图斑数量突增,无法准确预算项目费用,年初预算费用为84万元。经市政府采购,该项目合同价款为180万元,市财政共下达84万元,有94万元资金缺口。
4.项目结果。已经按照部、省、州要求,按时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核查、内业填报、上报审核,通过部省核查,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系国家部署的基础性工作,目的是为了解我国土地利用现状,为各行各业的发展做好底图。该项工作符合国家产业布局,是指导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2.民生保障。年度变更调查能实时监控耕地流入流出情况,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各地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该项工作满意度很高。
3.基础设施。该项目由部省核查后纳入数据库使用,不需要后续验收等程序。
4.行政运转。该项目资金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在国家给出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已按照部省要求完成。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我市收到国家下发图斑11630个。利用国家下发的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变化图斑,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更新“三调”数据库。已报自然资源部并通过核查,相关数据已启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和2022年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成果基础上,利用部省下发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以及各地掌握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与权属信息核实、逐级核查,全面掌握2022年度土地利用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结合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2022年度耕地卫片监督,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同时,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重点梳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及时对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在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变更调查图斑数量无法提前估计,容易造成经费预算不准确。二是工作下达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专业技术队伍完成。虽年初上报预算或者请示,但资金下达时间靠后,无法开展作业队伍的选取,容易导致工作开展不及时。
六、改进建议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4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3号)要求,开展我市国土变更工作。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经费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寻求解决方案。
附件3
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此类项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